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历史、文学和精英教育(3)

北大批判 作者:薛涌


我讲着讲着,教室里的人越来越多,特别是许多家长,听得聚精会神。于是我更有兴致,借机进一步抨击大学教育实用化的倾向:

“你们大概知道,CNN每年都报道各种专业的大学毕业生的起薪。学化学工程的好像是排第一,能挣到七万美元。接下来的则是其他的几个什么‘工程’。美国的孩子一听‘工程’就怕,觉得自己数学不好、干不了,使这几个专业的毕业生成为稀缺人才。接下来起薪高的,差不多就是管理、财会等,有四五万美元。再看学历史、文学的,从来都是垫底的,仅挣三万多。如果你们拿这个衡量,也许确实不应该送孩子读人文学科。这太不实际了。但是,有个统计显示,那些本科读历史出身的商人,毕业15年后要比那些本科商学院出身的商人年薪更高一些。为什么呢?以我个人的经验看,学历史的学生一般更聪明一些。不过,更具体的原因恐怕还是大家日后上了什么研究院。

比如,本科学历史或文学的毕业后经常找个临时工作,以准备读研究院。这种临时工作薪水少,压低了他们的平均起薪。不过,这些人恐怕比学商的更有机会在比较好的学校拿一个MBA,或者进更好的法学院。现在大学已经普及了。大学毕业不会被当成专业人士看待,而是个普通劳动者。你想成为专业人士,还要进法学院、医学院、商学院等。所以,选择专业不应该看你本科毕业后的起薪,而要看读哪个专业更有利于你进好的研究院。

“可惜,现在学生的想法太实际。特别是那些成为家里第一代大学生的孩子,因为缺乏家庭传统,对高等教育有许多误解,经常把大学当技校来上,找个财会等实用专业、学门手艺完事。还有些人试图在准备进研究院时抄近道儿。比如,他们想进商学院学MBA,就在本科读商学院。其实好的商学院并不一定喜欢这种学生,理由是他们本科太狭窄,课程和MBA多有重复。

好的商学院更喜欢学文学、历史、数学、物理等不相干的专业的学生。法学院也是如此。许多家长希望孩子当律师,恨不得一进大学就要孩子读法学院。可惜,美国的大学本科基本不设法学院。有些学校为了迎合这种想提前上法学院的市场需求,就把本科办成法学预科,设置了一些准法学的课程,如刑事辩护。这听起来就像是法学院的内容呀。于是,许多学生选了这种专业,觉得自己申请法学院时可以先声夺人。他们往往不了解的是:法学院并不这么想……”

“是吗?”那位黑人女士打断我,“请告诉我:法学院会怎么想?”

“哈哈,作为一个历史教授,我认为法学院宁愿你来学历史。”我这么说当然是半开玩笑。但是,这也不是全无根据。大家都承认,在美国学法学的事业顶峰是成为与总统比肩的最高法院大法官。随着Sonia Sotomayor 进入最高法院,本科历史专业出身的大法官成为最高法院的主力。我们不妨把现任大法官本科时的专业排列一下:首席大法官罗伯茨(John G. Roberts),本科在哈佛读的历史;大法官肯尼迪(Anthony Kennedy)本科在斯坦福大学学的政治学;大法官史蒂文斯(John Paul Stevens),本科在芝加哥大学读的英文;大法官斯科利亚(Antonin Scalia),本科在乔治城大学读历史;大法官布莱尔(Stephen Breyer),本科在斯坦福读哲学;大法官托马斯(Clarence Thomas),本科在圣十字学院读英国文学;大法官Samuel Alito则在普林斯顿的威尔逊公共与国际事务学院完成了本科学业;大法官Ruth Bader Ginsburg本科在康奈尔大学就读,专业我一时查不出来;新任大法官Sonia Sotomayor则是普林斯顿历史专业的本科。屈指一算,九个大法官中,至少三个是历史专业的本科,两个读英国语言文学。剩下的也都是哲学、政治学等专业。本科英文出身的史蒂文斯大法官甚至直言不讳地建议:“学习法律最好的准备是研究诗,特别是抒情诗。”看来,想在法学界出头,文史哲还是第一正途。

当然,我不会简单地以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教育背景来界定学什么本科专业最容易在司法界成功。历史本科占主导可能是个偶然,但是也不完全是偶然。在美国历史上,文史哲本科出身的大法官总是在最高法院占主导。法学院对学生的要求其实也很能解释这是为什么。美国法学院录取委员会(Law School Admission Council)对未来法学院的学生的建议非常明确:“法学院想要的学生是那些具有批判性思维能力、有良好的写作技能、对塑造人类经验的各种力量有相当的理解的人。这些素质可以通过各种大学课程获得。这包括人文、艺术、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那些以狭隘的职业导向为基础的本科教育,往往不是上法学院的良好准备。”几年前,有一个对美国各大法学院院长的调查,让这些院长推荐那些希望进法学院的学生在本科时应该学习什么专业。结果,被这些法学院院长们推荐的头四大专业按英语字母排列为:英语、历史、哲学、政治学。看来,强调历史训练并不是我这位历史教授的个人偏见。于是我告诉这位黑人女士:“法学院希望你有更广阔的训练:有分析力(特别是批判性思维)、有感情移入的能力……

总之,你要对社会有基本的理解能力,对别人有基本的理解能力,善于沟通表达,然后再接受法学的专业训练。我给你举个例子吧。你也许觉得本科学刑事辩护是进法学院的正途。但是,你法学院毕业后,不管是作为律师还是法官,你也许很少有机会处理刑事案。你也许会面对干细胞研究的案子。现在从国会到法院,不是到处都在为此辩论吗?面对干细胞的问题,法学院希望自己的学生在本科时进行什么样的专业准备呢?难道是刑事辩护吗?恐怕不是。相比之下,法学院大概更看重那些学生物、伦理、人类学、政治学的学生。这些学生可以把自己在不同专业中所获得的洞见带入法学院的课堂,让教授也受益。如果法学院仅招那些在法学教育上抢跑的学生,大家都有着刑事辩护之类的单一背景,学习重复的内容,那会有什么意思?”   

我这番对历史系的“推销”,算是圆满结束。学生和家长们似乎若有所得。大家告辞时,那位黑人女士留在最后。她握住我的手说:“实话告诉你吧,我就是哈佛法学院毕业的。你关于法学院的那些话都非常对!我本科就是学人类学的。”我赶紧拍拍她的肩:“拜托,拜托。我班门弄斧了。幸好没有被你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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