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为了孩子:收养孤儿,需要理性(6)

小崔说事1 作者:《小崔说事》节目组


崔永元:谢谢您,谢谢。( 掌声 )

崔永元:王老师,在现场听到了两位客人的经历,您有些什么感受?她们的情况好像完全不一样。

王素英:是。因为她们的角色就不一样,一个是被领养的孩子,一个是领养了别人孩子的母亲。但是我想不论从哪个角度来说,她们今天来,实际上表现出的( 都 )是一种公民的责任。我也想在这样的一个场合,代表我的同事谢谢你们。

崔永元:谢谢您。今天我们还请到了南京儿童福利院的前任院长扈鸣。她也有很多经验可以和大家一起分享,欢迎她。( 掌声 )您好。您请坐。您在福利院工作的时候面对过多少这样的孩子?

扈 鸣:非常非常多,可以说成百上千,这些孩子都没有家庭,没有父母。有一点我觉得很重要,就是我们这些准备领养的家长有没有想过,我们的孩子心里在想什么。

崔永元:对。

扈 鸣:刚才两位年轻的女士都说到,她们想收养小一点的孩子。其实别看小孩子,就是那种生下来几天的小宝贝,由于妈妈分离而缺少安全感,这实际上就已经造成了一种伤害。虽然他被遗弃的这段时间里,没有清醒地意识到他面临着什么。大一点的孩子更是这样的。所以我觉得我们在谈论领养的时候,更多地要想一想孩子的需求是什么。他们需要有个家,但是他们更需要一种接受的过程。另外一点,就是说要做好准备,这种准备不仅仅是物质或者生活条件的准备,更多的是心灵的准备。比如当时有一些父母,非常想收养一个孩子,那么收养了这个孩子以后,可能就会觉得这段时间太辛苦了。这就跟原来想的不一样了。原本觉得收养一个孩子挺快乐的,但是要收养一个孩子,自己的生活就要发生很大的改变。

崔永元:福利院碰到过这样的情况吗,比如收养了一个孩子,过一段又想送回来?

扈 鸣:有的。有个家庭,自己的孩子不幸去世了,所以他就希望再领一个跟他的孩子年龄相仿的孩子。领回去之后,他就经常用自己亲生孩子的优点和某些特征,来对比领回去的孩子。这样就对那个孩子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他老是没有自信心,久而久之双方就产生了很多的抵触情绪。说到这些我觉得真的很伤心,这实际上是一个非常遗憾的事情。像这样的情况你又不能随便解除,那么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必须经过一定的手续,双方都要有这种意愿才能做。但我觉得其实真正受到伤害的是孩子,受到伤害更多的也是孩子。

崔永元:院长和两位老师给大家善意的提醒,我觉得足够多了。我们现在是不是还能提一些建设性的意见,比如说我想做一个领养者,应该怎么做?

曾凡林:我有点小建议。

崔永元:您说。

曾凡林:第一个是给我们家长的建议,我觉得家长应该在知识、技能这两方面做好准备。

崔永元:知识、技能。

曾凡林:对。还有一个我要提醒大家,我们今天的社会与过去有很大不同,儿童的权利要始终放在心里。就是刚才王老师说的,以儿童最大的利益为首要的原则,就是怎么样适合孩子的发展,我们就怎么去做。

崔永元:您说的这是联合国的。

曾凡林:儿童权利最基本的原则。这也是给家长的一个建议。那么再给孩子一些建议。我被塌下来的房子埋过两个小时,我也是在跟那位文女士年龄差不多的时候被埋的,那一年我十一岁。我出来以后就麻木就昏迷了,然后被打了强心针。我的奶奶在那次事故中过世了,我幸存下来了。我醒过来以后,在接下来的两个月的时间里,每天到太阳下山的时候,就开始发低烧,医生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后来我学了心理学才知道,这是一种应激反应,一种恐惧,就是身体上的一种很自然的自我保护,一种应激机制在起作用。所以我觉得如果孩子有这方面的问题,那么孩子要主动寻求、接受帮助。但是我也忠告我们的一些爱心人士,不要再三去问孩子“被埋了是什么感觉,当时有什么反应”这类的问题,也不要说“你真是幸运,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之类的话。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