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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有制与市场经济相容吗?中国经验的启示(11)

市场的逻辑 作者:张维迎


信任重要,但也不容易建立。造成这种困难的主要原因是交易双方之间信息的不对称和拥有私人信息的一方的道德风险行为。正如阿克罗夫(Akerlof,1970)所证明的,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市场失效。然而,不应急于得出结论说,信息不对称必然会导致市场崩溃。完全信息假设是新古典市场经济学的缺陷,但决不是市场机制自身的缺陷。我们必须认识到,市场不仅是一只看不见的手,还是一只观察和监管代理人行为的“隐形的眼”(ShearmurandKlein,1997)。那就是声誉机制。尽管在特定情形下政府支持的法律体系对使代理人遵守承诺是必须的,但日常经验与大量学术研究表明,由官方执行合约通常代价高昂且不具操作性。在多数情况,以市场为基础的声誉维持着活动的诚实。任何想在竞争市场中生存的人都必须建立值得信任的声誉,否则市场会将其逐出。在市场经济中,对企业而言,声誉与品牌是最有价值的资产与竞争优势。诚如很久以前亚当?斯密所说,诚实是最好的商业政策。市场已创造出众多使本不可能的合作  特别是陌生人间的合作  成为可能的中介(诸如企业,投资银行,信用评估机构等等)。在人类历史上,声誉从未在任何其它制度中像在市场经济中那样如此有价值并扮演如此重要的角色。与市场在存在不对称信息时可能不起作用的传统论点不同,我想争辩说:信息不对称或许是需要市场机制的另一个  或者很可能主要  理由。没有信息不对称,计划经济或许可能与市场经济一样有效率!因为存在信息不对称,市场比计划可以运行得更好!极为不幸的是,新古典经济学家和市场社会主义者均未对市场经济的声誉机制予以足够重视。

就企业自主权与价格自由化而言,人们可以说中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已经足够高了。然而,中国市场非常无序。欺骗和造假盛行,合约常常得不到尊守,国有企业亦时常拖欠银行贷款(导致占全部银行贷款约25%的坏帐)。混乱不仅存在于产品与信用市场,也存在于证券市场。自两大股票交易所(上海和深圳)于1992年成立以来,国有企业在融资上一直是居于支配地位的玩家。上市国有企业把股票市场当作它们的提款机。他们操纵会计帐目,欺骗私人投资者,毫不在乎他们的声誉。大量上市企业从事过欺诈。自1993年以来,1200家上市公司中有约200家遭中国证监会(CSRC)、深圳股票交易所(SZSE)和上海股票交易所(SHSE)实施执法行动。从事欺诈的企业在全部上市企业的比率远高于诸如美国等其它国家导致丑闻企业的比率(ZhangandMa,2005)。结果,创立13之久的股票交易所差点被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所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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