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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初识贝尔斯登(3)

贝尔斯登的兴衰 作者:(美)艾伦 C.格林伯格


贝尔45岁,他比斯蒂尔斯年长10岁,比梅尔年长17岁,他曾在法国、德国和瑞士受过教育,后来进军华尔街,从此便与资本结下了不解之缘,此前曾创办了一家名为丹奇格(J.J.Danzig)的小型债券交易公司。斯蒂尔斯的父亲创办了斯特恩百货商店,他本人毕业于耶鲁大学,之后,他出国学习银行学,完成学业回到美国之后,加入丹奇格公司担任统计员。梅尔和我一样,都是中西部人,我们很快就成了最亲密的朋友。他来自内布拉斯加州的林肯市,与斯蒂尔斯和我一样,梅尔的家族也是零售业里的佼佼者。他曾在常春藤联盟获得商业学位,但从不炫耀、声张(坦率地讲,这一点和斯蒂尔斯不太一样)。在20岁刚刚出头的时候,梅尔就创办了自己的进出口公司,在与斯蒂尔斯及贝尔合作之前,梅尔已经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拥有了自己的席位,这是他父亲出资97000美元帮他收购的。

塞尔·刘易斯和其他两位最大的不同点在于,他是独立创业打拼出来的,除此之外,极少会有人不把他当做绅士,因为他一贯穿着考究,但却举止平缓,镇定自若,仿佛一只美洲大白熊。他没有读完大学便进入美式橄榄球初级联盟打球,他有着职业橄榄球员的天然条件——身高6英尺4英寸,体重达到240磅,而且这还是发福前的体重。他聪明过人,极富个人魅力,绝对是一个天生的商人,既知道怎样让自己魅力无穷、诙谐幽默,又知道该怎样美言哄骗或是恶语恐吓。他本人也是犹太人,因此,肯定会有很多华尔街的“卫道士”对他恨之入骨。不过,他从来不以怨报怨。在很大程度上,是塞尔让贝尔斯登成为华尔街上一支举足轻重的力量。以前,贝尔斯登只是一家靠赚取佣金生存的小经纪公司,它的生存之道就是按照最低的风险承受度预测市场。但是,所有这一切都发生了变化,因为塞尔凭借其远见和胆量,发现了风险套利这个宝藏。然后,他用这个想法又说服了泰德·洛和比尔·梅尔(不过,他对斯蒂尔斯的方式估计是声色俱厉,最终还是吓跑了斯蒂尔斯,后者立即决定退休,成为公司的有限合伙人)。毫无疑问,创建风险套利部门的想法,将为我和贝尔斯登的其他年轻人提供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因为它让我们有机会进行实战交易,一展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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