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读和写是事业成功的关键(4)

北大批判 作者:薛涌


这样,我花了许多时间,才终于使自己谦卑起来,把一切浓缩到了两页纸以内。这时,你就感到这两页之重,有了个近乎完美的求职信。但工作两年后偶尔再看这封信,才觉得写得很糟糕。当我想怎么改写时,突然觉得那两页纸实际上很长。我过去感觉我的经验和训练很多,现在则觉得自己很空,用自己所有的东西也难于把这两页纸填满。这时我就有了强烈的危机感:我这一生究竟干了什么?然后又有了明确的目标,知道应该往哪个方向努力才能把有分量的东西写在这封求职信上。你们如果才上大学一二年级,也许首先感到的是没有足够的内容填满这两页纸,自己没有东西可以推销给这个世界,或者说你觉得自己对于这个世界而言是个没有什么价值的人。这种感受,会给你目标,会让你知道怎么努力才能坦然地在求职信上显示出自己的分量。还是那句话:你不是世界的中心,世界不会围着你转,你必须围着世界转。写这样的信,就是让你通过建立自己和世界的关系来认识自己。”

以上谈的是我写作哲学的一个侧面。这些我在北大的时候没有学,老师也没有教;估计现在的北大也不太会教。但是,大学是你人生的最重要的转型期之一,是你通过在和世界建立崭新的关系的过程中认识自己的时期。写作是完成这一过程的基本工具,也是你日后对付这个世界的基本技能。这些跟唐宋八大家未必有关系,跟《红楼梦》未必有关系。你懂不懂中国的传统文化也许无关紧要。但是,你要懂得人生。写作就是你独特的人生叙述。我劝中文系的教授,不要自以为是个大文豪,不屑于帮助学生修改这种求职信。我相信大部分中文系教授甚至没有能力在这方面给学生提供足够的帮助。对我来讲,给自己写求职信和给《纽约时报》写文章一样具有挑战性。前面已经讲过,导师史景迁教授作为当代西方的一大文豪,对我的写作帮助甚多。但令我受教最深的,还是他对我求职信中一个字的修改。记得当时我写到“我有‘独特’(unique)的经验和训练胜任贵校的职位”,等等。他则说不要用“独特”一字,这样显得太“pushy”,也就是说太过分甚至强迫性地要求人家承认自己的某种品质。事后想想道理也很简单:世界上谁不是很“独特”?而且你怎么知道你所谓“独特”的那些素质别人一定就没有?推销自己没有错,但不能建立在贬低别人的基础上。天下的人多了。这些人都是什么样的,你一无所知。说自己“独特”并不是仅仅颂扬自己,而且是排除了别人身上的相关品质。谁有资格这么做呢?这让我想起赵元任先生当年对自称发现了汉语中独特的语言结构的王力的教训:“言有易,言无难。”王力说这是他一生最为受益的一句教训。我也认为删掉“独特”二字是史景迁先生改正了我在建立自己与世界的关系的叙述中最重要的一个词。

可惜在中国,很多人总是从捍卫中国文化传统的角度来讨论大学语文问题。这等于把大学语文课变成了文学课或者文化传统课,根本没有美国大学在回应大学语文问题时那种实际的针对性。我经常听到教育界人士在呼吁重视大学语文时讲什么唐诗、宋词等古代文化的重要,许多大学语文也要求学生反复诵读甚至背诵这些经典,却从来不去讨论阅读的实质:吸收信息的速度和准确性,在吸收信息的基础上如何有效地表述自己,通过写作和世界建立创造性的关系。当你要求学生反复诵读一段文字时,他们就必须在阅读量上打折扣,所吸收的信息就不够丰富。当你听任学生只读不写时,学生就会变得“学而不思”。毕竟学生面对的是未来,面对的是信息爆炸的挑战,并且是未来的制造者。那些大学语文的鼓吹者,则往往是中文系出身的人士,知识面非常狭窄,很难体会到学生们的需要,也不懂得怎么加强大学语文的实用性。学生觉得从大学语文中学得不多,也是理所当然的。

我几年前和北大法学院的贺卫方教授就法学院招生问题进行辩论时就指出,法学院的硕士生录取考试,可以完全不看专业,就考大学语文和英文(另外可以加一门数学或逻辑)。考的方法,也要借鉴美国的托福或GRE、LSAT的方式,重点考阅读理解,看哪个学生能在限定的时间内最有效地从大量阅读中吸收信息。其实不论是读研究生,还是在信息时代的职场奋斗,通过大量阅读快速地吸收信息是一个人最重要的素质之一。现在知识更新非常快。你招来的研究生也好,雇员也好,如果专业上很强,但读得慢、写得差,以后自己的专业上知识被更新了,吸收新知识的速度又太慢,就很容易被一个阅读迅速准确的人给超过。你也无法有效地和世界建立创造性的关系。这也是在美国几乎走到哪里人家都要考你语文的原因。

我们的大学毕业生考研也好,招聘也好,录用者都过多注重专业,忽视了语文这种基本的素质。更重要的是,大部分大学教授自己就在大学语文上不过关,也不对学生在这方面提出要求。这已经在伤害学生了。几年前一个留美的中国学生和导师发生冲突,差点被开除。导师的理由之一,是她英文太差,提交上来的东西导师要一行一行地改。虽然后来中国学生一起抗议把她保下来,但此事反映了这位中国学生被我们的教育培养出来的心态:我是科学家,不是文人,犯不上在写作上下功夫。她根本不知道,在美国的教育中,你从小就被告知:不管你干什么,写作是成功的基石。我们的大学只要教给这位留学生哪怕是一点点这样的意识,她也不至于写研究报告不找人润色就交上去,然后让世界顶尖的科学家一个字一个字给自己改英文,甚至还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可见许多学生在国内不在乎大学语文,到了美国也不把人家的“大学语文”当回事,最后给自己的事业埋下了失败的种子。我希望下一代的学生不要重复这样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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