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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社会动荡不安和洪承畴初露头角(1)

洪承畴传 作者:王宏志


   第二节 社会动荡不安和洪承畴初露头角(1)
  
  洪承畴的青少年时代,正是明王朝由盛入衰的时期。朝政、吏治十分腐败,由于土地高度集中,无地和少地的农民流离失所,社会动荡不安。为使读者更好地了解洪承畴的经历和政绩,这里有必要介绍一下他所处的时代。
  
  明中叶以后,中国封建社会的矛盾更加尖锐,封建大土地所有制空前发展,土地高度集中达到了惊人的程度。明王朝皇族、地主兼并土地的手段极多。其中,以皇帝为核心的皇族、勋戚、中官等权贵,依恃政治特权和政治暴力,迅猛扩大各类庄田,是这一时期封建土地兼并的特点。明朝皇庄的建立始于明朝前期的明仁宗朱高炽,他以田园赐予赵王朱高燧,后来相沿为例,建立了一个个皇庄。到明朝后期,这种现象愈加普遍、严重,藩王占田最多的时期是明嘉靖、万历年间。明世宗于嘉靖三十九年(1560)赐给景王朱载圳德安府七处庄田,孝感、汉川四处庄田,达九百余顷;河南卫辉府、宁山卫田地二百余顷;开封府、怀庆府房地六百余顷等,总数在四万顷左右。明神宗于万历十七年(1589),赐给弟弟潞王朱翊镠以景王遗下的庄田四万顷;还以为不足,令诸臣“再查相应地土,不妨数外加给”。后来,神宗的爱子福王朱常洵封到河南,神宗一次就赐予田地四万顷,河南田地凑不足,又取“山东、湖广田”为王庄。万历三十四年(1606),四川巡按孙贞一上言中说道,成都平原靠都江堰灌溉的最肥沃的土地,其中20%都为蜀王一府占去。河南开封的周王,兼并土地的结果是百姓“田产子女尽入公室,民怨已极”。时人汪价在《中州杂俎》中有诗云:“中州地半入藩府”,“惟余芳草王孙路,不入朱门帝子家”。这是当时土地兼并的真实写照。明王朝开国时期,为巩固朱家天下,明太祖曾大封宗室,随着时间的迁移,朱明宗室不断繁衍,这个特殊阶层的人数不断增加。据统计:
  
  洪武时,亲王、郡王和将军一共止49人,至穆宗时,剧增至28924人,视洪武之数为“数百倍”(《穆宗实录》卷58)。至于皇族的总人数,明初未见具体记载,武宗时,谱牒所载为“100000”(《纪录汇编》卷204《蒹葭堂杂著摘抄》)。万历二十三年,是157000,至四十年,突逾600000(《神宗实录》卷492)。从禄米的增加看,河南、山东、山西等各王府所需禄米之数,都较之明初多“数十倍”,甚至数百倍。
  
  这样一个庞大的皇族寄生阶层,生产落后的封建社会是很难承受的。到明朝末年,各地仅朱姓封王就有三十五个,他们都成为各地最大的恶霸地主。
  
  土地兼并的手段,除了通过皇帝赐田,还有投献。一些地方上的豪绅地主,为了讨好皇族和官吏,把势力所及的农民的土地,献给他们。嘉靖年间(1522—1566),林俊在《传奉敕谕查勘畿田地疏》里说道:“其所赐地土,多是受人投献,将民间产业夺而有之。如庆阳伯受奸民李政等投献,奏讨庆都、清苑、清河三县地五千四百余顷;如长宁伯受奸民魏忠等投献,进讨景州、东光等县地一千九百余顷;如指挥佥事沈传、吴让受奸民冯仲名等投献,进讨沧州、静海县地六千五百余顷。”这种形式的占地在全国范围相当普遍。
  
  除了皇室和亲王的庄田,大官僚、大地主也无限制地兼并土地。明朝勋戚、宦官依靠同皇帝的亲近关系,通过乞请手段占有土地建立庄田。明武宗时的宦官谷大用,占地达一万多顷。明熹宗时的大宦官魏忠贤,霸占的土地也多达万顷。崇祯三年,朱由检的岳父嘉定伯周奎,一次就“乞给赡地七百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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