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统购统销和农业合作化(2)

大突破 作者:马立诚


不过,用这种近于强迫性质的制度将粮食置于政府的掌握之中,是要冒着农民离心离德的危险的,实行起来在技术上也有许多难以克服的障碍。当日乡下的自耕农户多至1亿,数量庞大而又居住分散,无论多么有效率的行政组织,根本无法知道每一户农民的丰歉多寡,即使知道了又如何逐户征取无误?假如农民纷纷隐瞒产量藏匿粮食,政府又能以什么办法加以应付?

凌志军说,我们的党和政府既以组织见长,当然还要从组织的途径去寻找希望。毛泽东具有足够的勇气和自信完成这一切。他提出把散乱的自耕农户收拢为若干较大的合作社,以此掌管农民全部的生产活动以及生活消费,由党的坚决信奉者出任合作社领导,其尊严又足以控制乡里农民的意志。对于政府来说,掌握合作社也就掌握了全体农民。1953年12月,几乎是在发布了统购统销命令的同时,又制定了发展农业合作社的决议。合作化的进程自此大大提前。这局面被毛泽东形容为“太多的小辫子梳成了大辫子”。

其实,自解放战争后期起,就在全国农村逐渐开展了互助组以及合作化运动。工作组剥夺地主和富农的土地,在贫穷农民中重新分配,然后一片一片地把农民组织起来。这件事随着军队向前推进,从东北、华北展开,再到华东、华南和西南。

到1952年上半年,农村中组织起来的劳动力,东北区达到80 %,内蒙古达到70%,华北区为65%,西北区为60%,华东区33

%。全国组织起来的农户3500万个,接近全国农户总数40%。此时的农民组织,以互助组为主,农业生产合作社为辅。

为了抓好农村互助合作,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于1953年2月成立。不过,部长邓子恢却有自己的一套思路。其后召开的两次全国农村互助合作工作会议上,邓子恢的讲话强调了这样的要点:一个是保护私有权,即确保农民土地私有权,不能宣传归公;二是慎重前进,从互助合作开始,循序渐进,不能一哄而起搞合作社;三是不要搞阶级斗争,互助合作是经济问题,不是阶级斗争,不能用扣帽子威胁的方式强迫农民入社,入社一定要自觉自愿;四是反对吃大锅饭,农民个人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不能归公;五是当前的主要危险是急躁冒进,不了解互助组是不可逾越的形式,强迫命令,急于搞合作社。

1953年9月,忽然有全国政协委员梁漱溟发表“九天九地”说,替农民诉苦,引起震动。

9月11日,在全国政协常委会扩大会议上,梁漱溟发言揭露和批评了农村党政干部“强迫命令、包办代替”,要求乡村干部改变作风。他对农民的苦日子十分同情,打比方说:近几年来,城里的工人生活提高得快,而乡村的农民生活却依然很苦,所以各地乡下人都往城里跑。城里不能容,又赶他们回去,形成矛盾。有人说,如今工人的生活在九天,农民的生活在九地,有九天九地之差。

梁漱溟的发言,引起毛泽东反感。毛泽东忍了一周。一周之后,17日召开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上(梁列席会议),毛泽东当面对梁漱溟说了过火的话。毛泽东说梁的发言表现了完全彻底的反动思想,这是反动化的建议。与会成员对毛泽东如此震怒大惊失色,但梁漱溟却毫不屈服。18日,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上,毛泽东坐在主席台上,梁漱溟再次发言,公开挑战毛泽东。导致台上的毛泽东和台下的梁漱溟两人你一言、我一语,互相驳斥,谁也不让。这种场面当然前所未有,结果是梁漱溟在报刊上被公开批判。自此时起,梁漱溟被长期冷藏“闭门思过”垂30年之久。直到上世纪80年代初,

90岁的梁漱溟才如“出土文物”一般,出来参加社会活动。梁氏的著作也重新大量刊行。令人告慰的是,1988年梁漱溟去世时,新华社发的《梁漱溟先生生平》,说梁漱溟先生是著名的爱国民主人士,是著名的哲学家、教育家,是一位“敢于坚持真理”的爱国知识分子。

毛泽东觉得问题严重,不得不亲自出马。在1953年10月26日至11月5日召开的第三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的会前和会中,毛泽东两次与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陈伯达、廖鲁言等人谈话(部长邓子恢出差在外)。他在谈话中批评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惠,难矣哉!

这句话曾在党内流传很久,被看成经典。

毛泽东是这样解释的:“言不及义就是言不及社会主义,不搞社会主义。搞农贷,发救济粮,依率计征,依法减免,兴修小型水利,打井开渠,深耕密植,合理施肥,推广新式步犁、水车、喷雾器、农药等等,这些都是好事。但是不靠社会主义,只在小农经济基础上搞这一套,那就是对农民行小惠。这些小事跟总路线、社会主义联系起来,那就不同了,就不是小惠了。必须搞社会主义,使这些好事与社会主义联系起来。至于‘确保私有’、

‘四大自由’,那更是小惠了,而且是惠及富农及富裕中农。不靠社会主义,想从小农经济做文章,靠在个体经济基础上行小惠,而希望大增产粮食,解决粮食问题,解决国民生计的大计,那真是难矣哉!”①

显然,这些批评是针对邓子恢的。

毛泽东还警告道:“对于农村阵地,社会主义如果不去占领,资本主义就必然会去占领。难道可以说既不走资本主义的道路,又不走社会主义的道路吗?”②

毛泽东不满意农村组织停留在互助组阶段,他在谈话中要求办农业生产合作社。他说,个体所有制必须过渡到集体所有制,过渡到社会主义。合作社有低的,土地入股;有高的,土地归公,归合作社之公。他要求各地地委、县委用大力搞这件事,一定要搞好。要有数字,摊派下去。明年初,开会检查,看看完成的情形怎样。

毛泽东还在谈话中驳斥了梁漱溟提出的农民生活很苦的意见。毛泽东说,农民的生活比起国民党时代总是好得多了。

在巨大的压力下,东北、华北、华东、西南、中南、西北六大区在第三次互助合作会议上纷纷表态,表示要从两个阶级、两条道路斗争的高度来认识问题,从过去的注重互助组转变到注重合作社。

因为在此之前,1953年2月和10月,中央的有关决议都是要求办好互助组。到了这个会议,由于毛泽东关于农村必须搞社会主义改造的意见强力介入,情况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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