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分手细账算清楚(1)

每天学点爱情法 作者:董维忠


1分手的代价

A.恋人要求精神赔偿、青春损失费等分手费,有法律依据吗?

对于阿哲来说,这是倒霉的一个月,他的前女友祖儿每天都守在公司楼下,哭闹着向他讨要18万的精神赔偿和青春损失费。

三个月前,阿哲提出了分手。祖儿哭得天昏地暗,觉得只有钱才能弥补自己八年来的付出了。面对女友提出的天文数字,阿哲觉得大家你情我愿,怎么就得对她的青春负责了?更何况这么一大笔钱让阿哲觉得八年的感情就像肮脏的皮肉交易。

为了这笔钱,两个人彻底杠上了。祖儿有事没事就往阿哲的公司打骚扰电话,严重影响到了阿哲的工作和前途。阿哲也不甘示弱,将自己这八年来花在祖儿身上的钱列了个清单,你找我讨

要你的青春,我还找你归还我的血汗呢!

约在咖啡厅的两人一见面就没好气。见男友不但不内疚,反而倒打一耙,祖儿越吵越来气,拿起咖啡杯砸在阿哲的脑袋上。

为此,阿哲咨询了律师,准备以人身伤害罪起诉祖儿。为了让阿哲撤销起诉,祖儿委托家人软硬兼施,一面用往日情份打动他,一面又威胁他一旦起诉,祖儿也会向法院正式提出诉讼,要求他给予分手费。可是,这样的分手费能获得法院的支持吗?祖儿自己心中也没有底。

——此案例由上海市王律师提供

爱·法Q&A

Q:恋人要求精神赔偿、青春损失费等分手费,有法律依据吗?

A:如果男女双方完全是因为相互的爱慕而自愿交往,那么恋爱失败也不必承担社会舆论与道德的谴责。要求一方赔偿是不合理的。

律师支招

◎保留好恋爱票根

恋爱时常常会出现为对方买单的情况。如果是通过本人账户转账支付的,或是使用本人的卡消费的,又没有证据表明对方将这些款项归还于你,就能证明这些款项的支付方是你。

◎保留受到侵害的证据

在恋爱中双方同居是自愿行为,分手后如果一方以贞操损失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是不合理的。但如果能举出同居关系发生是出于被迫的证据,法律就会予以保护。如果恋爱中确实出现了一方对另一方造成的事实伤害,律师会考虑受理。

◎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如果对方自愿给予经济补偿,是可以的,法律并不禁止。所以如果真觉得自己亏得慌,好好跟对方谈,让对方真觉得亏欠了你,补偿的事也就水到渠成了。

律法检索

◎根据《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其中并无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规定。

.恋爱时两人共同购买的物品该归谁所有?

在分手的经济账上,杨帆绝对秉承了上海男人的精明,连鞋套都是一人一双分割殆尽。小的东西还好说,大家你一件我一件各自抱回家,但最恼火的是一辆一起购买的标致206,两个人都不愿意拿钱舍车。见吵不出结果,机灵的小米转身跑下楼,一轰油门就驶出了小区,留下晚到一步的杨帆站在小区门口大骂。

看着越行越远的爱车,杨帆赶紧拨通小米电话,威胁她赶快将车开回来,否则就报警了。小米才不吃这一套,她一溜烟就将车子开到了父母家楼下。谁知小米前脚刚到,满头大汗的杨帆也

跟着从出租车里钻了出来,两人又在院子里拉拉扯扯了半天还是没结果。

杨帆到底是男人,力气大些,他拉开小米一头就钻进车了,油门又一轰就不知把车开到了哪里。小米遍寻不着,就报警说有人偷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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