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法律权威不可忘(5)

文景之治 作者:史杰鹏


应该说,贾谊的想法都是很好很好的,却迂腐不实用。汉代没有贵族很正常,因为最后一个贵族项羽已经被刘邦分尸了。刘邦自己就是一个地痞无赖,他身边那些功臣除了张良之外,也多是小吏和街霸出身,哪里有什么贵族传统?况且秦国宗室虽然是传统的贵族,可是自秦孝公以来就不断削夺贵族阶层的权力和地位,大力提拔有军功的地主和普通百姓,也早已不欣赏贵族。汉承秦制,贾谊这个不识相的家伙却偏偏想在汉朝寻找贵族,岂不荒谬?

再拿“削藩”的建议来说,见解是对的,可实在不合时宜。在政治上,刘恒不是傻瓜,至少比儒生贾谊更有经验。他经历过济北王刘兴居和淮南王刘长的事件,岂会不知道其他大诸侯国是潜在的定时炸弹?可是这个藩暂时不能削啊,要知道,他之所以能当上皇帝,都是因为东方诸侯王虎视眈眈,长安功臣集团不敢轻举妄动,才平白拣了个便宜。从这个角度上说,诸侯王对自己是有功的,而且在以后的一段时间内,还会发挥平衡长安功臣势力的作用。这个藩不但暂时不能削,还得好好笼络起来为自己所用。

而且,诸侯王都是既得利益者,哪会甘心让自己削藩。虽说这些王年龄还小,但他们的宗族和外家会甘心吗?贸然削藩,一定会逼得他们义无反顾地造反,内忧外患一起,自己的皇位还能坐得稳吗?这些情况都说明,贾谊是个儒生,只会纸上谈兵,根本不知道政治斗争的险恶,否则就不会被稀里糊涂被贬到外郡了。

再说第二点,那就更是痴心妄想了。先秦时候的儒家,确实很讲气节,但那时有条件讲气节。因为在封建采邑制度下,君主并没有太大的权力,在天子之下,各国诸侯在自己的封地里都可以自行其政,享有绝对的自主权。而诸侯国内,又有众多的卿大夫拥有自己的采邑和甲兵。这些一级一级的贵族,在他们的采邑和甲兵的支持下过着自主的生活,如果君主对他们的要求过分,他们就可以扬起武器,严正地说一声“不”。但到了秦国,在法家的政策下,这些贵族都被剥夺了采邑和权力,所有的权力都集中在国君手里。国君之下,所有人在法律面前一视同仁,所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虽然这种说法并不严格,各级官吏仍享有一定的多少不等的豁免特权。但这些特权的施与与否,都在君主的绝对控制之下,君主可以随心所欲,予取予求(这里用予取予求的传统含义)。而不像封建时代的君主,不但不敢随便对贵族卿大夫怎么样,自己还经常被卿大夫弑杀。

但是这种贵族民主的政治在秦朝以后终于一去不返,是人类自己给自己带上的枷锁,是罪有应得。托克维尔曾说:“如果说有的民族曾经任凭异族将文明的火把从手中夺走,那么,有的民族也曾用自己的脚踏灭过文明的火把。”这对我们这个民族的历史是完全适用的。

法家政策下建立的专制君主制合理吗?从人类本身文明的进程来说,显然不合理,但它恰恰迎合了人类本身的弱点。商鞅曾说,老百姓都有“好利恶害”和“趋利避害”的本性。比如商人风餐露宿,不远千里地四处贩卖,是因为有利可图;渔夫不畏艰险,浪里翻滚,也是因为有利可图。因此,只要用利益去诱惑百姓,就可以把百姓治得服服帖帖。

当年秦国之所有能击灭东方六国,就在于他是法家政策施行得最成功的一个国家。当其他国家内部还有数不清的靠血统承袭的锦衣玉食的封君和贵族之际,秦国的封君却少得可怜。秦国国君的号召是:只要斩首立功,不管出身如何,都可以获得以前不可企及的爵位和土地金钱。人都是自私的动物,有利益才有积极性,这种打仗分田地的方法引得秦国人纷纷参军。东方六国的百姓听见打仗征兵,都痛哭流涕,邻里相吊,因为很可能会在战场上一去不归;而秦国人则举酒相贺,胸前别着大红花,怀着斩首立功的希望,喜气洋洋地上战场。在这样截然相反的士气下,战争的天平倒向哪一边,就可想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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