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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网商(2)

网商十年:新商业文明序曲 作者:陈亮


 .数据为预估值。网络购物市场规模为C2C交易额和B2C交易额之和。

2.C2C电子商务市场规模以成交商品价值总额计算,C2C平台推出的B2C商城(目前主要是淘宝网商城)交易量也统计在C2C内。

3.B2C电子商务市场规模以销售额计算,其中暂不包括付费数字产品下载、航空客票交易、网络代缴费等商品类别的交易规模;同时,B2C企业非网络销售交易额部分不统计在内。

4.综合企业及专家访谈,根据艾瑞统计预测模型核算及预估数据。超强的网络贸易活跃度,无疑是中国网商集体快速成长的先决条件。而中国网商之所以在数量上能够快速膨胀,是因为在老牌网商的带动下,后来者们也找到了迅速发展的路径,实现了网店品牌化和跨越式发展。

以淘宝网为例,2009年上半年,成交总额达809亿元,平均每分钟卖出438件家居用品、473件衣服、261件化妆品、215件珠宝首饰、69部手机、32台笔记本计算机。该交易平台上的皇冠级(以交易量、信誉等级等条件综合评定)卖家群体迅速崛起,截至2009年7月,皇冠级卖家数量已经达15000多家,是2008年同期的近4倍。

进入2009年,中国的网商数量仍为超强发展势头。阿里巴巴发布的《2009年度网商发展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09年第一季度,阿里巴巴B2B平台的注册用户总数超过了4000万,较2008年同期上升了36%。

2003年之前,网商群体还多是非全职性质的中小手工业者及中小零售商。而今,电子商务覆盖了越来越广泛的人群。针对淘宝卖家在经营网店之前所做的工作,阿里巴巴做了一项专项调查,截至2008年,前五大类分别是个体零售商、私企员工、大学生、外企员工、国营企事业单位员工(如图3所示)。图3淘宝网卖家经营网店之前所做的工作2008年,金融风暴导致全球经济放缓,企业倒闭声、裁员声不绝于耳。而调研证明,披上电子商务“棉衣”过冬的国内企业比不具备电子商务技能的企业存活率提升了5倍。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认识到,电子商务能够有效提升企业竞争力。而诸如联想、戴尔、优衣库等国际化品牌,也开始纷纷开出在线旗舰店,甚至从中小网商与网民互动的小游戏“秒杀”中得到启发,推出了液晶彩电、笔记本计算机均一元“秒杀”的“天大实惠”。

与此同时,网商对中国经济的直接贡献,还体现在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与区域经济发展、有力推动社会创业和就业等方面。国际著名咨询机构IDC称,2008年,淘宝网给中国物流业带来了30.66亿元的年收入,占中国宅配市场的30%。同时,在网络零售中,平均1个直接就业可以带动2.85个间接就业,换言之,中国6300余万网商,给1.79亿人带来了就业机会。

著名财经作家、《马云正传》作者刘世英在谈到网商概念的时候表示,“随着网络的发展,网商成为一个越来越值得关注和研究的群体。其实网商和传统商人没什么质的区别,无非是他们用互联网电子商务这个工具来做贸易。毫无疑问,网商现象将越来越普及,但不可能完全取代传统商业业态。”

传统商业形态是否将会被网商取代,目前还是一个未知数,但在中国经济的和平崛起大背景下,网商必然成为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2009年9月24日的《中国经营报》发表了一篇《见证网商新时代》的文章,其中有这样一段描述网商的话:“没有人预见到,电子商务在中国会出现这样一种发展形态。它不是精英层所想到的企业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也不是美国社会普遍存在的个人对个人的电子商务,它是一种 中间态 ,一种包含贸易环节的电子商务形态。也正因为如此,它缔造了中国式电子商务的新鲜产物 网商。我们不得不借用马云创造的这个名词,是因为除了它,我们暂时还找不到更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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