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兄 弟(2)

宝石谜情 作者:(英)希尔


1820,1198。就连年的名字也在改变。“幼发拉底,你在里面吗?你在哪儿?”一个男孩的声音从打开的窗子里传进来。

他们人丁稀薄,海格和李·利维在萨尔曼出生后的一年就死于祸乱了。丹尼尔对父母没有什么清晰的记忆,拉结和朱迪就变成了他的家人。有她们就足够了。

拉结给他们起了河流的名字,虽然她自己不这么叫他们。本·利维的孩子们就慢慢习惯了这些河流的称呼,后来他们自己的家人也这么叫了。最后,码头上撒网打鱼的渔夫,在大街上的喷泉那豪饮的贝多因孩子们,还有中午巡逻的土耳其卫兵们全都这么叫他们了。

萨尔曼就是底格里斯,丹尼尔是幼发拉底,都是好名字。两兄弟喜欢这名字,因为这名字让他们人见人爱。当时,萨尔曼六岁,丹尼尔九岁。

这两条河的名字都是好名字,因为名字给他们带来了好运气。河流是人们信仰的东西,老巴格达城有很多信仰,如塞尔维亚人喜欢水和星星,祖母朱迪信仰犹太神秘教义,卖蜂蜜的耶苏夫和乞丐耶苏夫都信仰贝多因的习俗。兄弟俩还不懂事的时候,涨潮的季节会令他们很开心,因为这时总有人叫他们去吃东西,好像底格里斯和幼发拉底有魅力对付高涨的河水。

这两条河的名字和他们很相配。绰号从来都不是随意起的,萨尔曼绝不会是幼发拉底,丹尼尔也不会是底格里斯。除此之外,它们听起来还很隐蔽。

在河边或是在犹太教堂里打发时间的时候,兄弟俩会听到河流的召唤,在回应召唤的时候他们觉得自己是隐藏起来的。这就好比在浅水里戏水,他们不再是丹尼尔·本·利维和萨尔曼·本·利维,河流的名字让他们可以被排除在所有种族之外。这就像是符咒,或者小魔法。丹尼尔长大以后想,拉结当时是不是有意要给他们起这两个名字的呢?

拉结看起来有点像他们的父亲,朱迪说,她就像海格以前那样强壮。拉结曾经得过三次疫病,她的左眼是盲的,那个地方的皮肤是粉红色的,因为发烧时血管破了。她的颧骨有棱有角,而且很大。当她在厨房里做美味的空心点心时,那些富有的犹太夫人们背地里叫她“马头”。

凌晨,当合适的光线照过来的时候,当她在做甜橙汁的时候,她的侧面是很美的,丹尼尔这么认为。她从来没结过婚。丹尼尔九岁的时候,她还挺年轻的,只是看起来比较显老。那个时候谁都一样,沙漠的酷热让人们的皮肤干燥,饥饿又雪上加霜。

除了“马头”,拉结还有别的名字。在街上她不戴头巾,掌厨符合饮食教规,遵守安息日,但除此以外没别的了。她出门时带着金耳环,脾气很固执,那些犹太阔太太们说她执拗无礼,说她不能算是犹太人,好像种族的归属可以因表面的形式而失去意义,好像法律没给人们带来什么。

她做她喜欢做的事情,想戴耳环就戴。那两只环子是戴在拉结粗大的耳朵上的传家宝——这显然是亵渎上帝的行为。即便是那些谁也说不准他们是否信仰上帝的圣经派信徒们,也觉得拉结戴耳环是冒犯了他们。她被孤立起来,就因为她没有结婚。她住在海格·利维的房子里,没有自己的孩子,是个无足轻重的人。一个大家庭就剩下了两个男孩和一对老处女。

她每天都工作,即使在安息日的晚上也是,当然这只能是秘密的。拉结的宗教信仰是她自己的事儿。她相信用自己的眼睛看到的东西,而她从来没见过上帝。她看到过很多死于瘟疫的人——慢慢地、很难受地死在自己的血污里,尸体被埋在万人坑。她也看到那些活下来的人,她哥哥的岳母,她哥哥的孩子,现在他们都是她的亲人了。她在工作的时候经常想起他们。

他们熟睡的时候,她会在厨房长长的餐桌前坐下,然后把耳环摘下来,和她其他的传家宝放在一起。这有点像守财奴的习惯,但她却不是这样的人。她的自私是因为这些东西对她来说很重要,并不是因为那是宝石而喜欢它们。有些东西自有其珍贵之处。

这些耳环是波斯的白金做的,曾经属于拉结的祖母。这让她想起她的童年,四代同堂。除了耳环以外,她还有半码骨螺紫色的布,已经因为年代久远而开始褪色了,是海格的曾祖父买的。它的紫色染料色彩艳丽又珍贵,距离最后一只骨螺被网捞上来扔进燃料桶已经有几个世纪了。和那块布在一起的,还有她妈妈的印度金子和黄玉的脚链。她把这些传家宝拿在手上,让它们把自己带回到过去。它们粗糙的纹路和金质的坚硬骨骼,把她和过去联系起来。

在那块布下面放着她哥哥割礼时穿的长袍。对拉结来说,这衣服有点可怕。一件小婴孩的马甲,她所有的兄弟以及他们的父亲,包括拉结的父亲都穿过。马甲的钮扣是珊瑚和绿松石做的,用来挡住魔鬼的眼睛。拉结把被虫蛀的袖子补好,把它叠好,整齐地放在笃蓐香木的盒子里。这个盒子使放进去的东西都染上了松节油的味道。

耳环是她拒绝规则的武器。在巴格达,对生活的困惑带有欺骗性。对拉结和她的侄子们来说,有好多规则要遵守,如犹太律法和土耳其的法律。拉结对律法的看法是她自己的事儿。她的房子里人来人往,有库尔德渔夫、塞尔维亚人,还有穆斯林。在寒冷的夜晚,乞丐耶苏夫会裂着嘴笑着,睡在拉结房子里空着的房间里,一个穆斯林睡在犹太人的房间里。但其他规则还是要遵守的,拉结也不能改变,它们坚固得就像是沙漠里的石灰石岩层。

在一个阿拉伯国家里,他们属于异类。自打犹太人出现,他们就生活在两河流域。但现在,丹尼尔、萨尔曼,还有拉结却是外来者,是被收容的人。他们不是战争中的异教徒,也不是和平时期的穆斯林。他们就像是基督徒和塞尔维亚人,相信上帝但不相信默罕默德的终极预言。他们被同情,被挑剔,但没有被憎恨。

地位在他们之上的是富有的犹太人。他们已经搬出老巴格达,搬到围起来的新城里。萨松王子在他宫殿的院子里,流放的领袖在有粗柱子的犹太教堂里。商人们从中国买鸦片,在曼彻斯特买衬衫,他们的妻子则关起门来在屋里斗富。地位再高些的是阿拉伯人,再往上就是土耳其的统治阶层。他们带金表链的怀表,穿丝绸的袜子,带绿色的土耳其帽。他们蔑视戴头巾的伊拉克乡下人,戴格子头巾的北方人,还有穿着带牲口汗味的僵硬的套头长袍、长着土豆脸的乡下人。

没有一个城市会比这个城市更混乱了。在灌满了污水的排水沟里,在鱼龙混杂的街道上,到处都是森严的等级制度。拉结能够以她的方式反抗而没给自己带来麻烦是因为她根本不在乎,她的侄子们没有麻烦是因为没人觉得反抗会来自河流的名字,这是最不可能发生的。

春天的晚上,她给他们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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