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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对经销商品牌的负面认知

做渠道霸主:经销商新竞争策略 作者:李玉国


由于传统的观念,经销商一直在业界拥有不好的口碑,有唯利是图论(一切以赚钱为目的)等。其实两千年前古人就说过“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果开公司或做经销商不赚钱,那么本身就是一种罪恶,也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关键是遵循一定的商业准则和商业道德,而且能够在自己盈利的同时,促进合作方的多赢。

经销商目前更大程度上是渠道服务商,渠就是资金流通的管道,道则是内在的规律。老子在《道德经》上说“道之道,非常道!”经销商存在的前提条件有两个:第一,厂家的产品存在着出厂和零售之间的势能差;第二,厂家无法自行建立渠道,或者自行建立渠道的成本过高。否则经销商就是多余了,或者根本没有逐利的动力了。

由于经销商很少占用社会资源,因此在制造业或服务业的品牌做大之后,存在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回馈社会的做法,比如主动投身社会慈善或公益事业、积极纳税等,目前在中国还比较少见。在中国很多区域,经销商往往是税务机关追缴逃税、漏税的对象。尤其是在中国批发市场形成规模的浙江义乌、山东临沂、河北石家庄、辽宁沈阳、四川成都、广州沙溪等,这些地方存在着大量的批发商、代理商。由于商业交易习惯的原因,不需要发票、不留存根等现象已经存在了较长时间,更重要的是这些批发市场受到当地工商部门的保护,也是假冒伪劣产品销售最猖獗的地区。

对于批发市场经销商的现状,由于近10年现代商业业态的快速兴起和膨胀式复制,传统的批发通路已经日渐萎缩,因此,人们对于经销商的负面认识也有其客观理由。这些不利的印象和认知,需要经销商通过自身的努力和对于社会的关注、投入来改善,这也是经销商品牌能够获得较高认知度和口碑的关键所在。经销商在创业初期,确实更多的是在付出和努力,然而财富达到一定程度之后,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不可逃避的。根据自身实力坚持守法经营,承担力所能及的社会公益责任,也是成就渠道品牌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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