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穿得像个人样

男人帮的时尚范儿:In买Life之男人城邦 作者:周周


在米兰看男装周,我有点心不在焉,不要误解我的意思,我说的心不在焉其实是除了T台以外,我还很喜欢看台下的人。因为台上的人都在为单一品牌show,而台下则是为数不清的品牌展示,他们才是最好看的风景,毫不夸张地说,他们都穿的人模人样

这两天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就是怎么才能穿得得体,这个问题口语化了就是--怎么才能穿得像个人样?看过esquire最有权势的主编大卫·格兰杰(David Granger)写过一个经历:在担任体育专栏作家期间,他明白了为何体育明星鄙视大多数记者。这并非因为记者们弱小;也不是因为他们问了不礼貌的问题,写了明星们不喜欢的文章。不。是因为记者们穿得太不得体。看到自己坐在辛辛纳提红人队的休息区采访他们的明星击球手的照片后,我得出了这个结论。我现在仍对那张照片里所穿的蓝色短袖格子衬衫印象深刻--羞辱感久久不散,因为那时我意识到,这位超级明星肯定在看到他第一眼时就告诉他自己说:这家伙是个作家。他并不愿意接受采访。他这样做并没有错。

于是,一整天的男装周,三场秀我换了三套衣服,从头到脚,不是我装B爱现,而是我记住了大卫主编的遵遵教导--要对得起自己这份职业。衣着风格是个人意愿的细腻体现。我记得当自己开始注重穿着的时候,我买了一些东西--我所能负担的东西。两套黑色西装、几件品质不错的衬衫(开始多数为白色,之后有些条纹)和一些基本款领带(黑色针织、灰色及暗灰棱纹面料)。但是直到某天早晨,我站在衣橱前为如何搭配而头疼的时候,这些东西才有了意义。

那个早晨或稍后的某个早晨,我记得我看着那并不精美的衣橱,想要尝试些从前未曾尝试过的东西。我记不起那时的搭配了,但那是个重要的时刻。它开启了一切可能性。我不再穿千篇一律的套装;我开始有自己的选择。我暂且尝试穿三项组合:两种图案和一种纹理。我发现让人眼前一亮最简单的方式是黑白搭配,尤其是黑色西装、法式叠袖(French cuff)白色衬衫和白色胸口饰巾。

当然,我也经常面对一柜衣服不知所措,而且着装多有失误。但是我每天清晨还是气宇轩昂捣持自己,即便那都是最普通的一天一天。有一天我要是仙逝了,也希望墓志铭上写着--躺在这里的这个家伙,活着的时候一直穿得像个人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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