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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马锡模式能否中国化

国资迷局 作者:吴刚梁


作为政府机构与国有企业之间的过渡层,国资公司在许多国家都存在,其中,新加坡的淡马锡公司最为著名。

2006年10月,原中国人民银行副行?吴晓灵在“中国金融论坛”上表示,中央汇金公司与淡马锡的运作背景十分相似,可以借鉴淡马锡的成功经验。从此,“淡马锡模式”成为业内的热门话题。事实上,中国政府对于淡马锡的关注由来已久,李荣融曾多次率团赴新加坡考察,希望取得真经,并多次公开对淡马锡的运作经验表示认同。

淡马锡模式

新加坡淡马锡控股公司(TemasekHoldings)成立于1974年,是新加坡政府全资所有的投资控股公司,财政部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掌控了包括新加坡电信、新加坡

航空、星展银行、新加坡地铁、新加坡电力、吉宝集团和莱佛士?店等几乎所有新加坡最重要、营业额最大的企业,曾有国外媒体估算,淡马锡控股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占到整个新加坡股票市场的47%,可以说它几乎主宰了新加坡的经济命脉。

淡马锡的业务约50%分布在海外。在中国,淡马锡在金融和房地产领域的投资最引人注目曾经持有民生银行、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的股份,并通过旗下的凯德置地和嘉德置地投资中国房地产市场,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的许多地标性建筑均为它们旗下资产。

淡马锡成立30年来,年均净资产收益率超过18%,远远超过同期私有企业的经营业绩。新加坡是世界上少数几个国有企业比民营企业经营得更成功的国家之一,也正因如此,新加坡的经济模式被称做“国家主导”的市场经济,而淡马锡的运营模式堪称典范。

淡马锡模式最核心、最成功的经验是其高效运行的董事会制度。政府并不直接干预淡马锡及其下属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活动,而是通过董事会对企业经营实施间接影响,体现了完全市场化的原则。同时,政府通过董事会对淡马锡进行影响与控制,董事会向财政部负责,每年提交成绩单,如果业绩不好就会被改组,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国家意志。淡马锡董事会目前由10名董事组成,4名为政府官员,另外6名为民营企业界人士?通过董事会制度设计,淡马锡在政府目标设计和商业利益之间实现了最佳的平衡。

淡马锡下属国有企业也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董事、独立董事和执行董事三部分人员构成。其中,股东董事是来自财政部的出资人代表和政府的高级公务员;独立董事大部分为商业经验丰富的民营企业或跨国公司的企业家;执行董事来自本企业的经营管理层;前二者被称为“外部董事”,他们占董事会成员的一半以上,且董事长几乎都是外部董事。

李荣融多次表示我国中央企业要学习淡马锡的董事会制度。他曾经说,“我们是带着国有全资企业该怎么建立好董?会这个问题来的。通过考察学习,我们得到了圆满的答案。”而答案就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董事会是最核心的问题。央企外部董事要占一半以上,不能内部人占多数,要独立公正发表意见,要能独立承担责任,落实经济责任。”

国资委认为,学习和实践淡马锡模式,就是要改变中央企业总经理负责制的经营决策机制,建立健全董事会制度。为此,200年,国资委相继对宝钢集团、神华集团、中国诚通、中国铁通为代表的家企业“操刀”:成立了董事会,并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办公室,相关负?人参加了国资委专门组织的董事会建设培训,还引入外部董事,外部董事采取直接选聘与市场化公开招聘两种方式产生。中国铁通董事会位董事成员中,就有位外部董事,其中,位是特大型中央企业原负责人,1位是国内著名大学会计学院院长。

时至今日,已经有2家中央企业建立了规范的董事会,家企业还进行了外部董事担任董事长的探索,一些中央企业还将董事会制度设置引入了子公司。然而,它们的经营管理机制却没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各级国资委以及国资经营公司,也没有一家真正像“淡马锡”。这让人们对于淡马锡模式能否“中国化”,产生了怀疑。或许,我们可以复制淡马锡的董事会制度,却无法复制新加坡的政治、法律制度,以及企业生存与竞争的市场环境,这导致董事会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目前我国国企的根本问题仍在于真正的所有者缺位,政府与企业的边界模糊,国企负责人大多数来自政府官员,企业董事、高管人员都有相应的行政级别,其中有家央企的“一把手”仍由中央组织部负责提名与考核。虽然有一些央企也学习淡马锡尝试了从全球招聘高级管理人才,但这些招聘的人员还远远达不到影响公司决策的程度。当前,由于中国特殊的国情,即使是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都往往沦为“花瓶董事”,而在完全由政府控制、缺乏公众监督的国企当中,外部董事更难发挥作用。而这一切,似乎都决定了淡马锡模式在中国是很难复制成功的。

国有企业管理最大的难点,就在于政府的行政权力如何与企业的市场化经营相衔接。为实现政企分离,政府与企业之间需要一个很好的过渡。设立专门的国资委,或者在国资委与企业之间再层层设立国资公司,具有形式上的隔离作用,但不一定能够真正阻断行政力量对企业的控制与干预,由于中间层具有自身的利益诉求,会导致管理成本的增加。只有设立人民信托基金,将国资委改组成基金管理人,让其只负责基金的?常事务,将国有资产的决策权还给全体人民,将企业的自主经营权还给各国有企业,才能从根本上理顺所有者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一方面,全体人民可以通过受益人大会直接参与基金重大决策;另一方面,基金通过派出董事、监事,实现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彻底地解决政企不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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