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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全会力量为国分忧解难(1)

情系国计民生:政协提案的故事 作者: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编


发动全会力量为国分忧解难

民建中央我国人口众多,安置就业的压力本来就很大,加上“文革”后大量的知识青年返城,城镇就业问题就更加凸显出来。

从1977到1981年平均每年就需要安置700多万人就业。

这个问题也引起了时任民建中央副主任委员的孙起孟、孙晓村等多位同志的高度关注。

在1979年6月的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由孙晓村同志执笔,民建、工商联的82位全国政协委员,针对国家在安置就业方面的压力献计献策,联名提出了《广开就业门路,培养就业能力》的提案。

在提案中民建、工商联提出“目前许多城市中的情况,一方面有相当人数的青年等待安置,同时又有不少工作需要人去做。

我们建议今后对需要就业的人员除上大学、中专、中技等学校及下放农村者外,可按照城镇不同情况,由区或街道组织劳动就业,并参照国民经济各类别的比例分设若干学科的短期培训,由教育部门协同有关部门负责主持,邀请有经验的专门人员,从实际出发编写简易教材,以三个月、半年或一年为一期,结业后发给结业证明和成绩单。”“安排就业及职业训练是全国人民的33一件大事,必须动员社会力量,群策群力,才能做好。

民建、工商联成员中不少人有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和其他专长,可以在职业训练和扩大就业方面,配合有关部门发挥作用,尽到我们应尽的责任。”

1980年4月,民建中央、全国工商联召开协助安置待业青年就业座谈会。

1981年8月,民建中央、全国工商联会同国家劳动总局发出《关于各地劳动服务公司和民建会、工商联密切配合,广开门路,搞活经济,扩大城镇就业的通知》。

许多地方组织和当地劳动部门联合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协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同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责成政府有关部门和民建、工商联在统筹规划下协同努力,为发展城镇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解决就业问题切实负起应尽的责任。

民建、工商联抓住时机,发挥成员优势,采取自办、同有关单位协办等方式,协助街道、工厂、机关、团体、学校等兴办多种形式的集体企业,拓宽就业渠道。

1979年年初,随着各项统战政策的落实,上海的原工商业者心怀感激之情,希望将多余款项用于四化建设。

这一想法得到了上海民建、工商联的肯定和支持。

经过反复酝酿,市民建和工商联成立了筹备小组,筹组上海市工商界爱国建设公司。

9月22日公司正式成立。

刘靖基当选为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延修、吴志超为副董事长。

参加集资的有946人,主要是民建、工商联成员。

集资款高达5535万多元。

民建中央对成立爱建公司非常关注。

1980年6月,时任民建中央主任委员的胡厥文在给刘靖基的一封信中谈到,目前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企业正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

过去由我们牵头兴办的这类企业为数不少,可否也选择一些单位,认真总结一下经验。

在有关发展前景、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生产技术、人才培养、经营管理、财政税收、利润分配、多劳多得以及其他有关整个经济体制和企业内部管理特征等各方面,在我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实事求是地提出问题、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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