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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融结合的利与弊

国资迷局 作者:吴刚梁


产融结合是大势所趋。目前,世界500强企业中,80%以上都成功地实施了产融结合的战略,实现了“金融疏通血液,产业提供利润”的良性循环。

建立金融平台是企业开展资本运营的有效方式。中国金融行业受政府管制,市场化程度远远不如制造业等实体产业,产业集团进军金融领域,一方面可以分享金融行业丰厚的垄断利润,另一方面,利用自己控制的金融平台,将金融业当作协助产业发展的“发动机”甚至“提款机”,获得可靠的、低成本的融资。

但产融结合也带来很多问题。金融是高风险的行业,企业在产融结合的过程中,大量的内部交易会加速风险传递,如果没有在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之间建立有效的“防火墙”,容易引起连锁反应。由于实体企业的积极进取精神与金融机构的谨慎经营理念格?不入,许多实体企业入股金融机构后,其激进的经营行为往往导致金融业务过度扩张,最终导致金融机构破产倒闭,200年崩塌的德隆系就是典型的案例。德隆系的产业过快扩张导致了资金短缺,它通过控制金融机构以寻求资金支持,最后,由于产业资金链条断裂的风险传递到旗下的金融机构,德隆集团的产业与金融一起覆灭,同时造成了大范围金融风险,影响了社会稳定。

正因为如此,官方对产融结合持谨慎态度,《2006年金融稳定报告》中明确提出,不支持产业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金融企业。此外,产融结合会模糊产业集团主业与金融业之间的界限,?致无法评价其主营业务能力,因此,李荣融也多次强调,中央企业要专注发展主业,力求主辅分离。

不能简单地下结论说产融结合好还是不好,判断产融结合是否合理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它能否实现产业和金融之间的真正互补。产融结合不是将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简单地相加,不是说一个企业既有实体经营又有金融业务就实现了产融结合,而是要看它们能不能发挥“1+1>2”的协同效应。

目前,国内有很多中央企业投资控股金融机构,一方面是“闲钱”太多,为规避统一分红制度(按规定央企应上交其净利润的5%~10%),它们通过金融投资可以部分转移应该上交的利润;另一方面,通过投资控股金融机构,可以扩大自己的“地盘”,调配金融资本,接近令人垂涎的金融国资。事实上,为控制金融风险,防范内部交易,我国一直对金融业务实行严厉的监管,金融机构的股东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受到严格限制,因此,金融机构很难成为其控股股东的融资平台,产业集团也很难向金融机构贡献优质业务,金融资本与产业经营基本上是相互割裂的“两张皮”,很难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互动。在这种背景下,产融结合并没有太多的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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