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8凡斯接受挑战(2)

班森杀人事件 作者:范达因


“那么,什么才能证明案发当时,凶嫌确实在现场?”

“你又被误导了,”凡斯宣称,“一个不在场的真凶常会利用现场的无辜者来保护自己,聪明的罪犯能够从千里之外操控案发现场,他狡猾到会安排不在场证明,案发后重返现场参与讨论。要制造近一个不在场的借口,实在太容易了,反之亦然……但是人们永远无法掩饰自己的个性和特质。为什么所有犯罪最后终会归咎于人类心理——完全是基于无法伪装的根本。”

“照你这么说,你怎么不干脆撤销百分之九十的警力,安装两部测谎机就能破案了。”马克汉说。

凡斯沉思着抽了一会儿烟。

“我看到报上那篇报导了,有意思的小玩意儿。受测者从那些陈腔滥调转移开去注意法兰克·凯恩博士的球面三角学,谁不会情绪紧张。一个无辜者身上被插一堆不知名的管线、电流计、电磁体这些仪器,你再问一堆问题,他必然会因紧张而影响测试。”

马克汉得意微笑着。

“你的意思是:有嫌疑的人接受测试不就完全没有反应?”

“噢,正好相反,”凡斯语气平和,“指针一样会跳——但并不是因为他有罪。如果他很蠢,指针跳动的原因是他痛恨这种表面上看来好像第三流的虐待方法;如果他很聪明,指针跳动是因觉得执法者使用如此幼稚无聊的把戏而强抑笑声。”

“你把我搞糊涂了,我们这些可怜的世俗之人一向相信:犯罪行为是脑细胞的缺陷所导致的。”

“正是如此,”凡斯同意,“但是很不幸,所有人类都具有这种缺陷,有品德的人只是没有勇气善用他们的缺陷。但如果是有犯罪倾向的人,那可糟了!报社记者郎伯叟提出先天性犯罪一说,拜科学家杜柏斯、皮尔逊、高芮格等人之赐,将他的白痴理论发扬光大。”作者注:这是二十年前由皮尔逊和高芮格对职业犯罪所做的一连串调查报告,他们认为:(1)罪犯大约在十六到二十岁开始犯罪;(2)百分之九十的罪犯智力平庸;(3)许多罪犯的兄长或父亲都有犯罪前科。

“我被你的博学打败了,”马克汉宣告,他唤来服务生又要了根雪茄,“我安慰自己,事实上,所有的凶手都会自己泄漏身分。”

凡斯静静抽着手中的烟,眼光落在窗外有薄雾的六月天空里。

“马克汉,”他终于开口,“现存许多关于犯罪的荒诞理论实在令人吃惊,一个神志清醒的人会同意‘凶手会自曝身分’这种过时的想法实在出乎我意料之外。事实上,很少有人会这么做,老友,否则还需要刑事局做什么?又为什么在发现一具尸体时,警察全忙得团团转?你身为伟大的保护者,敢叫所有警察安静待在办公室、俱乐部或理发厅,好等待谋杀案凶手自动泄露身分吗?如果你这么做,他们一定会请求州长下令免你职。”

马克汉忙着修剪并点燃他的雪茄。

“我相信你们这些家伙对犯罪还有另一个幻觉,”凡斯继续,“那就是:凶手一定会回到行凶现场,这种奇怪的想法甚至解释成另一种奥秘的心理因素。但是我可以保证,心理学家没有如此荒谬的教条理论。如果凶手回到被害人尸体旁,目的不是为了收拾他所犯下的某些错误的话,那么他岂不是把自己当成百货公司橱窗里的展示物……如果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是真的,那么对警察而言,办案岂不是太简单了?他们只消坐在凶案现场打麻将等凶手返回,再将他逮捕归案就行了。心理上真正的本能反应是:如果一个人犯下淘天大罪,他当然会离现场越远越好。”

“但是目前这件案子,”马克汉提醒他,“我们并非傻等凶手自曝身分,也没有坐在班森的客厅认为凶手会自动送上门。”

“真那么做,成功破案的机率也比你们目前所使用的方法还要大些。”凡斯说。

“我可没你那种天赋异禀的洞察力,”马克汉反驳,“我只能够遵循正常人的不完美行径来查案。”

“没错,”凡斯同情的说:“是你们所采取的行动结果逼我下这样的结论:任何一个具法律逻辑的人都能成功驳倒你们这种立基于浮泛常识的攻击。”

马克汉这下被激怒了,“有必要为圣·克莱尔这个女人的无辜如此喋喋不休?不管怎么讲,在完全没有其他确实证据之下,你必须承认除此之外我别无他法。”

“我什么也不承认,”凡斯告诉他,“因为我可以告诉你,有一大堆证据指向另一个方向,不过是你们没察觉到而已。”

“你可真能办啊!”凡斯过于冷漠的自信终于正式冲垮马克汉的镇定,“很好,小子,我现在拒绝相信你所有的理论,向你挑战:请举出一个你所说确实存在的证据出来。”

他的语气刻薄,同时做出一个强烈的手势,表示他不愿再继续讨论这个话题。

凡斯受了伤的说,“你知道的,马克汉,我不是个嗜血的复仇者,也不是社会尊严的辩护者,这两个头衔对我而言太无趣了。”

马克汉高傲的笑了,但并未回话。

凡斯沉默的抽了一阵烟,出乎我意外的以平静肯定的口吻对马克汉说:“我接受你的挑战,虽然这与我平时行事标准不符,但你也晓得,这件案子十分吸引我,它的困难度就好比鉴定一幅艺术名画,试着找出它真正作者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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