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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印度公司:一个银行家的帝国(2)

货币战争3:金融高边疆 作者:宋鸿兵


1790~1838年,东印度公司鸦片走私进入中国的数量,由每年数百箱暴增到数万箱,输入中国的鸦片总量高达40多万箱,每箱平均价约750银元,总价值高达2.3亿两白银以上!

东印度公司的鸦片贸易遵循?一套严密的体系:首先,东印度公司确立在英属印度殖民地的鸦片垄断权,对印度和孟加拉?鸦片实行统购统销,只开放加尔各答一地集中进行鸦片拍卖,并授权与公司有代理关系的散商进行鸦片贸易。同时,公司在广州开设常驻管理委员会,其成员称“大班”,对所有对华贸易进行统一管理。这个管理委员会又是全部对华贸易的“中央银行”,一切对华贸易汇兑业务必须由它经?手,并对散商进行信贷支持,后期也对与他们做生意的广州十三行发放信贷。散商的对华贸易收入,包括出售鸦片所得款项,必须全部存到该委员会下设的银库,并由该委员会签发伦敦、印度、孟加拉?的汇票,散商可到当地兑换现银。公司再用库存白银在中国套购黄金、丝茶等大宗商品销往欧洲获取暴利。

东印度公司的架构更像是一个金融伞形垄断下的鸦片贸易连锁店。如果说独立经?营的散商还要承担一定的贸易风险,那么提供垄断性金融服务的公司则是“旱涝保收”。

东印度公司因鸦片贸易的“金融服务”获取的巨额利润,足以支付英国从中国进口茶叶和生丝、从美国和印度进口棉花、向印度出口英国工业制成品和英国殖民统治印度的大部分行政费用。在整个19世纪,英帝国的鸦片垄断在国际贸易中的战略地位,可与今天美国的石油霸权相比肩。东印度公司帝国的基本国策是,从金融上控制鸦片贸易链条的一切环节,生产、销售、仓储、运输和营销渠道都要牢牢地控制在自己手中。

在东印度公司旗下的散商中,形成了三大洋行割据的态势,它们是:怡和、宝顺和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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