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回绝她的邀请

到坟场的车票 作者:(美)劳伦斯·布洛克


里奇回绝她的邀请,说疲倦想早点回家休息。我则提议去火焰餐厅,戒酒协会的会员常在聚会结束后到那家咖啡店聊天。

“我想找个可以有多种选择的地方,”她说,“比较实在的地方。刚刚在聚会时虽然吃了些饼干,但我从中午到现在完全没有吃东西。你知道有家叫阿姆斯特朗的餐厅吗?”

我忍不住笑了出来。她问我笑什么。“我以前就住那儿,”我说,“在我戒酒之前。那家店从前在五十七街和五十八街之间的第九大道上,就在我住的旅馆街角。我每天在那里吃饭、喝酒、换钱、算帐、见客户,老天,大概除了睡觉,我所有的事情都是在那里完成的。现在想想,搞不好连睡觉也在那儿。”

“现在你不去了。”

“我努力避开那里。”

“这样的话,我们去别的地方好了。我以前还喝酒的时候不住这里,所以对我来说,那里只是一家普通餐厅。”

“我们还是可以去。”

“你确定?”

“有何不可?”

新的阿姆斯特朗餐厅已经不在原址,往西搬了一个街区,现在位于五十七街和第十大道上。我们挑张靠墙的桌子,趁托妮去女厕朝圣时,我四处张望了一下。吉米不在,客人中竟没有半张熟识的面孔。菜单比从前精致了许多,但菜色基本上还相同,最后我终于在墙上找到几幅熟悉的照片和图书。整个餐厅给人的感觉比从前高级,也多了一些雅痞味道,比较像时髦的田园派餐厅而不是从前艺术气息的酒馆,但其实也没那么大差别。

托妮回座之后,我认真向她介绍这家餐厅。她问从前是不是都放古典音乐。“一直都是,”我说,“刚开始吉米有个自动点唱机,后来他把那玩意儿给拆了,然后开始放莫扎特和韦瓦尔第,这么一来就把那些年轻小伙子给赶了出去,之后宾主尽欢。”

“所以你以前都是带着醉意听莫扎特的小夜曲?”

“没错。”

她是个很好相处的女人,年纪小我几岁,戒酒资历和我相当,在第七大道一家女装制造商的展示店工作,和其中一个老板已经交往一两年了。老板有家室。这几个月来她在聚会上总是提到要结束这段关系,不过她的语调不甚有说服力,这段恋情也一直没有了结。

她是个高挑长腿女郎,有一头黑发,我猜大约是染的,宽阔的下巴和肩膀。我很喜欢她,觉得她是个美女,但却没有着迷的感觉。换个角度来说,我也一直未能吸引住她,她的几个情人总是已婚、秃头,还是犹太人,我完全不符合这些条件,结果反倒使我们两人对彼此免疫成了朋友。

我们到餐厅时刚过午夜,她点了小份沙拉和墨西哥黑辣豆,我吃奶酪汉堡,然后两人喝了许多咖啡。吉米一向提供好咖啡,以前我总是搀了波本酒一起喝,不过其实纯的更香醇。

托妮住在五十九街和第八大道一带,我陪她走回她家大楼的门厅,然后准备回自己的旅馆。但还没走出一条街远,不知何故就觉得不想回去,或许是先前在里士满希尔的高昂情绪仍然残留,或许是长久以来不曾回到阿姆斯特朗而勾起一些回忆,或许是喝多了咖啡,或许是天气的关系,也或许是由于月亮盈亏。反正不知为什么,我竟丝毫不觉疲倦,一点也不想回到狭小的旅馆房间里面对四壁。

我朝西走过两条街,到葛洛根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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