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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定息,公私合营彻底转为国营

中国民营经济史纪事本末 作者:黄孟复


◆取消定息,公私合营彻底转为国营

1957年反右派与1959年反右倾斗争,使工商界人心浮动。在这种背景下,中国民主建国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于1959年12月16日~1960年2月21日在北京联合召开。会议期间,刘少奇接见民建中央、全国工商联领导人,针对工商界的思想顾虑,亲自做政治思想工作,宣布“五不变”(定息、高薪、学衔、政治安排、生活待遇5个不变),提出“顾一头、包一头”,即工商界顾自我改造,为人民服务的一头,国家包工商界物质生活福利的一头,工商业者只要跟着人民政府,一心一意搞社会主义,同共产党合作,不论老、病或者其他困难,国家都负责到底,包到底。李维汉在主席团扩大会议上也说:至于生活和政治待遇,大家不要耽心。凡是坚持接受改造,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做好事的人,国家不会不给照顾,并且一定照顾到底。工商界应当下定决心奔一头,安心改造,一心一意为社会主义服务,不要三心二意,顾此失彼。

1963年中央又宣布,从1963年起,定息延长3年,到1965年止。实际上,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定息共支付10年,总计为12亿元,全行业合营前“四马分肥”阶段为13亿元利润,全行业公私合营后保留私方人员高薪累计为815亿元,资本家共获得赎金3215亿元,差不多与他们原有的资产持平。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中共中央于9月24日转发国务院财贸办公室和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财政贸易和手工业方面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提出公私合营企业应当改为国营企业,资本家的定息一律取消,资方代表一律撤销,资方人员的工作另行安排。在上海,全市“公私合营”的招牌全被取消,红卫兵们贴出大字报勒令取消定息。这样,历时10年的定息制度最终取消,公私合营企业也转变为全民所有制的国营企业。   

定息制度是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对资本主义经济保留的尾巴。从量上来讲并没有太大的意义,但足以表明我们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通过“赎买”实现的。而对于拿定息的工商业者来说,仍表明他们原来的剥削者的身份。所以,工商业者最初是担心定息拿不到,而到后来则不愿再拿定息。到文革开始这个“小尾巴”就被彻底砍掉了。(杨乙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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