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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制,理论偏差,政策误导

中国困局:中国经济安全透视 作者:江涌


国企改制,言之凿凿,自由主义者的理论分析不外乎“委托——代理”、“搭便车”和“预算软约束”等三大问题,其实这三大问题在大型私有企业中同样存在,毫不逊色于国有企业。大型私有企业股东越分散,企业越易落入经理人手中,职业经理违背股东利益获取小集团利益(高薪、巨额花红、关联交易等等)比比皆是。由于“太大而不能倒”的缘故,企业偏向从事高风险与高收益的经营活动,如此获得的收益是企业自己的,而导致的风险、惹出的祸患则是社会的、国家的。滥觞于美国次贷的世纪金融大危机,将大型私有企业的各类“缺德”行为展露无遗。

理论偏差。以“科斯定理”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本来就是一个平常且充满争论的理论,但是出于某种需要,而将其上升为一种“定理”。西方社会以私有产权为主的企业管理体制事实上不是理论的产物,而是历史的结果,理论只是对历史与事实的解释。新制度学派的产权理论只能说明私有企业曾经不败的原因,而不能论证公有企业的成功机理。科斯本人认为,由于西方经济学的整个理论体系是以私有制已经存在为假定前提的,这就很容易推出私有制是市场经济唯一前提的结论,而我们现在能看到的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也只有私有制一种,但历史并没有对公有制基础上的市场经济作出证伪。且不说历史选择有其偶然性,单单仅就历史经验推论,市场经济只能在完全私有产权基础上运行,而排斥其它基础,这种推理不仅是先验的、武断的,而且很有可能是别有用心的。

因此,中国在1994年以后的国有企业改革,以“科斯定理”为理论指导,以“产权明晰”为政策纲领,尤其是90年代中后期,国有企业展开了轰轰烈烈的“改制转轨、下岗分流、减员增效”的“改制转轨”运动。公有产权、国有企业被抨击的一个重要理由是“产权模糊”,由此导致“委托-代理问题”,即经理(代理人)违背股东(委托人)的意志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但是,“委托-代理”的问题并不仅仅是国有产权的问题,私有产权同样存在,西方经济史与现实所揭示的,只有规模小到个人企业才不会遇到“委托-代理”问题。近年来,美国一再出现诸如安然、世界通信等大型公司丑闻,尤其是此遭次贷危机更是暴露出华尔街、美国金融业普遍存在的道德风险,当中的腐败程度远远超过不规范的国有企业,而中国在“产权明晰”的改制后也屡屡出现银广厦、蓝田等丑闻,由此可见“委托-代理”问题绝对不是公有制的“专利”。

公有产权、国有产权被抨击的另一个重要理由是国有企业缺乏效率,或“私营企业效率高于国有企业”。这更是一个似是而非的命题。首先,效率本身的界定就存在着问题。国有企业在改制前长期肩负着一系列的社会责任,将一个包揽了“从摇篮到坟墓”职责的国有企业与“轻装简从”的私营企业做比较,无异于将满载的大卡车与单人摩托车比油耗那样荒诞。其次,现代社会共同关注的主题(效率与公平)从来没有、也不应该割裂开来。没有效率的公平等于落后,没有公平的效率等于野蛮。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当然要同时考虑经济效率与社会效益的统一。第三,市场机制不能覆盖社会经济所有领域,一些自然垄断、具有较高外部经济或高投入高风险领域(如水务、环保、航天等),不太适合私有经济的运行,公有制经济则具有更好的适应性。世界银行的专家们在广泛考察西欧和发展中国家的国有企业后写道:“决定一个企业有无效率的主要因素并不在于它是公有的还是私有的,而在于怎样进行管理,从理论上讲,任何一种类型的所有制都有可能创造最大限度提高效率的刺激手段。”

政策误导。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不仅存在理论偏差,而且一开始就可能存在某种政策误导。也就是,相关利益集团为攫取国有资产,通过代言人,而努力鼓噪“产权明晰”、“产权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企业摆脱困难的先决条件”、“国有企业改革的唯一出路是私有化”。有经济学家言之凿凿,“以俄罗斯产权改革为例”,要求“消除对私有化的偏见”,宣称“私有化奠定了新的经济增长的基础”、“私有化促进了新的市场调控机制的形成”、“私有化促进了市场竞争规则和法律体系的建立和投资环境的改善”。然而,大张旗鼓的私有化浪潮书写了俄罗斯历史上可以说是最耻辱的篇章。斯蒂格利茨特别指出,俄罗斯提供了研究“不惜任何代价进行私有化”伤害的破坏性案例。无论是在俄罗斯还是在其他国家,私有化都没能像它应该的那样有效地促进经济增长。相反,有时候私有化与衰退相关,并且能够证明私有化是破坏民主和市场机构信心的强大力量。[1]俄罗斯后来的执政者有无比的勇气进行拨乱反正,中国也在2001年叫停实施国有股减持计划,在2005年叫停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但是对于“产权明晰”的政策误导始终没有清醒的认知,因此国企私有化进程一直在不断推进,“7·24”通钢事件从侧面反映出私有化浪潮在中国依然方兴未艾。

实际荒谬。在美国,企业、学校与政府都在从事科技研究,但是一旦有重要技术突破,政府就要介入,如果是涉及国家安全的技术,将被列入保密范围,任何发明者都不能随便将其转移实现利益最大化,在这里根本没有什么私有产权。

鼓吹“国有企业就是不好,就是搞不好”的说法实际是很浅薄与荒谬的,浅薄与荒谬的背后则是非常可疑的动机。在国际上,成功的国有(公有)企业比比皆是。韩国浦项钢铁公司就是一个非常成功的国有企业。韩国早就想拥有自己的大型钢铁厂,但是耗资大,难度高,私人企业不愿问津。上世纪60年代初,韩国就建立钢铁厂项目向世界银行申请贷款时,遭到了拒绝。因为韩国没有一个优势(原料、人才、技术、资金等)可以发展钢铁制造,只有雄心。但是,韩国举国力建立了国有钢铁企业,1973年投产,十年间便成为世界上效率最高的钢铁企业之一,如今是世界第三大钢铁企业。中国台湾经济起飞,依托的基础就是国有企业。新加坡在国际上驰骋的几大公司,全是国有企业。在欧洲,诸如法国、奥地利、芬兰、意大利等国在二战后实现经济成功靠的就是国有企业。至今,象雷诺(汽车)、阿尔卡特(电信)、罗纳普郎克(制药)等等都是家喻户晓的国有企业品牌,著名的德国大众公司的最大股东是萨克森州政府。

以上是正面例子,负面的例子同样多。英国撒切尔夫人当政,全力推行经济自由化,其中铁路公司私有化后,经营更加惨淡,问题不断,最终又在2002年重新实现国有化。拉美企业先私有化而后再国有化的例子更是举不胜举。世纪金融大危机,自由主义大本营的英国与美国在金融海啸当头,纷纷脱去自由主义的“金马甲”[2],毫不含糊拿来“国有化”这一“极端措施”,清晰显示出英美兜售经济自由主义的伪善,新自由主义者鼓吹的私有产权神话的破产。中国的“芝加哥男孩”[3]要么自觉警醒改弦更张,要么为“我不是骗子”说明。



[1] [美]约瑟夫E斯蒂格利茨《全球化及其不满》,机械工业出版社2010年版,第51页。

[2] 参见本书第四部分之《自由贸易:后进国家的依附陷阱》之《致富的“金马甲”,固穷的“紧箍咒”》。

[3] 1973年,智利皮诺切特发动政变,而后任用大约30个曾经在芝加哥大学研习经济学而成为米尔顿·弗里德曼的追随者的“芝加哥男孩”(Chicago Boys),以新自由主义来治理国家,结果引致经济灾难,智利人均收入增长不断下降,直到80年代末才达到政变前的水平(1971年5663美元,1987年是5590美元)。如今,在中国一大帮“芝加哥男孩”在指点中国经济江山,试图给中国套上弗里德曼的“金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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