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利以合义(1)

周易与人生 作者:杨庆中


“义利”问题,是中国思想史上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义利之辩”则持续了几千年,被宋儒称为“儒者第一要义”(《朱文公文集》卷二十四)。《周易》对“义利”及其关系的看法,大体上与先秦儒家的观点一致。概括起来就是:重视“利”,但认为必须受到“义”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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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儒家,人们普遍有一种印象,认为他们多是重视“义”而轻视“利”。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一两句话说不清楚。但就被汉儒奉为“五经之首”的《周易》来说,则是十分重视“利”的。比如,在总共不足几千字的卦爻辞中,“利”字就出现了178次,便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周易》中的“利”字,有两层意思,一是有利、利用和好处;二是“义之和”。

先说第一层意思:   

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乾》九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坤》六二)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蒙》上九)无妄,行有眚,无攸利。(《无妄》上九)箕子之明夷,利贞。(《明夷》六五)

“见”,音现,出现。“田”,田地。“大人”,有道德并身居高位的人。爻辞的意思是,巨龙出现在田间,潜隐的有德之人利于出来治理天下。它提示人们,条件成熟之时,有才能的人应当大显身手,为百姓服务。“直方大”,指大地(坤为地)有平直、方正、广大的特性。爻辞的意思是,大地平直方正而广大,顺任天道而不自主,所以没有任何不利。它提示人们,像大地那样厚重宽广,顺天应人,就不会遇到任何灾患。“击”,治。爻辞的意思是,为某种类型的孩子启蒙,不利于用过分暴烈的方式,宜于采用严格要求、顺性教化的方式。它提示人们教育要因材施教,不可一律强迫。“眚”,灾害。爻辞是说,不要妄行,妄行必然招致灾害,没有任何好处。它提示人们,行为要谨慎,特别是在不利的条件下,更要小心。否则,必遭不测。“箕子”,殷纣王之叔。“明夷”,光明受到遮蔽。爻辞的意思是,殷人箕子自晦其明,是利用这种方法来坚守正道。它提示人们,在环境极其恶劣的情况下,也要守正不移,燃亮内心的光明。

以上诸例,表明“利”为“好处”、“有利”和“利用”。这一层意思,在《论语》所记孔子的有关言论中也基本如此,如:“子曰:‘仁者安仁,智者利仁。’”(《论语·里仁》)“子曰:‘放于利而行,多怨。’”(《论语·里仁》)“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子罕言利,与命与仁。”(《论语·子罕》)“子曰:‘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论语·子路》)等等。“利仁”即利用仁。“放于利”,即依据个人的利益。“小人喻于利”,即小人懂得的是个人的利益。“子罕言利”,即孔子很少谈到功利的问题。“无见小利”,即不要贪图小利。可见,在孔子的相关言论中,利,也是利益、好处的意思。这一点,直到今天也没有什么变化。而《周易》谈“利”178次之多,说明它是十分关心人们的利益和好处的。从《周易》一书的忧患层面来说,我们也可以认为,《周易》就是要用自己的方式为人们谋利益,谋好处。但《周易》之所谓“利”,也并非是要让人占便宜、讨好处,而是在指示正确方向,以求趋吉避凶。所以,在《周易》中,“利”字还有一层意思,即“利者义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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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者义之和”,语出《文言传》,其曰:

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也。利者义之和也。贞者事之干也。君子体仁足以长人,嘉会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贞。

这是《文言传》在解释《乾》卦卦辞“元亨利贞”时所说的一段话。大意是:元始,是众善的尊长;亨通,是美好的会合;有利,是事义的和谐;正固,是办事的根本。君子用仁心作为本体,可以当人们的尊长;寻求美好的会合,就符合礼;施利于他物,就符合义;坚持正固的节操,就可以办好事务。君子是施行这四种美德的人,所以说:“《乾》卦象征天:元始,亨通,和谐有利,贞正坚固。”译文参见黄寿祺等:《周易译注》,10页。在这段话中,“利者义之和”,“利物足以合义”,可以说是《易传》作者对《周易》中的“利”字的解释。朱熹于《周易本义》中说:“利者,生物之遂,物各得宜,不相妨害,故于时为秋,于人则为义,而各得其分之和。”明人来知德于《周易集注》中说:“上下彼此各得其当然之分,不相乖戾,此利也,乃义之和也。”今人金景芳先生说:“利是收缩、成熟,当秋天时,万物收缩、成熟,应该肃杀了。肃杀是合于义的。义之和,是说虽然有肃杀景象,万物却是和谐不乱,各有各的归宿。引申于人事,利是社会稳定之时,人们各安其分,各守其职,各尽其责。”金景芳等:《周易全解》,18页。以上诸家的注解,稍有不同,但有一点基本一致,就是认为“义”为“宜”详细解释见本章以后诸部分。,据此,“利”即物各得宜,和谐不乱,不相乖戾。很显然,这种“利”,与我们通常所理解的占便宜一类的好处是大不一样的。然而在《周易》看来,这种“物各得宜,和谐不乱,不相乖戾”的“利”才是最大的好处。因为,它所反映的是自然、社会和人生的“当然之分”,它所代表的是自然、社会和人生的最大利益。再如:   

《易》曰:“自天佑之,吉无不利。”子曰:“佑者,助也。天之所助者顺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顺,又以尚贤也,是以自天佑之,吉无不利。”(《系辞传》)

“自天佑之,吉无不利”是《大有》卦上九爻辞。其之所以说“吉无不利”,自然是由于“自天佑之”之故。而天为什么会“佑之”呢?孔子认为,是因为它的“顺”。“顺”,也就是顺服天道。顺服天道,则得天道之助。得天道之助,自然会是“吉无不利”。可见,“吉无不利”的获得,是与合乎宇宙自然的本质规律密切相关的。而“宇宙自然的本质规律”当然会使“物各得宜,和谐不乱,不相乖戾”。所以,《系辞传》说“变而通之以尽利”,“屈伸相感而利生焉”,“《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是以自天佑之,吉无不利”。即在顺应事物发展变化的过程中,于往来屈伸交替相感的同时,赢得天道的佑助,以获取最大的利益。

既然《周易》所揭橥的利益是合乎自然、社会和人生的大利益,因此,它就特别强调,正确的利益观是利天下、利他人。看下面一段引文:   

作结绳而为网罟,以佃以鱼,盖取诸《离》。包牺氏没,神农氏作,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盖取诸《益》。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盖取诸《噬嗑》……

以上这些材料均见于《系辞传》,内容是讲古代圣王观象制器,以济天下之穷,以利天下之用。也就是《系辞传》所谓的“备物致用、立功成器以为天下利”。用《周易正义》中孔颖达的话说,即“谓备天下之物,招致天下所用,建立成就天下之器,以为天下利”。《系辞传》在讲述这段“圣道王功”之前,还有一段颇具哲学内涵的话:“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大意是说,古时候伏羲氏治理天下,他抬头观察天上的表象,俯身观察大地的形状,观察飞禽走兽身上的纹理,以及适宜存在于地上的种种事物,从近处援取于人的一身作象征,从远处援取各类物形作象征,于是才创作了八卦,用来贯通神奇光明的德性,用来类归天下万物的情态译文参见黄寿祺等:《周易译注》,573页。。这虽然是讲伏羲画卦的过程,但也概括地表明,古人“备物致用、立功成器以为天下利”,并非单纯是利益的驱使,而是仰观俯察,“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的结果。所以,后继的“圣王”古书中的所谓“圣王”多是创造或发展中华文化的杰出代表。们才能根据事物的特性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发明创造出耒耨、舟楫、交易一类的器物制度,以为天下百姓谋取最大的利益。

谋取天下人的利益,是古人利益观中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正是在这个层面上,它与古人所特别强调的“义”结合起来,成为人们修养自身德性,评价人之行为的主要标准之一。如古人所讲求的民族气节等,都与这种利益观密切相关。

当然,追求天下、国家之利,也并非要否定个人、家庭、团体的利益。在《周易》看来,只要是“物各得宜,和谐不乱,不相乖戾”,什么样的利益都可以追求。我们甚至也可以说,“物各得宜,和谐不乱,不相乖戾”,这样的利益就是“吉”,追求这样的利益就是“趋吉避凶”。在这个层面上,“利”也就是“义”,“利”也就等于“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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