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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预知死亡4(1)

恶魔预知死亡 作者:(美)劳伦斯·布洛克


星期六一早我租了一辆车,我们出城沿着哈德孙河开了一百英里。我们在哥伦比亚郡一家重新装修过的殖民式风格的小旅馆住了三天,睡的是垂着帐幕的四柱床,房间里没有自来水、没有电视,倒是有一只瓷夜壶。我们住在那里的时候,没有看电视,甚至都没有看报纸。

等我们回到纽约时,已经是星期二下午了。我送埃莱娜回家,还了车,回到我的旅馆。在旅馆的会客室,有两个老家伙正在讨论霍尔茨曼的案子。“那个凶手,我看到他有好些年了,”其中一个人说,“给人擦车窗啦,要小钱啦,我一向说这狗娘养的有问题。你在这城里住久了,直觉自然就灵。”

十一大道屠杀案,某家花边新闻小报仍持续不断地在报上使用这个名称。虽然这个案子已经暂告一段落了,但由于两个因素的结合,使这个案子紧紧抓住一般人的想象力:被害人是年轻的都市专业人士,不像该遭到这样的横祸,另一方面,凶手是一大群无家可归的游民中的一员,本来就特别惹人嫌恶。

都市游民在我们的生活中存在的时间太久了,他们的数目增加又太迅速,从事慈善募捐的人所声称的善心早已开始疲乏。某些东西让我们憎恨这些游民,而现在更有了更充分的理由。我们一向隐约觉得他们代表某种轻微程度的危险。他们闻起来有股臭味,他们有各种疾病,他们满身虱子。他们的存在引发我们的罪恶感,提醒我们整个社会制度出了问题,他们之所以出现在我们中间,正因为我们的文明在他们的四周衰颓。

但谁会想到他们会携带武器、充满危险,开枪杀人?

看老天分上,把他们抓起来,让他们从街上消失,让他们离开我们的生活。

整个星期,这个故事一直是大新闻,直到一个有名的房地产大亨自杀的消息占领头条之后,才逐渐平息了下来。(他找了他的律师及两个朋友到他的屋顶公寓,跟他们喝了一会儿酒,然后说:“我希望你们来这里作证,所以没有人能绘声绘色地说我是被谋杀的。”没等他们明白过来,他已经走上阳台,跨出栏杆,静寂无声地从六十二层楼上纵身跳下。)

星期五晚上埃莱娜和我回到她家。她做了意大利面及沙拉,我们就坐电视机前吃。夜间新闻里有一个女人正在把不同的新闻故事凑一起,她将房地产大亨和乔治?萨德斯基进行比较,一个是应有尽有、却偏偏选择自杀的房地产大亨,一个不值得活下去的人,却夺去了另一个人的生命。我说我看不出来这两个案子有什么关联,埃莱娜说这是唯一能把这两个人的名字塞到一个句子里的办法。

之后他们放了一段先前的采访录音。受访人自称是巴里,是一个骨瘦如柴的黑人,白胡子,戴着一副玳瑁框眼镜,据说是凶手的朋友。

他说,乔治是个温和的家伙。喜欢坐在长条椅上,喜欢散散步。从不打搅别人,也不喜欢别人打搅他。

“惊人的发现。”埃莱娜说。

乔治并不喜欢跟人要钱,巴里继续说。不喜欢跟人要任何东西。当他需要钱买啤酒时,他就捡铝罐去换退瓶费。他总是把其他的垃圾整整齐齐放回去,所以不惹人讨厌。

“是个环保主义者。”她说。

他是个非常平和的人,巴里说。乔治有没有提过他有一把枪?巴里觉得他也许曾经说过类似的话。不过,乔治说过的话可多了。他曾经去过越南,你知道,有些时候他把现在跟过去全搞混了。他可能说他正做什么,听起来好像是昨天的事,其实发生在二十年之前,更别提他可能压根就没做过那桩事。举个例子:拿火焰喷射器放火焚烧茅屋,开枪杀人。当他提到茅屋或喷火器,你知道如果真有其事,肯定是发生在二十年之前,因为在西五十七街上,茅屋跟喷火器可是非常少见。不过开枪杀人,那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

“这是埃米?瓦斯宾德在地狱厨房所作的报道,”那个记者说,“这里虽然没有茅屋或喷火器,但开枪杀人可就是另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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