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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子情形

半轮秋 作者:邓高如


“媒子”,其实就是旧时说的“掮客”,重庆地区叫做“羊儿客”的便是。这“媒子”我查过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前出版的许多字、词典,均未见收录。而查1996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第862页,却赫然见条——“用来诱骗同类上当的人或动物”是也。

好了,我为时下一种类似媒婆般牵线搭桥而又准保让你在商业行为中上当受骗的角色,规范了一个权威的称谓——媒子。

且让我们举目看去。

“文革”结束后的北京某街头。一妇人突然拦住一男子去路,满脸诚恳地说:“大哥,我丈夫要出国,单位用福利费给他内批了两套西服面料,价格比市面便宜得多。我一下买不完,看你人还面善,就让给你一套吧!”说完亮出全部证件、手续,并带这男子到附近一商店购货。原来,这大姐就是店主放出的媒子,为推销其假冒商品而招徕顾客。

改革开放初的广州某夜市。一先生正与一皮鞋摊主讨价还价不休,此时,便有一瘦骨伶仃后生悄然来到这先生身旁,拉一拉衣袖,轻声道:“我刚从那巷子里买了双同样牌子的皮鞋,价格便宜多了。我带你去!”这位乐于助人的后生把你带往小巷深处——虽不是孙二娘所开之黑店,要“吃”你的人肉包子,但让你吃一回“便宜没好货”的后悔药,是大体不会有错的。

某商店一妇人正为购买一件豪华昂贵的貂皮大衣而犹豫不决时,一摩登女郎走上前来,三试两试之后,说出手时就出手,照价开票付款,昂扬而去。购物的同类在这女郎的示范、感动下,也立即付款不迭,而买回来的定是赝品无疑。那摩登女郎所买的“貂皮大衣”呢 自然又退回原处。

旅游景点上的媒子颇像解放前的地下工作者,他们的公开身份是出租车司机、人力车夫或者导游小姐之类,而实际干的却是典型的媒子勾当。外地游客一到车站码头后,不是要住旅馆吗 有的出租车司机或人力车夫自会按你所要求的标准声称保证送你到最满意的地方去,结果往往是花了钱吃大亏,保证挨宰生闷气;你不是要买旅游纪念品吗 有导游小姐又会热情引导你到某“最信得过”商店购物,结果买到的差不多都是“贾(假)宝玉”,为此而打官司的事儿,常见诸报端。

因此,大凡走南闯北之人若对媒子情形见得多了,便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京媒子的嘴,广媒子的腿,成都媒子人最鬼,旅游点媒子赛土匪!

以上介绍的,大体算得上“纯媒子”的正宗骗人技法,我们倘若上一回当后就能识别其奸了。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大发展,信息传媒的大进步,一种新生媒子或者叫“准媒子”、“亚媒子”至少带有媒子气味的人物,却越来越多地出现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上了。他们以现身说法为某类并无实际效果的产品叫阵,靠搔首弄姿帮某些伪劣商品扬名,甚至以“今夜老虎要吃人”之类的惊人之语提醒人们购买某种产品,这类违犯广告法规,骗取消费者腰包的行为,通过现代传播,其危害是在各色“土媒子”之上的。因此,我们的执法部门和广大消费者,对这类“电媒子”、“报媒子”特别是其中的“明星媒子”之类的洋混儿,是应当特别高度警惕和严厉查处的。

当今媒子活跃,究其成因,无非两条。一是市场经济的建立给媒子的活动提供了宽阔的舞台,使他们有大显身手的社会条件;二是媒子靠无需本钱的一点小聪明、小模样或者玩世不恭的小劳动,便可从主人那里分得“一杯羹”。这种以阿Q为传统基因又注入商品社会中为发财而敢于上绞刑架者的血型而杂交起来的角色,据说是市场经济建立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类人物,好像馒头发酵时,必然带上多种菌类一样,是难以避免的社会现象。它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败坏了社会风气,与精神文明建设大相抵牾,但对某些流通领域、生产领域甚至管理领域是否又会带来某些实利呢 因此,就目前的情形看,媒子可以警惕,可以防范,但要大面积地消灭,全社会地根除,似乎还是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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