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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入传销陷阱(2)

80后集体奔三 作者:伏建全


根据几名被告人的供述,2008年,苟华平从事传销后发展了自己的老乡吴鹏,吴鹏则喊来了弟弟吴程,王江飞则是吴程发展的下线,随后王江飞又使女友冉隆清加入了传销。他们最先在陕西渭南开展传销,后来来到望城;在望城被打击后又在宁乡死灰复燃,随后发展成了数十人的传销团伙。

几个人之间不是老乡,就是男女朋友,传销害的都是自家的人。而王江飞之所以从陕西渭南一直跟到了湖南宁乡,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他的身份证和学生证被上线扣押,他不得不跟着这些人走。

因家境贫困,4名被告人均没有委托辩护人,由中南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为他们担任辩护。律师们认为,被告人在此案中并没有起到组织和领导作用,他们仅仅负责其所在“家庭”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不是整个传销活动中的核心人物和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也纷纷表示,他们均是初犯,本身也是受害者,对社会危害不大。四个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改表现,另外他们也并没有在传销活动中获利多少。王江飞说他从事传销2年,已经欠下别人9000余元的债务,还把父母给的生活费都花光了。

而在旁听席上,数百名在校大学生也随着庭审的进行而心情跌宕起伏。“如果在他们第一脚踏进社会的时候,心智能更为成熟一点,恐怕就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了。”就读大四、马上就要毕业的李同学感慨道。

庭审中,王江飞一直低着头,他说,自己当初加入传销组织,就是想赚钱回报父母,现在后悔莫急,希望大家引以为戒。而面对专程赶来旁听庭审的父亲,冉隆清当庭泣不成声,她深深地低下了头,说:“对不起,爸爸!”很多人都流下了眼泪。

最后陈述中,王江飞说:“天上没有馅饼掉,地上也没有白吃的午餐。希望对我从轻处罚,让我重新回到学校读书。”而一直哭泣的冉隆清则表示:“我不是有心要去伤害任何人。请看在我是初犯的分上,给我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而被告人吴鹏辩称,其实他在传销组织中已经察觉不对劲而离开过,之所以第二次进入组织,“主要是为了把自己认识的一个人带出传销组织,结果才回来没几天就被抓获了。”

经过合议后,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苟华平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千元;被告人吴鹏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千元;被告人王江飞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宣告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千元;被告人冉隆清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宣告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千元。4名被告人均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王江飞案给所有的大学生敲了一个警钟。那么针对以上类似事件,大学生如何避免陷入传销陷阱,如果误入传销,又该如何保护自己呢?

对于大学生如何避免误入“传销陷阱”,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不要轻信高薪水、又不要工作经验的招聘信息。

2、不要去没有固定电话只留小灵通、手机的用人单位去应聘。

3、不要相信用人单位会去车站接人,即使他再求贤若渴。

4、不要轻易地去异地面试。

5、不要盲目地轻信在街头发布的招聘广告。

大学生若察觉自己误入传销组织,必须要尽快与外界取得联系,将自己的情况和状态报告给学校有关部门、同学或有关司法机关,寻求法律上的帮助;同时自己也可以采取一些方法和措施,以便尽快及时、安全脱离传销组织;在必要的时候,配合司法机关打击传销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于被骗走的钱财或扣押在传销组织内的证件等资料,向有关司法机关报案,通过司法途径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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