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雪地上的脚印(1)

金丝雀杀人事件 作者:范达因


九月九日,星期日

在马克汉作出决定的当天,他、万斯和我前去史杜文生俱乐部,我们坐在角落的包厢里。我们经常一道来这里,因为我们是这家俱乐部的会员,而马克汉则把这里当做是他办公室以外的办案总部(作者注:史杜文生是一家大型俱乐部,也是家豪华旅馆;它的会员大多来自政界、司法界和财经界)。

那晚,马克汉说:“真是糟透了,这个城市有一半的人认为我的办公室是缺乏调查能力的高级信用社,因为我提不出将坏人绳之以法的足够证据或是有利证据。”

万斯悠然微笑并抬起头,嘲弄地望着他。

他用一种懒洋洋的语调回应了马克汉的话: “警方不熟悉司法程序中的破案关键——找不到让一般大众相信的办案证据——想要说服法庭似乎就更加困难了。你知道,这是很愚蠢的想法。律师并不是真的需要证据,他们要的是博学的专业知识和技巧。而一般警察的大脑太过简单,以至于受限在这些法律上,拘泥形式的要求。”

“没有那么糟,”尽管过去几个星期以来的压力,似乎已经影响到他惯有的沉稳个性,马克汉还是和颜悦色地反驳着,“如果没有证据法则,无辜的人经常就会陷于极度不公平的判决深渊中。在我们的法律之下,即使是罪犯也应该受到保障。”

万斯微微打了个呵欠。

“马克汉,你该去教书的。你在回应批评时,对措词能力的掌控真是出神入化。不过,我并没有被你说服。你还记得威斯康辛那名男子遭到绑架,法院宣布法律上认定他死亡的案子吧。即使当他神采奕奕地再度出现在老邻居面前,他被认定死亡的状态在法律上也并没有因此改变。他确实还活着的这个明显事实,法院却认为它不重要,和原案没有关系。……于是,有人在这州还是个疯子,到了另外一州却马上恢复成正常人,这种情形在这个美丽的国度里大为流行。你真的不能期待一个不熟悉司法体系正常运作的门外汉来了解这其中的细微差别。所谓的门外汉呢,总是被一般常识所蒙蔽,他会说,站在河岸边的疯子就算到了河对岸,他依旧是个疯子。因此,这些门外汉会百分之百错误地认为,如果一个人有生命,他就是活着的。”

“何须发此长篇大论?”马克汉反问,这一次他有点恼火。

“似乎正好说中了你的痛处。”万斯平心静气地解释着,“警察不是律师,而他们已经陷你于水深火热之中。……为什么你不送所有的刑警到法学院上课呢?”

“你管的事可还真多。”马克汉反驳说。

“干嘛藐视我的建议?你要知道这是有好处的。一个缺少法学素养的人,在他知道一件事的可能真相时,他会完全忽略掉所有薄弱的反证,而死咬着那些可能真相不放。法院里听到的只是一堆没用的证词,最后作出的判决并不是根据事实,而是根据那套复杂的规则,结果经常让明明有罪的罪犯无罪开释。事实上,很多法官会对被告这么说:‘我知道,而且陪审团也知道你犯了罪,但鉴于法律上得有认定的证据,所以我只能宣布你无罪。去吧,再去犯罪吧!’”

马克汉喃喃抱怨道:“如果我建议警察同仁去修法律的课程,真不知大家会怎么想。”

“那么,容我引用莎士比亚作品中屠夫的话:‘让我们杀掉所有的律师吧。’”

“很不幸地,这是必须面对的现实,乌托邦理论并不适用。”

“那你准备如何在警方的聪明推断和你口口声声强调的法律程序的正义间寻求平衡呢?”万斯懒洋洋地问。

“首先,”马克汉告诉他,“我决定以后由我亲自调查所有重大的俱乐部犯罪案件。昨天我召开了办公室干部会议,从现在开始,我的办公室将分头展开实际行动。我打算找出我需要的定罪证据。”

万斯从烟盒中慢慢拿出了一根烟,在椅子扶手上轻轻敲了敲。

“哦!所以你要为被定罪的无辜人士平反,让犯了罪却获判无罪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马克汉被激怒了。他把椅子转过来,绷着一张脸看着万斯。

他不悦地说:“我不会装作听不懂你的话。你又在拿间接证据论和你的心理学与美学理论作比较。”

“的确如此,”万斯不在乎地同意马克汉的话。“你知道,马克汉,你奉为准则的间接证据论肯定大受欢迎。在它之前,平凡的推理力量显得一无是处。我非常担心那些即将掉进你法网里的无辜受害人,最后你会让只是单纯出入酒馆的人陷入恐怖的危险中。”

马克汉静静地抽了一会儿的雪茄。尽管这两个男人的谈话有时候似乎是在互相挖苦对方,不过至少在态度上没有憎恶对方的意思。他们之间的友谊历久弥坚,不管他们的性情多么不同,或是看法上有多么明显的差异;而相互尊重正是形成他们密友关系的基础。

终于,马克汉又开口了。

“为何如此强烈地反对间接证据论?我承认有时候它会误导办案,不过大部分的时候它却是证明有罪的有力推证。真的,万斯,我们伟大的司法机构一直都证明它是目前最强有力的证据。就犯罪的真正本质而言,直接证据几乎是不可得的。如果法院都得靠它才能定罪,大多数的罪犯依旧会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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