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幽怨的目光

山海经1 作者:何催


“太子殿下,到了。”最前面的小钻子忽然停下脚步,回头轻轻报告。

一片绿茵茵的草地出现在眼前(这里的树木很可能被人砍了),草地上赫然耸立着两座坟,一座百花盛开,一座蒿草深深。历尽艰辛,终于找到了恋人的坟墓,子唯只觉双腿一软,跌跌撞撞地走上去。不错,正是英华的坟,石碑上歪歪扭扭地刻着“情女英华之墓”六个字。右边的坟碑上刻着“慈母端芷之墓”六个字,不用猜,里面安睡的是英华的母亲。子唯先向右边的坟墓恭恭敬敬地磕了三头,轻轻说道:“伯母,子唯看您来了,对不起。”

然后,他站起身来,挪动脚步,到了左边,额头抵着石碑跪下了,两行泪水早已倾流而下。离忧赶紧向后摆摆手,小钻子、石攀和士兵们都远远后退。离忧自己也靠后站,不过离太子要近些。

子唯抬起头来,痴痴地凝视着面前的坟。这是多么奇异的一抔土啊!坟身上长满了翡翠般的荀草,荀草开着黄色小花,花和草都倾吐着迷人的芳香;其他各色小花点缀在荀草间,红的,白的,蓝的,紫的,粉的,都叫不出名字来,一个个娇艳玲珑,摇曳着无数幽怨的目光。

“英华,我接你来了。”他只觉得喉头哽咽难语,头脑里忽而一片空白,忽而荡起满山的歌声。他想,要不是自己,她一定还活着,还住在苍梧湖边,踏歌,欢笑,在兄长的船上弹唱“呼鱼歌”,然后嫁给邻村的一个棒小伙,生儿育女,享受丈夫的宠爱,过着幸福的生活。但是,他却冒充富商之子,拿一种注定要被腰斩的爱去爱她,结果毁灭了她的生命,这是多么残忍的事啊!倘若一种爱注定会造成戕害生命的结局,那就应该在刚开始的时候结束它,可他却放纵自己的情绪,以为胜利可以自行到来,这是怎样的不负责任!和他的罪行比较起来,她只有高尚!一旦爱上,就痴情不改,即使在得知他的身份后,明知无望,也在绝望中等待,直到死,直到死后,还把精魂化成奇花异草,依然倾吐爱的圣洁,爱的热情,爱的幽思!可是自己,在勇敢了两年之后,还是回归了旧日的宫廷,依旧听凭“未来国王”这个名号的摆布。想想她的爱是多么坚贞,想想自己是多么软弱,想想她是多么完美,想想和她在一起是多么快乐,想想好不容易得到的爱眨眼就消逝了,想想爱人年纪轻轻就躺进了冰冷的坟茔……子唯再也忍不住,把头埋进一蓬百花香草中,脸贴着冰冷的泥土,痛哭起来。

不知哭了多久,一只有力的大手拽住了他的臂膀,那是离忧。他流着泪劝道:“殿下,要保重身体啊。”子唯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又走到墓碑前跪下,掏出一面白绢,上面写着他的心语,抖抖索索地又摸出火石,擦燃了,像焚烧心脏似的,把白绢点燃了。青烟窜起,泪水又簌簌地奔泻而来。他手持燃烧的白绢,抖颤着,泣不成声地念着上面的祭文:“每日淡淡如浮云,每日幽幽回从前。苍湖变幻千种光,不如偎依成一色。将来已把青春灭,何处红花草上结?孤山苦水孤帆行,从此多情是路人。”念完了,白绢也烧完了,一阵风吹来,卷走了黑色的灰烬,黑色的灰烬像千万只刚孵出来的太阳鸟,飞向树梢,飞向天空……子唯的额头,又砰的一声抵在墓碑上,就像抵着英华的脸。他知道,这段悲艳的爱情从此终结了,从此他将做一个老老实实的太子,继续接受严正的培训,接受父王指定的女人,生下新太子,做一个老祖宗眼里的好国王。仿佛为他送行似的,英华那美妙的歌声又踏波而来。“悄悄地他来到我船上,悄悄地他听我歌唱。”从前她的歌声是这样甜蜜。而今,她却坐在冥河的黑色波浪上,在一群黑色的不可捕获的鱼的簇拥下,弹唱这样黑色的歌:“千年的时光他在寻找什么?悄悄地他来到我船上,悄悄地他听我歌唱。”啊,那冥河会不会像蛇一样突然直起身子,咆哮着向上,向阳光灿烂的人间奔腾而来,她趁机把船摇出了地府,摇到我身边……

“戈——嘎——”子唯正哀恸得胡思乱想的时候,远远的天空隐隐传来了一声鸟叫。

小钻子不由得竖起了耳朵。

“戈——嘎——戈——嘎——”鸟叫声越来越近了,变得尖锐起来。

蓦地,大风骤起,枝叶骚动,坟后面的树林里突然腾起一声冲天怒吼。眨眼间,一个衣衫破旧、胡子拉茬、长发飘飘的汉子挺着长枪,骑着一头长翅膀的怪兽冲了出来。

“野人来了!”小钻子吓得尖叫起来。

“狗太子,终于来了!”那野人咆哮着,瞪着血红的眼,驱动怪兽,抖动枪尖,旋风般地刺向子唯,速度之快,有如电光石火!

靠在墓碑上的子唯,早已悲痛欲绝,昏昏沉沉,浑身瘫软,丧失了任何反应能力。

“殿下闪开!”几乎与此同时,但听得一声惊叫,离忧已经飞扑上去,连人带剑,刺向野人,那架势简直是同归于尽。那野人嚎叫一声,硬生生地掉转枪尖,当的一声,格开来剑,和离忧厮杀起来。“为民除害!为民除害!”目瞪口呆的士兵们吼叫着冲了上来。一部分人急忙扶起太子,远退一边,其他人立即跑上去给离忧助阵。小钻子和石攀也跑上来,不过没有参战,而是保护太子去了。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