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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尽孝不可损害健康

新孝道 作者:朱翔非


孤儿啊,孤儿院长大的,比如,汶川大地震,一个孩子两个月大,一下子父母都没有了,这个孩子长大就不懂得人类的孝道吗?就会变成一个外在于人类的人、没有人情味的人吗?绝不是!也许人生最大的缺憾使他更明白这个道理!这种缺憾不是理的缺憾,是事实的缺憾。事实的缺憾可能使得他对这个“理”更为关注,所以两者要分开。

谈理和事的关系问题,是宋明理学的强项。长期以来,我们讥讽理学迂腐,不切合实际,却看不到理学深刻的、值得继承的地方。

尽孝不可损害健康

“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从这个“三日而食”之后大家就留心一下,是说,三天之后孝子必须要吃东西了,不是三天之后才能吃东西。这里的三天,大致说来是人处在极度悲伤之后的一个调整期。悲伤过度会吃不下去东西,这是人之常情。不要说父母去世,就是一般的事情着急上火起来,人都会没有食欲。真悲伤的时候人不饿,甚至水都不想喝。有人说“这个人真孝顺,三天了水米不进”,其实,这是人真实自然的表现,事情发生了,正常人都会如此,不是刻意的,也不是硬性规定。当然极个别的特殊材料制成的例外!三日之内,孝子会吃不下东西,所以关于饮食也没什么规定。“三日而食”却是硬性规定,三日之后你要强迫自己吃东西了,三天之后孝子必须吃东西。虽然心情不好,极度悲伤,但也必须吃东西。

“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意思是,不要因为故去的亲人而悲痛过度,损伤了自己的身体,这个时候人即使再悲痛,也不要危及自己的生命。这都是最基本的原则。

“圣人之政也”,说明这是硬性的规定,“丧不过三年”,孔子说三年是天下的通丧,意思是所有的人都要遵守,而且过犹不及,并不提倡延长丧期。这也是“无以死伤生”的意思,不能因为有人死去了,我们整个生命链条的延续受到影响;这个链条要生生不息,不能中断。在儒家看来,这是道的体现。

“示民有终也”,什么事情有终?丧礼有终,哭不能没完没了,要有停止的时候。该哭的时候尽情地哭,不必刻板地严格按照规定去做,但是三天之后人必须吃东西,不然身体受不住。三年之后,这个丧礼要停,这是国家的制度。

话虽这样说,但历史上,很多人为了表现自己的孝心,会做出很多出格的事情。有的延长丧期,十年八年的都有,有的故意不吃东西,弄得皮包骨的样子,以求博得世人的尊敬。这些现象史不绝书,我们往往认为这是儒家教导的结果,很少有人知道这些行为违反了儒家经典,违背了孔子的教诲。它固然有很复杂的社会原因和社会心理,但其本身不属于儒家,却是十分明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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