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绪论(1)

寻找楚门:彼得-威尔的世界 作者:(英)乔纳森·雷纳


当我们分辨不出一部电影背后的作者特征时,不能简单地把原因推到影片的叙事本身去,从而编造出种种理由:它有时隐藏了很多信息,它经常限制我们的认知,它激发好奇心,它创造一种风格,等等。认定每部电影背后总有一个叙述者或潜在的作者,就是沉湎于人神同形说。

在电影研究的历史中习惯于为电影寻找一个作者,同时导演在电影创作中的角色和责任,在评论上经常被划分为商业性的(美国导演)和艺术的(欧洲导演)两种。对电影作者身份的鉴别,与争论某些电影是否与其他个人的艺术作品(如文学、绘画、音乐或戏剧)具有同等的艺术地位,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欧洲作者导演的作品总被假定拥有艺术自主权:它们能表达个人的想法,吸引少数见多识广的观众。这点与受束缚的合同技工式的好莱坞导演形成对比:

除了罕见的例外……好莱坞电影不能给予导演甚至制片人一个作者的地位。相形之下,欧洲艺术电影却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的工序(评论、电影节、电影回顾展)来铸造诸如“伯格曼”(Bergman)或“费里尼”(Fellini)这些不比“毕加索”(Picasso)逊色的个人商标。

最终,在制作者和评论者的潜意识中,电影的分类变成了以制作电影时的诉求及目标观众为依据。在宣传和评论那些具有“个人特色”的电影导演时,着重他们的名声和过往的作品;反之,则将好莱坞电影与确定的类型(西部片[western]、恐怖片[horror]、科幻片[science fiction])或有类似明星阵容的影片相比较。在标准的线性叙事电影制作的模式下,好莱坞电影被分成多种常规的类型,其实艺术电影(以及所有非美国电影,特别是非英语电影,不考虑它们制作时的“艺术”和“商业”环境,都在它们制作国家之外被看成或指认为“类艺术电影”)也可以拥有与作者导演人数一样多的类型和叙事模式,而这些叙事模式与好莱坞的叙事模式相比可能相似,也可能不相似。正如波德维尔关于叙事与作者身份之间的等式的结论,认定一部电影是欧洲化(作者[author])的还是美国化(类型[genre])的,影片的观众或“读者”具有与作者意图同等重要的作用。对于作者身份的解读,也与影片所属的民族国家电影上的特征相关,特别是涉及那些包容了流行类型、文化特性和个人表达的电影作者,以及那些同时结合了民族国家性与作者性的导演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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