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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中国人真的不守规则吗?(12)

耍聪明的中国人 作者:石之轩


这时候,双方的共同朋友可以介入一部分,因为朋友比外人的身份近一些,但妻子娘家的人就不一样了,娘家的人可以理直气壮地评价是非,指责错的一方。因为对娘家人来说,他们管的不是闲事。对于娘家人的指责,丈夫即便不服,也不可能说:“你凭什么管我家的事!”

不管闲事,很消极,但这个规则无论在城市还是在乡村,都是人人自觉遵守的,除了拳头规则外,再就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打破它了。南京的彭宇先生想打破这个规则,管了一个老太太的闲事,结果很惨,被判赔四万,这个案子再次雄辩地证明了“不管闲事”规则的颠扑不破。

“不管闲事”能成为人们的行为规则,反映了人们对麻木不仁的超常认同,这也是人在长期实践中的一种自保策略吧。

在武侠小说里,大侠一类人物往往是爱管闲事的,因为他们总认为自己是强者,他们靠拳头规则行事,理直气壮。这类事在现实中难以见到,现实中会武功的人太少,并且,现实中的强者也不是仅仅指你能打能踢。

七、秩序规则

任何统治者为了统治的需要,都必须维护好社会秩序,这才有利于统治。而作为民众来讲,没有秩序,不但无法正常生活,生命财产也难以得到保障,因此民众也希望社会有秩序地运行,所以秩序规则从古到今都是公认的规则。

秦朝末年,各地起义风起云涌,天下乱成一片,人民流离失所,人口在频繁的战争中锐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刘邦挥军进入关中后,立刻着手恢复秩序,与民众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秦朝已灭,秦朝的法律自然失效,刘邦只好先简单明了地约法三章,使民众有所遵依,以便社会秩序迅速恢复。当然,汉政权稳固之后,会有更为详细的法律出台,其目的就是维持天下长久的秩序。

从表象上看,维持秩序和维护公平正义很类似、很相像,比如“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就含有很强烈的公平正义内容,但这只是表象。刘邦约法三章,其目的是秩序,只不过秩序的获得,必须有这些类似公平正义的内容,因此包括刘邦在内的所有统治者都不得不这样做。

封建社会历朝历代的法律,首先强调的是服从,强调的是尊卑有别,在这个大前提下,各安其位,不得僭越。封建时代的法律以及执法观念都是“秩序”,而非公平正义,这方面有两个着名的例子:

一是北宋的沧州知州刘涣擅杀士兵而被降职,马上就有人上书,说:“士兵有罪不服,刘涣杀之不是罪过,为这件事而处罚刘涣,兵士将会越来越骄纵,轻视上级。”于是宋朝廷立刻就免了对刘涣的处罚。这件事情很明显,士兵到底有罪无罪不是追究的重点,即便有罪,是否就是杀头的罪,也没人管这个,重点是要维护秩序,如果处罚刘涣不利于维持秩序,那么就绝不能处罚刘涣。

另一件事发生在南宋,当时朝廷严令禁止私自酿酒。有一个媳妇来告自己的婆婆在家私自酿酒,违反了禁令。受理此案的铅山主簿胡霆桂问那个媳妇:“你孝不孝?”媳妇答:“孝。”胡霆桂就判决媳妇代替婆婆受刑,将媳妇用鞭子大肆抽打。

冯梦龙将这两件事情编入《智囊》,并评论说:“妇不可以凌姑,卒不可以抗帅。”这意思十分明显,上下尊卑的秩序是不能乱的,法律、律令等规则就是维持这种秩序的,即便有特殊情况,可以变通执行,也要在变通中体现法令维持秩序的精神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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