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哈罗德·德克斯特(3)

梦碎之地 作者:(加)韦恩·约翰斯顿


"斯莫尔伍德,我看,即使你每天吃下一头牛然后躺在吊床上不动,体重也不会增加。"当我面对面质问她时,她说。

第一次喝酒的那个晚上,在公寓楼里,在喝了半瓶后正担忧如何把另外半瓶啤酒给噎下的时候,我又提起那封写给《晨报》的信,以及菲尔丁试图陷害我却没能得逞的事。

"菲尔丁,那是件蠢事。"我说。她也认为那是件蠢事。

"本来是想报复你。"她说,"我想,在构思那件事的时候,我可能是有点喝醉酒了。"

"喝醉酒了?"我问,"你喝醉酒了?你才15岁呀!"

"实际上是17岁了。"她说,"我现在18岁了。快8岁的时候我才上的学。"

"离开学校后,你都在做些什么?"我问。

"唉,没做什么。我父亲想让我出国读书,然后去上大学,比如新斯科舍的芒特阿利森这样的地方。可我觉得书已经足够了,不想再读了。"

"我也是。"我说,把瓶子推到一边,仿佛足够的是啤酒。她把瓶子又推还给我。

"喝光,将来有一天你会因此而感谢我的。"她说。

在圣约翰斯所有的报纸中,法庭上的事是读者最喜欢读的,但出于某种原因,去法院并非是记者们个个都喜爱的差事。

法院是座雄伟的哥特式石头建筑,靠山修建,前门朝着沃特大街,后门对着几百英尺以外山坡上的达克沃斯街。因此,这座建筑有一半是在地下,而且大部分都是禁止记者入内的。法院四层建筑的每一层都如同迷宫,有审判室、衣帽间、法官室、档案室、陪审团室、书记员办公室,在墓穴一般的地下室里,还有牢房,犯人们从那儿穿过一连串隧道模样的楼梯,锁链丁当地被带进法庭。在审判室里,入场门还没打开,你就能早早地听见锁链声从地底下传上来。

那个时候,圣约翰斯有6家日报社,每个报社都有固定的法庭记者。在其他5位记者当中,有一个来自《每日新闻》的记者,笔名叫哈罗德·德克斯特。

原来,哈罗德·德克斯特就是菲尔丁。我在一间留给记者用的、比储藏室大不了多少的小房间里碰见了她。

"喂,斯莫尔伍德。"她招呼道,眼睛没有从她正在看的那张《每日新闻》上抬起。她从夹克衫里面的口袋里掏出那个银色的细颈瓶,伸手递给我。

"可别这样!"我一边说,一边环顾左右,看有没有人发现。没人看到。她耸耸肩,对着细颈瓶长饮了一口,然后把瓶子放回口袋。接着,她从另外一个口袋里掏出一颗薄荷糖,剥开糖纸,突然放进嘴里。

"你早该告诉我。"我说。

她耸耸肩。

那些律师既讥笑又喜爱菲尔丁。我看得出他们知道她的过去,只是不说而已。虽然性别不同,职业不同,但她却像他们的同类,是他们的宠物。他们喜欢迁就她,让她毫不隐讳地相信机敏能弥补她的性别差异和她在学校的失意,能使她与他们同等,能补偿这样的结果:她作为一个医生的女儿,不得不自食其力,在众多的方式中选择了靠为报社写新闻来糊口。

"菲尔丁,你对我们律师有何了解?"一天,有个身体粗壮,看上去很富有的名叫夏普的律师问她。

"夏普,假如按照无罪开释来收费,你会比这儿的斯莫尔伍德还要瘦骨伶仃。"

菲尔丁说,记者室外响起了一阵爆笑声,夏普笑得最响,仿佛真正好笑的是菲尔丁不再敏锐的机敏。

"告诉你父亲我向他问好。"夏普说。

"我这就出去,马上告诉他。"菲尔丁回答,又引起一阵大笑。她面朝着我,背对着他们,她的口气是职场对手之间的那种戏谑的语调,但表情却完全不同。她看着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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