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6.讼卦(1)

易经入门 作者:傅佩荣


实例2:诉讼不利

一位朋友因故被法院在初审时判刑三年。他不服上诉,就在二审宣判前一周找我谈占卦之事,要我为他占卦。

我尽可能“教人自己占卦”,于是教他以筹策按部就班来占问二审判决的结果。结果出现时,他与我同时吓了一跳。他占得的是“讼卦”(天水讼,,第六卦),变爻九二,爻辞是:“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意即:争讼没有成功,回来躲避,他采邑的三百户人口没有灾害。

意思很明显:一,他二审依然会被判刑;二,暂时还可以在家度日,不妨另外设法上诉;三,为他出庭作证的亲友不会被连累,意即没有灾害。

一周之后,法院二审宣判,维持原有的三年徒刑。不过,他还有三审上诉的机会。至于为他作证的亲友,由于有“伪证”之嫌,也可能因而被判刑,但是这一部分法官念在他们是出于亲情、友情的动机,没有追究刑责。

这位朋友自此以后对《易经》深信不疑,并且认真研究。《易经》六十四卦确实有个讼卦,因为自古以来,人间难免争讼之事。值得注意的是:讼卦九五说“元吉”。九五代表公正严明的法官。只要法官公正,善恶得到适当报应,社会正义得以伸张,不是上上大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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