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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复明案:“胡士泰案”前传

铁规则 作者:尹锋


钢铁行业澳大利亚籍“胡士泰间谍案”与之前电力行业美国籍“方复明间谍案”极其相似。

2002年3月2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行贿罪,一审判决美籍华人方复明有期徒刑5年,并驱逐出境。在方复明间谍案中,包括原电力部副部长查克明、7个厅局级和数个处级干部都涉及其中。

方复明,1957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电机专业,1960年调到浙江省电力局一直到1989年,其间历任工程师、浙江省电力研究所总工程师、所长、浙江省电力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1989年移居美国,1994年加入美国国籍。

凭借着专业知识和显要的领导职务,方复明当年在行业内可是个响当当的人物。正是看中他这一点,1993年,香港飞雅电力开发顾问公司聘请他为公司经理。

侦查人员盯上方复明的过程与盯上胡士泰很像。

1999年,方复明再次来到中国。其间,他设宴款待几位当时身居要职的老部下时,将一台从不离手的笔记本电脑落在了宾馆。早就盯上方复明的侦查人员见机不可失,悄悄地潜入方复明的房间,打开那部由方复明自己改装,号称具备当时最先进笔记本电脑3倍容量的手提电脑。里面的内容让所有人大吃一惊。

电脑中有500余份材料,其中大部分是国家机密文件,有的甚至还带有中央领导的批示。更让人触目惊心的是,侦查人员在电脑里还发现了一张表格,上面分别列出了年月日、我国主要的项目工程名称、负责人员以及他们收取的好处费金额等。其中涉及35名个人或单位,包括在京的国家工作人员7名、外省市国家工作人员15名。表中赫然记录着方复明计划行贿数百万美元,已支付50多万美元以及受贿人的签字收据等情况。

这实际上就是一张佣金分配表。从资料看,侦查人员断定方复明近年来的主要工作就是为一些外国公司做项目代理,通过巨额资金贿赂国家工作人员,为这些公司刺探、收买有关工程项目的秘密情报,从而从这些公司收取一定比例的顾问费。侦查人员获取资料后并没有贸然行动,而是迅速离开了宾馆。

无独有偶,侦查人员从胡士泰的电脑里也调阅出钢铁行业的许多机密数据。

由于此事牵扯面广,案情较复杂,司法部门决定对方复明实施边控,一场面对面的战斗开始了。2000年2月28日,尚且蒙在鼓里的方复明再次到中国,刚下飞机,就被等候多时的侦查人员扣押。经上级批准,此案涉嫌经济犯罪部分由检察机关侦查。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侦查行动在绝密的情况下开始了。侦查员从方复明电脑中提取的签字收据,经过笔迹鉴定后,锁定原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进口处处长吴守仁(正处级)。

后经查实,在1985年国家对浙江宁波北仑港电厂项目向国内外招标中,日本丸红株式会社为了获得订单,通过时任浙江省电力局副局长的方复明,拉拢原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副总经理刘连城(副局级)和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进口处处长吴守仁,二人一起在招标过程中给丸红商社行方便。在这三个关键人物的帮助下,丸红公司的竞标一路绿灯。最终,丸红公司成功取得了北仑港项目的承揽权。

此后,丸红公司按照约定向方复明支付了16万美元。方复明自己留下8万美元,剩下的8万美元刘连城和吴守仁每人4万美元。

对方复明的审讯并不顺利,仗着自己是美籍华人的身份,方复明的态度异常强硬。后在侦查人员的强攻下,方复明又交代了日本人永濑国男。

永濑国男,1986年被日本三井物产株式会社聘请为部长、特别顾问等职务,主要负责在中国的大型投标项目,重点行业是电力行业。在永濑国男的努力运作下,包括原电力部副部长查克明、原国家电力公司国际合作局局长谭艾幸(正局级)、方复明等电力行业内的中高层领导纷纷被拉下水。

除了这些领导外,一些分管实权的低层官员也被买通。包括国家电力公司国际合作部和计划与投资部高级工程师刘加宇(副处级)、原国家机械工业局国际招标审查处处长王建国(正处级)、浙江省电力局外事秘书席胜建、原浙江北仑港电厂厂长赵湖宾。

参与方复明案侦查的侦探员后来回忆,在这起案件中,他们还发现了一些受贿的官员,但却因苦无证据而无法定罪,有的甚至连某些单位的司机也被牵扯其中。

方复明案与胡士泰案,性质类似,刺探情报的途径和方式也极其类似,因此,从方复明案的侦查过程中,可以借鉴很多有关的经验。关键的问题在于,相关部门对于侦办胡士泰案有多大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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