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暖风——虽然没留下痕有迹,但我知道你已经飞过2(2)

候鸟与暖风终年相遇 作者:吾无故


Sam警惕地瞄我。

过了会儿,他迅速撇清:“钱,我没有。”

“不要装穷嘛。”我笑眯眯地,“你是红色贵族,现在最吃香了。”

“操!”

Sam的爷爷原本是市里的高级干部,就他爸爸一个儿子,他爸爸去世之后,老爷子伤心过度,因病退休了。人走茶凉,Sam最烦别人提起他的身世。

“要筹钱也很容易啊。”他没好气地说,“你不是有辆卡宴车嘛,卖了。”

“你想买吗?”

“见鬼才买你的车。找别人去。”

“别人都不是红色贵族。”

“滚!”

“你有个朋友宋敬学,不是交情挺好吗,他做IT的,有钱;还有,南嘉集团的关泽你也认识,那才是贵族,钱多、人傻,你速去。”我微微一笑。

“伊丽莎白——”我转头唤道,“请帮我泡杯茶,再给你亲爱的Sam倒一杯。”

“我操!”他朝我怒目而视。

发现了没,外表五大三粗的王小明,其实内心很单纯,我特别喜欢跟他瞎扯淡。聊了半天,商量了一下“Bliss & Talent”宣传册的事儿,走出秋林别墅已经黄昏了,不知什么时候起,阴阴的天开始飘起雨丝。

人行道的地砖湿漉漉的,停在路边的卡宴也被淋湿了,几张黄绿交杂的梧桐落叶粘在车顶和刮雨器上。我驻足,两只手插在裤兜里,观察这辆黑色的SUV。

这车一直保养得相当好,看上去通明锃亮,很威风、很新。

当年,在4S店对它一见钟情,差不多掏光了所有积蓄,才把它买下来。为了这事儿,还一度拼命接活计赚钱,好像我在平面设计圈里的声誉,也就那段时间积累起来的。

认识我的人都以为我疯了,他们不知道,这车是我的哥们儿。准确的说,是我的宠物。知道养狗吧,我就像养狗似的照看它,很有感情。现在叫我拿这辆车换钱开公司,不缺吃,不缺穿,难道缺心眼?脑袋被砸坏掉了?三个字:不、可、能!

为了徐欢欢也不可能。

我轻轻地摘下落叶,温柔地看着我的车。

反光镜忽然照出一个女人的身影,她从头到脚五彩缤纷,妖娆地从秋林别墅溜了出来。我赶紧钻进车里,飞快地倒车,嗖地开走了。

只见她站在人行道上,面朝汽车尾巴挥手,腰肢乱摆,美不胜收。“襄哥,襄哥——”

我不禁嘿嘿一笑。

看人家伊丽莎白,多自信,多潇洒。

据传伊丽莎白的奶奶和Sam的外婆是表姐妹,也就是说,两家属于远亲。伊丽莎白高中毕业后,本打算去广东发展,她父母认为沿海城市色情业发达,硬把她托付给了Sam他妈。伊丽莎白满怀不高兴,谁知在秋林别墅打了段时间工,不肯走了。

她表示找到了一生的事业追求,决定做个专业模特儿。

Sam坚决不肯给她试镜,伊丽莎白胆子大,敢想敢做,自己掏钱上外面小店拍了组艺术照,据说效果非常好,深得街边洗头店宣传单的神韵,把Sam气得半死。

在秋林别墅时间长了,伊丽莎白又觉得做摄影师更好,于是转移视线,准备当摄影师,豪情万丈地端了相机到处街拍,没几天弄坏一个镜头,吓得Sam直奔文具店,扛回一台保险箱,把值钱的相机锁箱子里了。

不过我挺喜欢伊丽莎白的。

她从来没烦恼,有时候被Sam吼几句,也从不往心里去。这样不是挺好吗?人生有很多真谛,像这种没心没肺的,属于其中一种。多可爱呀。

再说她也不是我的助手。

打个方向,开回红太阳路。这时雨渐渐有些大了,刮雨器有节奏地摆动着。蓦然发现,自己开错了一个车道,假如要回书店,应该在直行车道,可现在竟挤在左转道的车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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