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拿着剪刀奔跑(3)

拿着剪刀奔跑 作者:(美)奥古斯丁·巴勒斯


桌子周围的所有人都会笑起来,然后,大家双手合十,向上帝祷告和祈福。

对我来说,这些人就如我见过的一家动物园里的动物。他们是那样让人感到新奇,我从没见过像他们这样的人。我不能确定是否想成为他们中的一员,还是仅仅生活在他们中间,写写关于他们的日记,或者和他们一起照相。

可以确定的是,弗恩不像我妈妈,她永远不会把圣诞树从阳台上扔出去,或者顶多为她的孩子做那种玉米淀粉的生日蛋糕,就算万事大吉了。而且我还确信,她永远不可能像我那样,能把香烟头就着牡蛎三明治一起吞到肚子里。

我的大脑下部的某个区域告诉我,弗恩一家人才是正常的人,而我又何须人也呢?我更像是芬奇大夫家的一员;我不像弗恩一家人中的任何一个。

很难设想外形俊美、穿着规矩的丹尼尔,会坐在芬奇大夫家的电视房里,指着家里的狗哈哈大笑,因为小普比尔正躺在客厅的地板上,嘴里咯咯地笑着,他的短裤褪到下面,任由那条狗有滋有味地舔着他的小鸡鸡。很难设想丹尼尔见到这样的情景,顶多不过是耸耸肩,便转身回到电视房里——这种事情在芬奇大夫家里司空见惯。

我妈妈终于找到了适合我们居住的地方。地点在艾米莉·迪更森街道上,是一所很大的老式住宅的一半,距弗恩家不过几英里远。我妈妈很喜欢我们的新居,因为当年艾米莉·迪更森就住在街道对面。“同为诗人,我和她真是英雄所见略同,我们都选择了这里。在我人生的这个阶段,住在这里对我再适合不过了。”她得意洋洋地说。而我喜欢这里离北安普顿,离芬奇大夫的家很近,现在,我妈妈不必经常开车送我,我可以做公共汽车过去。另外,我喜欢这个新居的理由是,这所住宅似乎没有我的位置——我的私人“房间”连门都没有,因为它只是个小小的角落罢了,这意味着我不必花更多的时间和妈妈在一起了。

芬奇大夫已经告诉我,一定把他的家当成我的家。我可以在任何时候登门,只要我愿意。“你只要敲敲门,阿格尼丝就会从床上爬起来,为你打开家门。”我知道,霍普其实非常想让我到她家里,纳塔莉也是如此。她现在住在匹兹菲尔德,和她的合法监护人住在一起,但她经常回北安普顿。而且她也说过,要是我到那里去,她就会马上赶回来。

起初,纳塔莉有个监护人让我感到奇怪,因为她已经有了一个父亲。不过芬奇大夫认为,人人都有权选择自己的父母,所以纳塔莉十三岁时,选择了父亲的一个病人作为她的监护人。他的名字叫特伦斯·马克斯韦尔,年龄四十二岁,家庭很富有。因此,纳塔莉和她的监护人住在一起,她还有监护人出钱,上了一所私立学校。维基则和一群嬉皮士厮混,在美国各地到处旅行。每隔六个月左右,维基就会借中途停车的机会,回到北安普顿的家里一趟。

我由此感觉,一个家庭的成员应当经常流动,而我也不必过于依附于任何人,任何住所。在某种意义上,我感觉自己像个冒险者,而这恰恰迎合了我内心深处对于自由强烈的渴望。

唯一的问题就是上学。我刚到十三岁,在阿默斯特教会学校上7年级。当初上小学对我来说是一场噩梦,因为在三年级时我曾留级两次。后来,在我父母离婚之后,我和妈妈搬到了阿默斯特,我转到了一所新的小学。可这没有什么效果,现在我的情况似乎比以前更糟。

从进入校门的第一天,我遭到氯气味道的袭击的那一刻起,我就预感到,我不会在这所学校里呆上多长时间。氯气的味道是从游泳池飘来的,而一座游泳池的存在,意味着这所学校要强制学生学习游泳,也意味着讨厌游泳的我不仅要穿上泳装,还要当着其他人的面,浑身冷湿地把衣服脱得精光,再把干衣服换上。

另一个问题就是审美感受。对我来说,这所学校面积庞大的灰色平房,看上去就像是一家肉类食品加工厂,或者只是为一些毛绒玩具制作塑料眼睛。这种建筑风格让人每天看了泄气,我可不想整天呆在这样的地方。从另一方面说,附近的阿默斯特电影院我倒是经常光顾。它甚至还有吸烟区呢。我也喜欢汉普郡商场的“棋王”服装店,那里出售挺括的衬衫,还有一种漂亮的白色西裤,裤线异常清晰,叫人爱不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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