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5“范菲——私人文件”(1)

班森杀人事件 作者:范达因


六月十八日,星期二,上午九点

翌日——案发后第四天——对解决艾文·班森被谋杀这个难题是非常重要的一天,虽然我们并未掌握确切的实证,但新的发现已让凶手呼之欲出。

和班森少校共进晚餐后,在与马克汉分手前,凡斯提出翌晨到检察官办公室拜会的要求。马克汉为他罕见的认真感到困惑且感动,遂应允了他的请求,虽然我认为他宁愿下令逮捕李寇克,也不愿见到因凡斯的反对所带来的困扰。听到希金波翰的报告之后,马克汉已决心将上尉缉捕归案,为提交大审判团而做准备。

凡斯和我于上午九点抵达检察官办公室时,马克汉正拿起听筒要求和希兹巡官通话。

凡斯做了一个令我吃惊的举动。他走到检察官办公桌前,从马克汉手中夺走听筒,放回电话机座上,然后移开电话,双手搁对方肩上。马克汉惊讶得来不及有所回应,凡斯已经用低沉平和的声音开口说道:

“我不会让你逮捕李寇克——这就是我今早来此的目的。只要我在这里,会尽一切所能阻止你下达拘捕的命令,除非你叫警察强行押我出去。我建议你多找些人手,因为我绝不会轻易就范。”

凡斯的威胁绝非空言,马克汉知道他是认真的。

“如果你派手下来,”他继续下去,“你将会变成这个星期内全市最大笑柄,因为届时他们会知道谁才是杀害班森的真凶,而我也会因公然反对检察官试图挽救真理和正义成为众人的英雄。”

电话铃响了,凡斯拿起听筒。“不用了。”他简短的交代后立即挂断,倒退数步交叠双臂站在那里。

一阵缄默过后,马克汉颤声说:“如果你不立刻离开,让我自己处理公务的话,我除了叫警察进来外别无他法。”

凡斯笑了,他知道马克汉不会这么做,毕竟他们两人的交情深厚,以至凡斯的要胁虽然严重但绝不会伤害到他。

马克汉剑拔弩张的态度消失于无形,取而代之的是困惑与不解,“你为什么对李寇克这么有兴趣?文为什么无理坚持让此人逍遥法外?”

“你这个不可理喻的老混蛋!”凡斯尽可能的保持风度,“你以为我在乎的是一位南军上尉吗?这个世界上有成千上万个李寇克——宽肩、方颚、全身钮扣的衣服、好勇斗狠的性情,只有他们的母亲才能够分辨出谁是谁……我在乎的是你!我不希望你做出任何伤害自己的错事,李寇克事件就是其一。”

马克汉的眼神柔和下来,他明白凡斯的出发点,也原谅了对方的无理。但是他仍然深信上尉有罪。他沉思了一会儿,好像做出了决定。他按铃唤史怀克,要他叫菲普斯进来。

“我计划密切追查此事,”他说:“结果一定会令你哑口无言,凡斯。”

菲普斯出现了,马克汉下达指示,“立刻去见圣·克莱尔小姐,问她在昨天下午李寇克上尉从她家中取走然后掷入东河的那包束西到底是什么?命她一定要说实话,告诉她你已经知道那是杀害班森的凶枪,她也许会拒绝回答并要你滚蛋,你下楼等候事情发展。如果她打电话,你从总机窃听;如果她送纸条给某人,拦截它;如果她外出——我不认为她会这么做——就跟踪她;一有消息立刻向我报告。”

“我知道,长官。”看起来菲普斯十分乐意接受这项任务,他愉快的离去。

“你的职业道德允许你用这么鸡呜狗盗的手法吗?”凡斯问,“这实在不像你平日的作风。”

马克汉靠椅背上望着天花板的吊灯,“个人行事方法与此无关,即便是有,也是为了伸张正义的理由而得以让步。社会需要保障,纽约郡的百姓视我为打击犯罪的保护者,职责所在,有时必须做出与本身性格相违逆的行为,我没有权利坚持自己的行事方法而让整个社会陷于不利的处境……你应该知道,除非有针对个人犯罪的实质证据,否则我不会滥用职权,但若属实,为了社会大众的好处,我有权利这么做。”

“算你有理,”凡斯打了一个呵欠,“但是我对社会大众毫无兴趣。对我而言,正直的行为比公理要重要得多。”

他刚说完,史怀克进来报告班森少校求见。

陪同少校来的是位年约二十二岁有头金色短发的年轻女子,她穿了一件简单美丽的蓝色绉纱裙,年轻娇柔的外表下,透着一股精明能干的态度,使人容易信任她的能力。

班森少校介绍她是他的秘书,马克汉在办公桌对面安排一张椅子请她坐下。

“郝芙曼小姐刚才告诉我一些事,我认为或许对你有所帮助,”少校说:“所以我带她来见你。”

他显得异常严肃,双眼流露怀疑的目光,“郝芙曼小姐,请把刚才你告诉我的话对检察官先生覆述一遍。”

女孩优雅的抬起头,以不疾不徐的声音道出,“大约一星期前——上星期三——范菲先生到艾文·班森先生私人办公室来找他。我的位子就在旁边,两个房间中间只隔了一道玻璃墙,如果有人在班森先生房里大声讲话,我可以听得见。五分钟后,范菲先生和班森先生开始大声争吵,我觉得很好笑,因为他们两人是死党,所以我没在意的继续打字,但他们的声音实在太大,所以我不由得听到一些。今晨班森少校问我他们吵架的内容,我想或许你也想知道,他们的话题围绕在期票上,有一两次提到支票,我听到好几次‘岳父’这个字,还有一次班森先生说‘我不干了’……然后班森先生唤我进去,命我到保险柜取出上面写着‘范菲——私人文件’的信封,我替他取出来后,因为簿记员有事找我,所以我就没有再听到他们之间的谈话。十五分钟后范菲先生离开,班森先生嘱我将信封再放回原处,他告诉我,如果范菲下次再来,除非班森先生在办公室内,否则在任何情况下不可让他入内,他还交代不可以将信封交给任何人——即使是书面的请求……就这么多了,马克汉先生。”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