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九、论儒家“内圣外王”的理想(4)

理想与现实的纠结 作者:刘述先


的要求:人人都得有某一种的道德操守;但却不能有一种高限度的要求:人人都要成圣成贤,或者成仙成佛。过高的理想无法实现反而造成了伪善的反效果;也正是由于这样的反激,现代人反对不近情理的僵固的传统,却不了解,追溯回传统的源头应该是一颗新鲜活泼的仁心,现代人却连这也一并否认了,岂非因噎废食,造成了极不良的后果。

现代人对传统儒家最不能满意的乃是“内圣外王”的关联性[1]。照《大学》的铺陈,“内圣”似乎是“外王”的既必要而充分的条件。但由现代人的观点看来,“内圣”既不是“外王”的必要条件,也不是它的充分条件。传统的说法只在一纯乌托邦的构想下才有其立脚点,也就是说,只有在一个绝对理想的社会中,人人都成为君子,《大学》所描写的那种境界才有可能充分完成实现。但我们生活在一个现实世界之中,即使是孔子所梦想的尧舜世界,也还够不上这样的理想世界。事实上孔子本人十分明白

现实世界的实际情况,所以他才会慨叹,“天下之无道者久矣”,而要“知其不可而为”。也就是说,他清楚地体认到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巨大差距。这种差距也同样清楚地为孟子以及后世历代儒者所肯认。

如果我们把“外王”当做政治之事,那么照现代人的看法,政治自有其规律,不可与道德伦理的问题混为一谈。吊诡的是,正是要在相当黑暗的现实条件之下,人们要拼死奋斗,争取自己的权利,这才得引致一个比较合理的多元、民主、法治、讲究保障人权的现实社会秩序之产生。在传统儒家那种过分偏重“内圣”、讲究“责任伦理”的规模之下,这样社会秩序反倒开展不出来。由此可见,道德伦理问题的解决,与政治经济一类实[1]陈弱水君前揭文对于传统的内圣外王理想有十分锐利的批评,见页一○

一~一一六。但“内圣”、“外王”如何分别加以定位,陈弱水君虽然作了一些方向的暗示,但还未能进一步审查其理论效果。本文提出了许多观察与问题,希望学者能够对之作更深一层的省察。际问题的解决,并没有必然的关联性。当然,政治后面不是完全缺乏道德伦理的基础,但只能是低限度的道德伦理的要求,不可以太过唱高调,否则一定会产生反效果。

由这样的角度来看,现代的发展的确突破了传统儒家思想的窠臼,此处必须与时推移,万不可以抱残守缺。借牟宗三先生的说法,传统中国文化生命偏于理性之“运用表现”与“内容表现”,而要转出政道,开济事功,成立科学知识,则必须转出理性之“架构表现”与“外延表现”[1]。我自己也曾指出,中国传统只开出了“民本”的思想,未曾开出西方现代式的“民主”思想,这方面的转关所遭逢的困难几如脱胎换骨[2]。但现在的发展虽突破了传统的故域,却并不一定违反儒家哲学的精神。譬如,《中庸》说:

其次致曲,曲能有诚;诚则形,形则著,著则明,明则动,动则变,变则化;唯天下至诚为能化。(第二十三章)

传统内圣外王理想的表达太过直接,结果沦为乌托邦的梦想,不切实际。第一序“至诚”的理想既难以实现,故此在传统的再解释上,我们不妨退一步,注重第二序的“致曲”观念的拓展,才可以接上现代化的潮流。文化的多样性的表现,必须通过曲折的方式始能得到充量的发展。“和而不同”,乃是文化哲学的最高理念。而文化之间的会通在其“真实无妄”,仍然是“诚”的表现,这是文化发展的道德基础。诚的形著,不只[1] 参牟宗三:《政道与治道》(台北:学生书局)。[2] 从民本到民主,该文宣读于“近代中国的变迁与发展:人文及社会科学的探索”会议(一九八二,七)中,收在最近出版的拙著:《文化与哲学的探索》(台北:学生书局)之内。表现在狭义的伦理道德之上,也表现在科学技术、政治经济、文学艺术之间,各有其自身的规律,不可以勉强加以比同。理想的境界是像华严的帝光珠网,各呈异彩,互相辉映,交参自在,无障无碍。

但现实的世界每多捍格,这里只能够凭借智慧的眼光,加以适当的抉择。譬如中国的文化喜欢讲“生生而和谐”,然因致曲不足,以致文化生命的发展在现代受到顿挫,不免陷于矛盾冲突、卤莽灭裂的境地。无可否认,西方文化在现代系居于主导的地位,东方的文化必须在本位上扩大,来消融西方文化的成就,逐步走上现代化的道路。

反观现代西方文化,也遭逢到种种的困难与问题。光是二十世纪,便已经历两次大战,危机时代的呼声几乎不绝于耳,也自不能不促使我们对之加以深切的反省。我们暂时把问题收缩在伦理学的范围以内。英美的显学,譬如逻辑实征论者(LogicalPositivists)倡伦理的情绪主义,如此理情乖离,道德伦理缺乏客观的基础,不能给人以满意的解答。日常语言分析

(Ordinary Language Analysis)则醉心于后设伦理学的探究,学者不断聚讼有关伦理语言的性质,对于伦理学本身的问题反而弃之不顾,不能给人以有意义的启发。晚近哈佛的伦理学者罗尔斯(JohnRawls)重新努力,回到伦理学本身问题的反省。但他的中心问题集中在有关“公正”(Justice)的讨论:如何解决人与人之间利益的矛盾冲突、合理分配的问题。这些潮流完全忽视了儒家伦理的内圣之学。然而人生有发展的过程,有理想的抱负,自然人之必须“变化气质”,毕竟是个不可忽视的问题。伦理学的内容竟然缺少了“为己之学”的反省,几乎等如“哈姆雷特”剧中缺少了哈姆雷特。欧陆的存在主义如萨特的学说也不能在这方面给予人以适当的指引,由此而可以看到当代西方伦理学说的偏颇与缺陷。由儒家传统的反省可以

引导我们看到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各自的得失,这乃是我们在今日可以领取到的最重大的教训。

(原刊于《儒家伦理研讨会论文集》,一九八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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