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论促成分工的原理(2)

国富论(全译本) 作者:(英)亚当·斯密


不过,如果他能朝对己有利的方向唤起别人自爱的心理,让他们觉得照他的要求协助他,对自己也是有利,他就比较可能达到目的。不管是谁,当他向别人提出任何交换建议的时候,内心就是这样想的。任何这类提议的意思都是:给我那个我要的东西,你就会得到你要的这个东西。我们所需要的帮忙,绝大部分就是用这种方式互相取得的。我们每天有吃有喝,并非由于肉商、酒商或面包商的仁心善行,而是由于他们关心自己的利益。我们诉诸他们自利的心态而非人道精神,我们不会向他们诉说我们多么可怜,物质又是如何的匮乏,而只说他们会获得什么好处。除非愿意过乞丐生活,否则谁都不会以他人的仁心善行为主要诉求对象。即使乞丐,也不全然仰赖别人的仁心善行。不错,乞丐的生存来源,追根究底全部仰赖善心人士的慈善施舍。但善心人士却不可能在他需要什么东西的时候就给他那种东西。他随时随地需要的东西,绝大部分也和常人一样,是利用相互约定、交换或购买的方式取得的。他把某人给他的金钱,拿去购买食物;把另一个人送给他的旧衣,拿去交换另一件更适合自己的旧衣,或拿去交换临时住所、食物或金钱。如果有了钱,他又可以买到适合自己需要的食物、衣服或临时住所。

一如我们利用相互约定、交换或购买的方式,从他人身上取得绝大部分自己所需的帮忙,追根究底来看,导致目前这种分工状态的,也正是我们这种相互要求交换的倾向。譬如,在狩猎或游牧部落里,有某个人在制作弓矢方面比其他人更顺手、更巧妙。他时常拿制成的弓矢,跟同伙交换牲口或猎物;最后,他发现,用交换方式得到的牲口与猎肉,比亲自到野外猎捕得到的还要多。因此,基于自利的考虑,制作弓矢便渐渐成为他主要的工作。于是,他变成某种专业的武器制造者。其次,在这种部落里,人们通常住在小棚屋或可以移动的房子里,而恰好另外一个人特别善于制作这种小棚屋所需的骨架与覆盖物。他经常提供邻居这方面的服务,邻居也同样拿一些牲口与猎物来回报他;于是久而久之,他也会发觉,自己最好完全致力于制作这种骨架与覆盖物,因此他变成盖某种房子的专业木匠。同样的道理,有第三个人变成专业的铁匠或铜匠;第四个人变成鞣革匠或专门整理皮革的人,因为在野蛮的部落里,皮革是人们穿着的主要材料。如此这般,每个人都发觉有把握随时根据自己的需要,拿自己生产出来的剩余部分(即超出自己需要消费的部分),交换别人生产出来的剩余部分;人们就是因为有了这种确实的把握,才各自致力于某种特殊的行业,从而将每个人身上所有的才能或天分,发挥与磨练至最完美且适合各特殊行业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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