正文

第44节:所以(44)

所以(精编版) 作者:池莉


"很好!"无耻小人开腔了:"你打我。你打了我的脸!作为一个男人,我活到现在,半辈子了,也没有任何人,敢打我的耳光!就算我的父母,也没有资格个权力。你打了。我也让你打了。我没有还手!"无耻小人几乎是得意洋洋地展示他的双手。他没有还手打他的妻子,他就赢了。漫长的旅途,他已经打好了腹稿。他沉稳应战,悍然发动了一场强词夺理的讨伐。

他说:"那么,现在,我们两清了!你不用把我的保证书放在桌子上,我就是回来离婚的。我只是拿走自己的衣物,放弃所有家庭财产,包括这套应该平均分割的住房。我说话算话。你就不必再啰嗦了。其实我回来,主要是和我的儿子告别:因为你妈妈的驱逐,你爸爸即将漂泊在外!"听听!听听这个无耻小人说的话!

"我们之间,已经没有什么好说的了。不存在你认为的欺骗或者什么别的。现在的社会,再不是从前的社会,我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力。我有喜欢年轻漂亮姑娘的权力,也有被年轻漂亮姑娘喜欢的权力。我有在网络上谈情说爱的权力。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有什么罪过呢?我承认也许我有错。我错在自己太单纯,太相信爱情了。错在太怜香惜玉因此掉进了那些母老虎的陷阱--以后就再不会了!而你,以为自己是什么好东西吗?你和那个禹宏宽,不是早就睡在一起了吗?你难道是处女跟的我吗?"噢!听听!

"是的,这是一场根本就错误的婚姻!十几年的时间,我快要闷死了!连我的小指甲,都没有自由生长的资格!你赚了钱,你就是我们家的救世主,存折是你的名字,户主是你的名字,买什么东西都得看你脸色!一切都是你的!这样的日子是什么滋味,你替我想过没有?""我很清楚我在步入老年,所以我不甘心啊!我要自由一次!我要姑娘们爱我一次!我可以向你说一次最后的悄悄话:我嫖妓了。是的!我尝试过了!怎么样?为什么别的男人能够嫖,我就不能?为什么这个社会、你们这些俗不可耐的人,都要这么不公平地对待我?""好了!你别恶心!也别呕吐!我的说话完了。我特意回到这个屋子里,只是要留给儿子一句话:儿子,我永远爱你。"我的喉咙在筋挛。我在强忍呕吐。我半个字都吐不出来。我被一支追踪了14年的毒箭,一剑封喉(14年前,华林惨遭背叛的前妻放出这支毒箭:叶紫!今天,是1988年12月12号,你记住这个日子!我今天把话说到这里、落到这里、在这里生根开花:华林,像他这种流氓本性的杂种,今天看你年轻漂亮,可以背叛和侮辱妻子,明天呢?将来呢?你有年纪了呢?他也会去勾搭更年轻漂亮的女人,背叛和侮辱你的!你给我记住就了,如果你执迷不悟,包庇他,袒护他,和他绑在一起,将来你会被抛弃被羞辱得比我更惨!)。

没错。我的确更惨!我以为,我做到了这一步,这个男人,对我,至少还会还有一点点感激之心呢?至少,作为男人,让女人辛苦一场养活一场,还会懂得对女人,有一丝歉意呢?却完全不是!完全!人心不古,动物世界的基本规则已被篡改。

当然当然,我还是留了一手的。我录了音(钥匙在门外面响起来的时候,我就打开了录音机。)。我把录音输入电脑,打印出来。把文字材料和录音CD存放在一起,等候儿子长大成人。

我可以输掉所有财产,却不可以输掉儿子。我要让成人以后的儿子知道,他的父亲是一个怎样下流的东西。这种下流自私的男人,怎么可能爱他的儿子(科学家说,男人的一次射精,大约有两亿小虫虫。一次就两亿!而他,到处滥交。那些从网上哄骗来的姑娘,那些付钱的妓女,还不知道有哪些不清不白的女人。他射出去了太多的小虫虫。试问,他爱那些无数的精虫吗?他怎么去爱那些流落的虫虫们?--这是我用钢笔批注在华林最后一句话后面的,实在是令人发指地忍受不住了!)我唯一的愿望,已经反复向老天爷祈祷,那就是:我儿子一定不能是他父亲这样的男人!做一个好男人吧,我的儿子!否则,母亲将无地自容,只有跳楼自尽以谢天地。

20离婚手续办理得很快。排小队。寂然无声的小队(是我见过的最文明的排队)。移动很快。大家都仔细看好表格的条款。看好了就分别签字。签字以后缴纳10块钱手续费。

就连这个小钱,无耻小人还是佯装没有听见。我低着头,赶紧掏钱付掉了。

然后彻夜失眠,皮肤里头,肌肉里头,骨头缝里头,哪里都疼痛,医生的诊断含糊其辞,我自己知道:这就是肝肠寸断。

我的体重掉到成年以来最低纪录。情绪极其不稳定。说起来就要哭。最初几天非常后悔。后悔轻易放过了那个老流氓。应该坚决不离婚的。就是要困死他。离婚以后方才大梦觉醒,发现都是骗局,一个骗局套一个骗局。其实哪里有什么一位母亲?其实谁可以私自囚禁他?分明是做戏,分明是和外面女人勾结好的。很显然,就是要想方设法从我这里把钱骗走。因为他知道按照法律,过错正是他自己的,他应该赔偿妻子,他应该抚养未成年儿子。法律绝对不会轻饶这个下流无耻的诱奸者和嫖客。可是,他给我设下了圈套,布下了迷魂阵,大演苦肉计,骗走了家里的大部分财产,还成功逃脱了法律的制裁。最后,居然还壮烈地号称自己净身出户,要儿子记住自己的爸爸是被"你妈妈"驱逐出去的。对于这个家庭,"你妈妈"负有不可推卸的错误和罪过。老天爷啊!我怎么就傻到了这步田地?说出去谁相信?

当年,20岁出头,轻率地交了男朋友,便觉得自己饱经沧桑,不堪回首。现在想来,那是多么可笑啊(甚至可爱!)!现在的经历,40岁的经历,才是真正的不堪回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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