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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辱二十年:我的股市人生》 第三章(2)

荣辱二十年:我的股市人生 作者:阚治东


一番争夺之后,参与各方旗鼓相当,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对选谁当主承销商也左右为难。最后由龚浩成行长拿出一个折中方案:由人民银行下属的申银证券公司牵头,工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万国证券公司和海通证券公司都参加,组成联合承销团,共同承销真空电子公司第二次增资发行的1 800万元股票,承销额度四家均分,承销费收入均分,如有余股,各自包销。龚行长原先在上海财经大学担任校长,在上海金融界是受人敬重的权威人物,有了他一锤定音,我们就共同组建了真空电子公司股票联合承销团。

经过这次事件,工商银行意识到成立专业证券公司的重要性。而我调到工商银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任副总经理,行领导给我的任务主要是两项:一是把现有证券业务做好;二是组建工商银行所属的专业证券公司。

“借壳”成立

在这之前,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已经组织人搞了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兴华证券公司筹备方案”,我们把这份方案完善后上报给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金管处。但是,人行方面迟迟没有批准我们的申请,理由是证券公司还在试验阶段,不能发展过快,近期不可能批准新的证券公司成立。

而此事的解决也是多亏人行上海分行的龚浩成行长——为筹备证券公司,毛行长找到龚行长,龚行长说:“老毛,你把我们的申银证券公司拿过去不就行了?”毛行长一听,问我行不行?我当然高兴万分,这是一个完全干净的公司,名称也与我们工行相称。毛行长听了我的意见之后,马上拍板让我着手办理此事。

根据行领导的意见,我立即与人民银行办理申银证券公司的转让手续。上海方面的手续办完了,还要去北京的人民银行总行报批。毛行长在我去北京前指示我,“小阚,事情不办好,不要回来!”为此,我在北京待了很长时间。时任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管理司证券处处长的李小平,对申银证券公司转让一事态度积极,我与她处里的路畔生、宋会等几个年轻人相处得也不错,因此以难得的工作效率完成了他们处的手续。手续转到金建栋司长手里也很顺利,可是在陈元副行长那里卡住了,好几天都没有消息。

我每天催促证券处帮我探明原因,最后得知陈元副行长见了人行上海分行上报的申银证券公司转让材料,说:“谁说人行不能从事证券业务?告诉上海分行,总行没有规定人行不能搞证券。如果上海分行知道这一情况还是同意转让,请他们拿书面意见来。”得到消息后,我一边赶紧把人民银行总行领导的意见传回上海分行,一边担心人行上海分行由此改变主意后我们该怎么办。好在龚浩成行长态度坚决,认定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不应与民争利,人行就是不能直接从事证券业务,很快提交了上海分行再次确认同意转让的书面意见。到了1990年初夏,申银证券公司转让的批文终于下来了。

回到上海,我与申银证券总经理吴雅伦商谈具体移交手续。我提出交接手续简单化,只需把申银证券公司的那块铜牌给我们即可,老申银的人员回人行重新安排工作,原先的财务账款、租用的办公场所由人行自行处理。吴雅伦同意了我的意见,并主动提出把一些或许对新申银有用的办公用品和印刷品送给我们。吴雅伦唯一的要求是让新申银把一批真空电子股票接手过去,并说价格好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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