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滚石的爱与痛(4)

创业的旅程 作者:陈戈


虽然大佑盛怒之下在我面前掀翻过桌子,但还是因为太尊重西安这个古都了,他说要认真制作、认真沟通才能对得起在西安的演出。后来我才知道,他也不愿看到我的普涞赔钱,而着急于我们的商业推广和执行问题。大佑每次演出都会请宗盛、华健、苏芮、齐豫做嘉宾,在北京的演出亦请过陶?做嘉宾。

同大佑有过无数次的谈话:在鼎鼎香吃涮羊肉,喝着二锅头恳谈;在深圳演出后共赴海鲜消夜,我看到了大佑作为音乐人多年来的旅途和真心。他是一个时代的标志,诗意的歌词,神赐般的旋律,以及内心自由又亲切的精神成为经典。

但我没有想到的是,同心仪已久的滚石唱片的合作是从一场官司开始的。而且这场官司是几年中巨鲸同唱片公司的唯一一场官司,是我们心中永远的痛。直到两年后,段钟潭先生请我去他在北京寄居的公寓酒店,拿出他的酒,给我倒了一杯,然后碰杯,我才感到被原谅的幸福。

这场官司教会了我们,是为了所谓伟大的事业可以做Necessary Evil,还是像Google说的Do No Evil。

回想当时,接到诉状的瞬间,我还是震惊了――滚石起诉99首歌未经授权在Top100、cn网站提供收费下载。我迅速责成公司技术和内容部门检查,毕竟上线的已近百万首歌曲,同时作人工比对,两个小时后技术比对出来结果并非滚石唱片,而内容部门同事人工比对的结果发现,大部分歌曲的确是滚石唱片发行的。问题就在于2005年年底在建立数据库时,因为很多唱片公司并无数字化服务和数据库,所以很多在线服务商采用了一边从唱片公司拿数据,一边自建数据库的做法。而自建的部分很多是从CD店买来CD再数字化。问题就出在这里――大部分CD是盗版的,而在盗版CD上标注的信息,尤其是所属唱片公司的信息往往是错误的,张冠李戴,于是这些歌曲的错误信息有可能被混在海量的数据里。

我们虽然清醒地意识到,一个海量的正版音乐的数据库是一切商业模式的基础,但彼时中国并没有这样的服务商提供服务。要建立这样一个数据库,首先是获得大量唱片公司的授权,然后才能从唱片公司那里拿到正版的数据,包括音频文件和更重要的MetaData信息文件,包括唱片公司版权号、出版号等。以“四大”为主的国际唱片公司已经建立了庞大的版权信息数据库,因为据此唱片公司才能把版税等收益分给更上游的表演者、制作人、词曲作者,等等。可以说,没有庞大的正版数据库,一切所谓正版的数字音乐产业就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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