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集体生活(令狐冲)(3)

江湖外史 作者:王怜花


 

田伯光笑道:“田某是声名狼藉的采花大盗,令狐兄却是武林中第一正人君子岳先生的得意弟子,自不能和我同流合污。只是既有今日,何必当初?”令狐冲道:“甚么叫做既有今日,何必当初?”田伯光笑道:“在衡阳回雁楼头,令狐兄和田某曾有同桌共饮之谊。”令狐冲道:“令狐冲向来好酒如命,一起喝几杯酒,何足道哉?”田伯光道:“在衡山群玉院中,令狐兄和田某曾有同院共嫖之雅。”令狐冲呸的一声,道:“其时令狐冲身受重伤,为人所救,暂在群玉院中养伤,怎说得上一个嫖字?”田伯光道:“可是便是在那群玉院中,令狐兄却和两位如花似玉的少女,曾有同被共眠之乐。。。。。。你今日对我不客气有什么用?你要维护华山派的清白名声,当时对那两位姑娘就该客气尊重些,却为甚么当着青城派,衡山派,恒山派众英雄之前,和这两个小姑娘大被同床,上下其手,无所不为?哈哈,哈哈。”

就这样,两人的纠缠引出令狐冲学成独孤九剑,江湖因之变色。在令狐冲的集体生活中,田伯光是十分重要的一个人物,而田伯光的命运也因令狐冲而改变。纵观全书,从田伯光到不可不戒,虽然金庸用的是喜剧的路数,但其间的禅意和佛理,却是耐人寻味的。

和田伯光的这种复杂关系,在令狐冲的江湖生涯中,是非常典型的。令狐冲的许多朋友,都是他作为名门正派的掌门师兄所不应该结交的。他们不是江洋大盗,采花淫贼,就是旁门左道,魔教中人。令狐冲和他们结交,在政治上是极其“不正确”的。在少林,武当,五岳剑派这样的主流社会中,“政治上的正确”对于像令狐冲着样风华正茂的年轻人是非常重要的,至少和江湖中人作为立身之本的武功高超一样重要。在这样的背景解读中,我们知道,令狐冲和田伯光惺惺相惜,和向问天一见如故,和蓝凤凰哥哥妹妹,和任盈盈风花雪月,都是非常严重的事情,其中的每一件都足以使他身败名裂。对于一个想在主流社会中不断“进步”的“聪明人”来说,像潇湘夜雨莫大先生这样的主流社会中的边缘人物,都是不应该随便结交的。

但令狐冲生来就不是谨小慎微的人,也没有这方面的机心和常识。他是一个倜傥不羁的性情中人,天性喜欢和那些同是性情中人的人倾盖如故义结金兰,从不顾及出身和背景。他的行为的惯性是率性而为。所以,在五霸岗,他一见素昧平生的江湖豪客们如此情义,便脱口而出这样在“政治上极不正确”的话:

“众位朋友,令狐冲和各位初见,须当共饮结交。咱们此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杯酒,算咱们好朋友大伙儿一齐喝了。”

江湖政客岳不群听到这话就皱起了眉头:“冲儿行事好生鲁莽任性,不顾前,不顾后。。。。。。他们奸淫烧杀,打家劫舍,你也跟他们有福同享?我正派之士要剿灭这些恶徒,你便跟他们有难同当?”

不错,这正是这样一种典型的思维方式:每说一句话都要瞻前顾后。简单美好的生活就是这样被他们破坏的。这和一个热爱集体生活,喜欢和朋友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性情中人是格格不入的。所以令狐冲和岳不群是早晚要分道扬镳的。像岳不群那样生活,要隐忍,制怒,处心积虑,才能得逞。得到什么呢?权力,以及主流社会的认可,从而找到一种安全感和慰籍。想一想,人们平时最怕的是什么?是众叛亲离。所以,如果你想象令狐冲那样生活,你要学会承受被主流社会全面抛弃,众叛亲离时的巨大的空虚。你要先自问一声,你的精神世界是否已强大到能够单枪匹马面对整个社会,面对许许多多名叫岳不群和赵正义的人?即便性情不羁如令狐冲,也有许多拿不起放不下的时候。相比之下,萧峰,萧十一郎和杨过,在这方面倒更为刚烈决绝。只是,令狐冲身上有一种比他们更加热爱生活的美好品质。正是这一点,使令狐冲的形像更接近于一位我们可以和他朝夕相处的情趣盎然的好朋友:无拘无束,亲切自然,于细微的创造性和宽广的包容性中触摸到生活的美。

我想说的是,我确实也喜欢和令狐冲这样的人在一起的集体生活。这是这样一种生活:“当我们回首往事时,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感到羞愧”,因为即便我们在一起呆着什么都没干,我们也可以大声地说,我生活过,有过不可重复的过去的好时光。

令狐冲没读过多少书,金庸要强调的是,是令狐冲的天性成就了他。联想一下,萧峰,杨过,这些金庸自己喜爱的性情中人都没怎么读过书;而那些读过书的人,像陈家洛,陈近南,包括杨逍,都是精神懦弱之人,(只有一个谢逊拿得起放得下)。此中是有深意的吧。除了天性,令狐冲的那些对手和朋友,那些多姿多彩如田伯光,蓝凤凰,任我行这样的人,他们也成就了令狐冲。没有他们,令狐冲是无法完成自己的。谁能想象一个人的江湖是什么样吗?

对生活的理解因人而异,但总有一些智者会在不经意间泄露天机。比如博尔赫斯,他在那篇可怕的《沙之书》的结尾写道:“我想起在什么地方读到过:隐藏一片树叶的最好的地方是森林。退休之前,我在墨西哥街阿根廷国立图书馆工作,那里藏书达九十万册。有一天,我到那里去,躲过了一个管理人员,不去注意门多高多远,就让这本沙之书消失在地下书库的一个尘封的书架里了。”比如本雅明,他在《发达资本主义时代的抒情诗人》中说:“波德莱尔喜欢孤独,但他喜欢的是稠人广坐中的孤独。”我想,这可能可以解释我为什么喜欢在大堂吃饭而不喜欢在包厢,为什么江湖上传言我喜欢集体生活。就让我用沃尔科特的“请坐。请享用你的一生。”来结束我的集体生活吧:

这一天终将来到

那时你将欢欢喜喜

迎接你自己光临

你的家门、你的镜中,

与你互致欢迎的笑容

说:请坐。请吃吧。

你会重新爱这个曾是你自己的陌生人。

上酒。上面包。把你的心

交还给它自己,交还给这终生爱你的

陌生人,你为了另一个人而

忘了他,他却还记着你。

从书架上取下情书、

照片、绝望的短笺,

从镜里削掉你的形象。

请坐。享用你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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