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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论商品的真实价格与名义价格(4)

国富论(全译本) 作者:(英)亚当·斯密


区分商品以及劳动的真实价格与名义价格,并非只具有理论上的意义,有时候实际上也大有用处。同一真实价格始终代表同一价值,但由于金银的价值会改变,同一名义价格有时便代表极不相同的价值。所以,当以收取永续地租的方式将一笔地产卖掉时,如果想确保每年的地租价值始终不变,那么地租最好不要以固定数量的金钱来订定,这一点对于拥有永续地租权利的家族特别重要。固定数目的金钱所代表的价值,经常会受到两种因素的影响而有所变动。第一,同一名称或单位的钱币在不同时期所包含的金银成分常会有所不同;第二,同一数量的金银在不同时期常会有不同的价值。

君主与主权国家经常会想到,减少钱币的纯金属含量,符合他们自己眼前的利益。但他们却很少会想到,增加钱币的纯金属含量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因此,我相信,在所有的国家,钱币的纯金属含量,几乎总是不断减少,似乎从来没增加过。因此,钱币内金属含量的变动,几乎总是倾向降低金钱地租的价值。

在美洲发现的矿脉,降低了金银在欧洲的价值。虽然我没有确凿的证据,但一般相信,那一次金银价值下跌还在缓慢的进行当中,而且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可能还会继续下去。如此一来,金银价值方面的变化,就可能降低而非提高金钱地租的价值。即使合约规定地租不是以一定名称和数量的钱币支付(例如,以若干英镑支付),而是以若干盎司的纯银或若干一定质量的白银支付,结果也是一样。

纵使钱币的实质单位未曾改变,按粮食数量计算收取的地租,仍然比按金钱数目计算收取的地租,保存了更多的价值。伊丽莎白登基后第十八年,通过一条法律,规定所有学院放租土地时,都必须按粮食标准收取三分之一的“保留地租”,这部分地租可用实物支付,要不然就按照公共市场的粮食时价支付金钱。从这部分粮食地租收到的金钱数量,起初虽然仅占全部地租金额的三分之一,但按照布拉克史东博士(DrBlackstone)的估计,后来却几乎是另外三分之二地租所得金钱数额的两倍。根据这个估计,众学院早年以金钱作为标准,订定收取的保留地租,现在的价值几乎已经只剩原来的四分之一。换言之,它们现在所值的粮食只比原来所值的四分之一多一点点。但自从菲利普和玛丽时代以来,英格兰的钱币单位几乎没有任何实质变动,同一数目的英镑、先令和便士所含纯银,一直很接近目前的含量。因此,那些学院收取的金钱地租,价值之所以下降,完全是白银价值下跌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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