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十:转折(2)

九号房 作者:吴尔芬


帮主从身后抱紧叶月的额头,扳平她的脑袋,再腾出一只手去掐她的腮帮子。叶月咬紧的上下牙床被挤开了一条缝,王苟的电棍指到她嘴边,但仍然插不进去。王苟咬牙切齿,说出来的话也就刺人了:“粗大吗?坚挺吗?”

叶月可能想骂“臭流氓”之类的,可惜没有机会了,她的牙根一松动,电棍就趁机深深地插进舌根。

连帮主都预料不到的是,王苟摁了通电开关,喉咙里被触电的叶月像有一股力量在猛烈地推她,整个上身沉重地往后一仰,把帮主撞向了墙壁。

王苟打开手铐,短暂的晕厥过后,叶月就苏醒了。叶月没有叫、没有哭、也没有暗自落泪,帮主本来要携扶她回女号房,被她坚定地甩开了。

假如王苟就此罢手,叶月也许是会忍辱含恨的。问题在于,王苟是一个孤僻、不合群、爱钻牛角尖的人,这种人不容易另寻新欢,同样不容易排遣愤怒。要说王苟的生活在离婚之后有什么变化,那就是学会抽烟了。抽烟不能给王苟带来出路,一次又一次地提审叶月才是他独一无二的出路。

话说回来,王苟也不是想提审就能提审叶月的,必须是双休日才行。首先,双休日不容易碰上其他干部,他们都有自己的事要忙;其次,双休日一般没有外单位的人来提审人犯,比如公安局的、检察院的、纪检委的、律师事务所的,他们也是人,也要双休;最为重要的是,只有双休日才能把儿子从托儿所接回来,王小杰入托的是“全托式”托儿所,双休日才能跟家长见面。

是谁毁了儿子一生的幸福?正是不知廉耻的叶月。王苟没有什么可以补偿给儿子,唯独可以为儿子解恨。王苟极少跟儿子交流,非说不可也是千篇一律的那几句话:

“恨妈妈吗?”

“不恨。”

王苟攥住那条空裤管问:“腿哪去了?”

“狗狗咬了。”

这两句对话之后,每一次王苟都要纠正儿子:“妈妈丢了你的腿。”

每天的“领导值班”由闵所长、指导员和副所长王苟三人轮流,以此类推,王苟每两个礼拜才轮得到一次双休日有班。这样,就等于王苟每半个月提审叶月一次,这次如果是周六,那么半月之后的提审就是周日了。每次提审,帮主都是王苟的得力助手。

叶月其实不用帮主动手,一进提审室就将双手伸出钢筋外让王苟锁手铐。这是她愿意的事,她不愿意的事帮主动手也没用,比如回答问题、比如张嘴。

王苟锁好叶月,点燃一支烟,摘下电棍举到她嘴边,勒令她:

“张嘴!”

有过一次教训,再也没有什么如山军令可以叫叶月张嘴了。可是要躲避电棍也不可能,因为头颅被帮主紧紧抱在了胸前。帮主奇怪的是,就这样电击不也可以教训她吗,为什么非得塞进她嘴里?这只能说明,王苟有太多的心思帮主不能理解。

王苟是一定要叶月张嘴的,否则他内心的隐痛就无法得到抚慰。王苟放下电棍,将叶月的两只袖管捋到肘部,左手举电棍到她嘴边、右手撮紧香烟,再给叶月一次机会:

“张嘴吗?”

叶月面带微笑,这种笑容是王苟所陌生的,因此刺痛了他的心窝子。香烟的火头慢慢抵达叶月裸露的手臂,当它接触到肌肤的一刹那,叶月一阵战栗。帮主感觉到她的身体像蟒蛇一样有力地扭曲,要稳住她,非得使出吃奶的力气。叶月一挣扎,火头就快要灭了,王苟低头猛吸一口、再吸一口,帮主于是闻到了一股香味,是烤肉烤过火的那种焦煳味。

王苟的呼吸急促起来,面目逐渐变得狰狞,牙根磨得嘎巴嘎巴响,一句话咬成三节才吐出来:

“快——张——嘴——”

叶月的身体突然塌了,像爆破的轮胎那样松垮下来,死劲摁她的帮主想变换手式托住她,但来不及了,叶月已经滑下了水泥墩。

有一个小小的人孤单地坐在桌子上,耳闻目睹了王苟与叶月之间战争的全过程,心如止水一言不发,他就是王小杰。

半个月的间隔正好给叶月舔伤口。烟头烫伤没有毒,只要不染生水,一周之内伤口的血液和淋巴液就会凝结成痂,痂慢慢变硬,一点一点地翘起来,最后脱离皮肤。揭下来的伤疤也是身上的血肉,叶月这么想着,找来一张纸,将它包好。

三两个回合下来,叶月摸透了规律,每次提审之前,叶月都要洗个澡、换上干净衣服。这也许是女人面对男人的本能;也许是因为有儿子王小杰在看她;更为重要的是,叶月知道,从提审室带伤回号房就不能洗澡了。叶月要感谢儿子,因为儿子王小杰,她的苦难终于有了尽头。

在王苟用烟头烫叶月手臂的过程中,王小杰的哪根神经被牵动了,大喊一声“妈妈”,做出一个惊人的动作:从桌子上跳了下来。一条腿的王小杰是不可能站稳的,他一点一点往前爬,企图爬向自己的父母。这个揪心的举动把王苟的心都撕裂了,他扔了电棍扑过去抱起儿子,儿子却一下一下抓挠他的脸,抓一下强调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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