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行过死荫之地5(1)

行过死荫之地 作者:(美)劳伦斯·布洛克


我去参加圣保罗教堂八点三十分的聚会,路上想到或许会在那儿遇到彼得?库利;但是他并没有出现。聚会结束后,我帮忙折椅子,然后跟一群人一起去火焰餐厅喝咖啡。不过我并没有待太久,十一点的时候就已经到了西七十二街的普根酒吧,因为在晚上九点到凌晨四点之间,通常都可以在这个地方找到丹尼男孩?贝尔;他不是在这里,就是在另一个地方。其他时间呢,你永远不会知道他在哪里。

他的另一个窝是在阿姆斯特丹街上一家名叫“鹅妈妈之家”的爵士俱乐部。普根比较近,所以我先去试试。丹尼男孩果然坐在吧台后面他的老位子上,很专心地和一个尖下巴、塌鼻子的暗色皮肤的黑人讲话。那人戴了一副贴紧脸皮的软边太阳眼镜,镜片从外面看像是镜子,身穿一套粉蓝色西装,肩膀上的垫肩就连上帝或金牌健身房也塑造不出来,头上歪戴一顶可可色小草帽,上面绑了条火烈鸟色的红帽带。

我在吧台边点了一杯可乐,等他和丹尼男孩谈完正事。五分钟之后,他从椅子上跳下来,抱了抱丹尼男孩的肩膀,开心地大笑,然后便往外走去。我转身在柜台上拿找我的零钱,再回头时,那人的位子已经被一位秃头、留着小髭须、衬衫紧紧绷在肚皮上的白人占了。刚才那个人我不认识,只是眼熟而已,但这一个我认得。他叫塞利格?沃尔夫,拥有几座停车场,也参加运动比赛赌博。很多年以前我曾经因为殴打伤害罪逮捕过他,可是原告后来决定撤销起诉。

等沃尔夫走了,我拿着我的可乐去那儿坐下。“今晚很忙嘛。”我说。

“我知道,”丹尼男孩说,“拿个号码坐下来等,简直跟算命的一样。看到你真好,马修。其实刚才我就看见你了,可是我得先忍受沃尔夫,你一定认得他吧。”

“当然认得,可我不认识另一个家伙。他是替联合黑人大学筹款的头头,对不对?”

“浪费脑筋是一种罪过,”他很严肃地说,“你居然以貌取人,浪费你的脑筋,真是可惜。那位男士身上穿的是裁缝界的经典作品,马修,名叫阻特装13。阻特装就是那样的,知道吗?燕尾、精致的褶子。我父亲的衣橱里就挂了一套,他风流年少时的纪念品。每隔一段时候他就会拿出来威胁说要穿它,然后我妈就会翻她的白眼。”

“翻得好。”

“他名叫尼科尔森?James,”丹尼男孩说,“其实应该是James?尼科尔森,可是几年前这个名字在所有法律文件上都被反过来,因为他觉得这样比较有风格。你可以说这和他怀旧的穿着风格相得益彰。James先生是位皮条客。”

“难怪,我怎么没想到呢?”

丹尼男孩替自己倒了点伏特加。他的穿着风格是低调优雅,手工的暗色西装和领带,色彩大胆的红黑花背心。他是个很瘦小的非洲裔美国人――叫他黑人会非常荒谬,因为他一点也不黑。他每天晚上都泡在酒吧里,喜欢灯光暗、噪音指数低的地方。他比吸血鬼德拉库拉伯爵更严守白天不出门的原则,天亮的时刻极少接电话或见客人。不过每个晚上都会在普根或鹅妈妈之家倾听别人讲话或跟他们诉说事情。

“埃莱娜没跟你在一起?”他说。

“今天晚上没有。”

“代我问候她。”

“我会的,”我说,“我带了东西给你,丹尼男孩。”

“哦?”

我贴着掌心塞给他两张百元大钞,他看了钞票一眼,神眼中没有兴奋,然后他扬起眉毛看着我。

“我有一个很富有的雇主,”我说,“他让我乘出租车。”

“你要我替你叫一辆吗?”

“不用,不过我觉得我应该把他的钱散一点出去。你只要替他传个话便成。”

“什么话?”

我把对外编好的故事讲了一遍,但没有提凯南的名字。丹尼男孩听着,时不时因专心而蹙起眉头。等我说完之后,他拿出一根烟,看了一秒钟,又放回烟盒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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