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节:面对父亲的过错

新孝道 作者:朱翔非


“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上文提出了面对无道,要向天子、诸侯、大夫去提意见。问题是,按什么标准提意见?凭什么?现在孔子说出来了,是“义”,道义。孔子说,有给自己提意见的朋友,自己就不会失去荣誉;有给自己提意见的儿子,作为父亲的就不会做出不符合道义的事情来。这些话都太重要了!

首先,他指出,父亲会犯错。后来历史上流传的“天下无不是的父母”,看来是不符合孔子的意思的。

其次,说出孝子的修养中要有义。义是你的防线,触动这个的时候要对父母的做法进行反思,把你的意见表达出去,绝不是一味唯唯诺诺地服从。你完全听一个人的,不分青红皂白你听我的吧!凭什么啊?因为他是父亲?这很让人压抑。做父亲的也是普通人,普通人也什么毛病都有。他自己都有矛盾,这是正常人的状态。面对这样的父亲,子女会感到很委屈,感到压抑。现在孔子说了“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仿佛一道闪电划破了沉闷的天空。这是义的力量打破了不合理的局面!作为大臣、作为子女,你有你的判断标准。

可是这个判断标准“义”是从哪里来的?是不是人的师心自用?绝不是,这需要教育的培养,这就是师道或者道统的力量了。在这里忠臣孝子找到了他们判断是非的尺度。

老百姓的孝道

“用天之道”,用是利用、借用。天之道是什么?是春夏秋冬啊!是它们表现出来的自然规律。“五位”里,各个阶层的人的表现是不一样的;庶人已经不是贵族了,士以上都是贵族,庶人是最普通的人。最普通的人干吗呢?用天之道,靠天吃饭,一般是劳作,需要付出体力劳动。“分地之利”,这个“分”字,唐玄宗解释是把土地分成五等,此言差矣。住的地方要么在南方,要么在北方,土地用你分五等吗?“分”这样讲不对,这个“分”应当讲作“分享”才是。“分地之利”就是分享大地带来的农作物。天之道,地之利,指的是天的四时变化,包括日月星辰,潮起潮落,看月亮,看云彩什么的;地是地产的农作物,产出许多对人有用的东西,动植物都算上,这是大地带来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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