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哈伦?拉希德的妻子(1)

阿拉伯之夜谋杀案 作者:(美)卡尔


我硬把笨重的曼勒宁拖到长凳上,将他摊平在上面,然后叫人送水来。他的脉搏虚弱,但仍有呼吸气息。我不禁怀疑起来,这家伙如此健壮刚猛,心脏居然这么差。急遽的敲门声之后,霍斯金巡佐走了进来,他凝视着曼勒宁,然后转移至帽子、手杖,以及地板上的香烟。他把香烟捡了起来。

“瞧!”霍斯金一边端详香烟,一边粗暴地说道。他对香烟的兴趣,比长凳上的男人来得浓厚。“那间博物馆一定有古怪!”

“是有古怪,”我说道。“我们已经插手介入了;只有上帝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要过去那里打探。你留在这里陪他,看看能不能把他弄醒。不管他说了什么,通通都记下来。我一提起你的朋友髯须客,他就昏倒了……现在这个时刻,有什么法子可以进得去博物馆?那里有守夜之类的人吧?”

“有的,长官。老普恩在那里。博物馆晚上也开放,但一周只开放三个晚上,时间是7点至10点;这是老先生的奇想,您知道的,长官。在那三小时之内,普恩担任的是管理员,之后就变成夜间看守人了。不过,您从前门是别想引起他的注意。如果要让他听见您的敲门声,您得从后面——帕默围场那个方向绕过去。”

我记得,帕默围场是一条通往圣詹姆斯街的小巷,其巷尾与克里夫兰街平行。霍斯金承认没想到可以把普恩叫出来,因为他没把如此惹人注意的轻率行为,与韦德博物馆这般有社会地位的机构联想在一块。然而,当我将手电筒放入口袋,走到外头去发动车子时,我心里面想到的是:这下子是可以用几分认真态度,来处理髯须客的失踪难题了。

依常理来说,一个昏迷不醒的人,要突然从空旷的街道中央消失,方法只有一个。此方法很难称得上是光彩有格调,甚至会非常滑稽可笑;但为什么我们会认为犯罪必须是有格调的呢?瞧,即使之前我认为这是一个疯子恶搞的事件,但现在我已经把它当做一桩犯罪行为来看待。11年前我进入警界时,我接到的第一个指示是把幽默感丢掉;并对任何来自南郡(CountyDown)的人,要能随时随地表现出最佳状态。

我沿着干草市场行驶,来到了行人绝迹的帕尔摩街。在晚上这个时候,伦敦是找不到一个像圣詹姆斯街尾端这般孤寂的地方。月光皎洁,宫殿门上的镀金钟指着12点5分。朝克里夫兰街西边开去,周遭阴沉且鬼影幢幢。我没有照霍斯金的建议绕到后头,反而把车直接停在博物馆前面,下了车,用手电筒在人行道上摸黑前进。在路边石的边缘附近,我搞清楚了霍斯金和他碎裂的灯遗漏掉什么东西:人行道上有个圆洞,上面有个铁盖松弛地覆盖着。

换言之,那个失踪的疯子,一定是被拉入地下煤库而迅速消失的。

诸位先生,别笑我。身处渺无人迹的阴暗广场中央,看着博物馆的青铜门闪烁着阴森光芒,这般令人反感的情景你们可没亲眼见到。髯须客像是精灵回到酒瓶似的滑入地下煤库。我把手电筒照向博物馆。这是一栋正面有80呎高、并且面街而立的大型建筑物,房子本身有两层楼,建材是精炼优美的石块。一楼窗户是由石头砌出,二楼窗户为法国式样的铁格子窗。六级宽阔但低矮的阶梯通往正门;门上方有篷盖,以两座石墩撑起,在我的灯光照耀下,篷盖下青铜门上的一团阿拉伯文闪闪发亮。这么一栋奇异怪诞的房子被塞入伦敦街市之中,这般景象连天方夜谭的故事里也没出现过。约莫6呎高的围墙在房子两侧伸展。右墙上方有个东西,我想那应该是树梢;它很可能只是伦敦常见的悬铃木,但在想像力的作祟下,轻而易举地为它添加了异国风味。

我回到小煤库,抬起铁盖,用手电筒往下照。煤块滑道已经收走了。在死寂的夏日里,下面的煤块所剩不多,而且是非常非常地少。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做了应该做的事。我身体往下探——双手像做单杆运动似的攀在洞口边缘,因此我可以将铁盖几乎拉回原位盖好,免得哪个暴躁的陆军上校稍后在回家途中一脚踩空摔了下去——然后我就松手了。

下面有一些盒子和货箱。我悬空吊着时,双脚几乎可触碰到它们。显然它们是被随意塞入此储煤地窖中,不过它们也形成一种平台,毫无疑问是某个站在上面的人,把髯须客拉下来的。此外,储煤地窖的门是朝内开的,铁扣上面挂着一具已打开的笨重挂锁,钥匙还插在里头。这时我踢到一口箱子,发出了令人毛骨悚然的隆隆噪音,我跌跌撞撞地走入地窖中最大的区域。

这地方潮湿、暖和,而且不通风。我手电筒的光线在石灰白墙上游走;地上堆满了更多的货箱,而且几乎布满了刮屑和细长刨屑。往遥远的尽头走去,那儿有一具废弃的火炉,上头有包着石棉的导管延伸出来:我可以断定,这整个地窖约莫有100呎长。就在火炉的上方,有三面活板窗高高固定于后墙上。火炉的左边是一个大型煤块储藏室,它是一种由木制墙高高围起的栅栏所形成的空间,其门正对着地窖前门,里头仍存放着堆积如小山的煤块。我四处张望髯须客的身影,希望能寻得上帝所明白之事;我甚至还到那储藏室里面巡视,但没有发现他的踪迹。然而,我的不安感渐增。就算不是他本人,也一定有某个东西存在于此处。我单手举高,以免头撞上火炉导管。我发现有个悬挂的电灯泡,而且灯泡还是温热的。某处传来脚步拖曳的声音,因此我可以断定我听到有人在走动。

向右方走去,那儿有一段混凝土阶梯。从阶梯的方向延伸出去,就是地窖所占据的空间。阶梯盖得像是一座纪念碑,犹如一道宽大的隔墙,将这一边狭窄区域与另一侧较大的储藏室区域切分开来。而阶梯的方向,恰与我进来的方向相反。我登上阶梯,关上手电筒,但随时戒备准备亮灯。阶梯顶端有个钢制的防火门,但上了漆之后反而像是木头门,上面还装了一具压缩空气阀,以避免门会砰地一声关上。我小心地转开球形把手,机关阀发出像是咻咻的噪音;这个意外响起的声音,让我半途僵在门缝中。

在黑暗之中,我的前方看起来像是个铺着大理石地板的大厅。而大厅中央,有个人正在手舞足蹈。

我说的一点也不夸张。邪恶踢踏舞的咔嚓声与翻筋斗声,空荡荡地引起共鸣回响。朝着博物馆的正面望过去,整个大厅有绝大部分都在我的左侧;我还可以看到白色大理石楼梯的回栏。头顶上方有电灯的微光闪烁,灯是静止不动的,但它却让白色大理石地板显得鬼影幢幢,其投射而出的条纹回旋灯光绕着某个东西打转——那是一口矩形货箱,约莫7呎长3呎高,崭新的钉头闪闪发亮。有个矮小的人影绕着它跳跃、踢踏、叩敲,并在那阴暗处嬉戏雀跃不已。更怪异的是,小矮子穿着合身的蓝色制服,以及管理员才有的黄铜纽扣;他摇头时,精巧蓝帽上的漆皮帽舌也发出亮光。他跳完最后的曳足舞步,狂欢的激情止于透不过气的喘息声中。他踢着箱子,天花板下是一团轰隆回声大作。他开口说了话,但声音听起来却像是在窃窃私语。

“哈伦?拉希德的妻子!”他非常轻柔地说道。“哈,哈,哈!精灵,我召唤你!精灵!”(译注:哈伦?拉希德是《天方夜谭》一书里的哈里发,亦即回教国的国王。)

我现在说给各位听的故事,都是在冷静清醒情况下的所见所闻,但这些叙述却令人难以置信。就像是卡通电影里面的无生命角色,在天黑以后突然活了过来似的;我一直以为,博物馆的管理员是世上最没有活力的人了。但他那带着鼻音的语调是真实的。发出几个喘着气的轻笑声后,他呆滞地重整制服,从口袋里取出扁酒瓶,摇晃了一下,然后仰头便喝。

我转亮我的手电筒。

光束横越大厅,停在他通红起皱像火鸡般的颈子上。光线的照射,使得他上下移动的喉结清晰可见。他凝视我的时候,手臂兀自下垂晃动。他眯着眼睛,神情似乎是惊讶而非惊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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