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 七 章(6)

早恋 作者:肖复兴


开始,是陆菁菁唠叨:“你少买点子那没用的吧!不顶吃不顶穿的!”

范伯铭说:“总得交些学费吧!”

她也不再说什么。因为她知道丈夫一直在给美术出版社搞一套中国历代民族英雄的连环画。要不是“文化大革命”突然爆发,早就出版了。他愿意画,就让他画吧!

就这么画了七八年,钱没少搭,没见一本连环画出版。他又是死轴脾气,人家让他画点赶时髦的连环画,他又不肯放下一直端着的架子。矛盾激化了。

“你看你,画了十几年,画出什么来了?”陆菁菁失去了以往的耐性。他也一肚子火。他不愿意自己辛辛苦苦画出来的画早点儿见世面呀?火碰火,气赶气,两口子开始争吵起来。两口子吵架,只要有第一次,就象埋下了种子,一遇到合适的土壤,准能冒芽,而且一天比一天见长。从那以后,争吵,便成了家常便饭。她骂他没出息,到现在没有发表过一张画,还画什么劲,全家人为他省吃俭用……他骂她头发长,见识短,鼠目寸光……她后悔当初,受了那本速写本的骗……他后悔当初,瞎了眼,光看外表,没看内心……每次吵架的词语不一样,内容都差不多。

三年前,范爱君上初二的时候,爸爸有一天回家,饭也没吃,只是拿了些画画的书和日常用品走了。好长一段时间,爸爸烦和妈妈见面就吵,索性搬到工厂的单人宿舍去住。范爱君同情爸爸。她觉得妈妈未免太凶了些。她不象一个护土,护士总是温柔的,倒象个母夜叉,怎么可以把那些难听的话骂出口呢?每一次吵架,总是以爸爸不张口了,离开了家,才算平息。

她才算胜利一样。而且,最让范爱君看不惯的,她把爸爸的油彩、画笔和画稿统统踩了,扔了,烧了,气得爸爸手哆嗦,上前给了她一巴掌。她开始扑上来,把爸爸的脸挠得一道道血印子……

妈妈把范爱君和弟弟叫来:“你们俩跟着你爸爸,偷偷地,别让他知道,看他回厂子里都干什么?回宿舍和什么人在一起!”

爸爸走了。范爱君和弟弟不敢不去,只好偷偷地跟在爸爸后面。什么也没发现。妈妈不放心。她一直怀疑,爸爸肯定有了外遇。要不怎么总不回家呢? 许多次,妈妈都让范爱君跟踪爸爸。

妈妈的怀疑没有落空。

一天晚上,范爱君偷偷地跟着爸爸来到一家文化馆的门口。一个个子高高的年轻的姑娘正在那里等爸爸,老远见到爸爸,就象小燕子一样飞过来,叫着爸爸的名字。范爱君愣住了。

她忘记自己应该躲起来了。

“爱君!”爸爸发现了她。

“你就是爱君?”那女的跑上前来,拉着她的小手,似乎她早就熟悉自己。

“走吧,到我们文化馆里玩玩吧!”

范爱君被她拉了进去。她真和气,拿出许多糖来。原来,她在文化馆也是搞美术的。她和爸爸一起在搞一幅挺大的油画,画的是天安门广场的纪念碑,还有很多很多的人和白花。范爱君知道这是在纪念“四五”运动。她不知道爸爸和她是怎么认识的。不过,看样子,他们很熟,虽然,油画还只画了一个大致轮廓,她很想问问爸爸。但她忍住了,没有问。只是静静地看着他们两人交谈和画画。

天黑了。范爱君要回家了。她问爸爸回家吗?爸爸让她先走。她和那个阿姨说了声再见走了。爸爸把她送到门口,嘱咐道:“爱君,回家别对妈妈说!”她点点头。

她回到家,告诉妈妈什么也没看见。妈妈问:“那你怎么回来这么晚?”

“我和爸爸学画画!”

“画画!画画!穷画个屁!”妈妈又骂了起来,似乎画成了全家的文星.以后,妈妈总是让她当爸爸的小尾巴,跟踪着爸爸。她见到那个阿姨的机会多。她知道了她姓白,便叫她白阿姨。她亲热地叫她小爱君。他们三个人常常一起画画,一起玩,还有过几次一起去饭店里吃饭。不知怎么搞的,她觉得白阿姨比妈妈要和蔼可亲,从来不骂人,也不翻白眼。她渐渐地爱上了她。她甚至想,如果白阿姨当自己的妈妈,家里一定会幸福。她暗暗替爸爸保佑着。她不知不觉地参加了反对妈妈的同盟。每次回家,妈妈问她,她总替爸爸保着密。她成了爸爸的一顶天然保护伞。

爸爸和妈妈的架吵得更凶了。妈妈的脾气更加暴躁了。家里几乎没有一样东西她没有摔过、扔过。爸爸说她早早地便到了更年期。范爱君不大懂什么是更年期。但是如果人的更年期都是妈妈这样子,那太可怕了。

最近,爸爸提出离婚。妈妈愣住了。打了这么些年,她好象从来没有想到爸爸有一天终于忍受不住了。她开始哭,然后闹,最后摔东西。她不同意离婚。

家庭的阴影没有消散。一想起父母要离婚,她不知不觉可怜起妈妈来了。可是,怨谁呢?爸爸说得对:“脚上的泡,全是自己走的!”她又同情起爸爸来了.呵,妈妈,爸爸,还有那个白阿姨,我都是爱你们的呀,我希望你们都好! 都好呀……

这些痛苦,是无法向老师和同学们讲的。她只好象蚕作茧一样,牢牢地把自己的苦楚藏在里面。多一丝痛苦,就把自己包得更深一层。她觉得班里没有一个同学能够了解她。如果世界上有一个最痛苦的人,那就是她。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