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仇家(3)

大河之舞 作者:罗伟章


为一泡鸡屎,都可以跳上房梁群殴,现在,两个少年受了这么重的伤,那还用说!

罗杰是被姐姐送回来的,姐姐扶着他的胳膊,还往他脖子上吐口水,吐一泡抹一下,吐一泡再抹一下。罗秀的口水也像她喝下的药水,深棕色,罗杰的脖子如涂了橄榄油,在阳光下显得特别亮,也特别细瘦。姐弟俩进屋,迎来母亲张云梅的惊叫。这时候,罗疤子还站在院坝的光影里,太阳当顶,他把自己的影子踩在脚下。他想进屋,像半岛上一个父亲应该做的那样,去安慰儿子,并且告诉他,他会为他讨还血债。他还应该听到各种家伙奏出的交响曲,这些家伙包括锄头、铁耙、斧子、木棒、弯刀、打杵……它们跃跃欲试,摩拳擦掌,请求他把它们带上战场。

但罗疤子的耳朵里只有阳光倾泼的声音。

他没有进屋,带着自己比小狗还要忠诚的影子,走向田野。

在田埂两侧的油菜地里,他分别找到了东娃的弹枪和猎物袋,他把两样东西都抱在怀里,从自家屋后朝衙门中院罗建放家走去。

他很清楚,一旦发生斗殴,几乎就意味着他的灭亡。

先前,他也敢说自己有三五好友,打起架来,必定有人帮忙,现在半岛上已经没有人同情他了。就算能理解他,也不会同情他。他明显感觉到,半岛上个个认为自己是他和他同伙的受害者,即使他们干的事,与那些人屁不相干,那些人也认为自己是受害者。最让罗疤子伤心的,是他以前的那几个同伙,风向一变,就互相仇视,这个说是你撺掇他,那个说是他撺掇我,推来推去,就推到了罗疤子身上,因为是罗疤子最先看到镇中心校怎样斗牛鬼蛇神,更重要的是,只有罗疤子还健康地活着。是的,你的女儿成了疯子,但女儿是女儿的事,你是你的事,账没算在你本人头上,那么你依然是捡便宜的。罗疤子成了孤家寡人,真要打架,动手前的跺脚和呐喊,不仅不能威慑敌方,还会显得多么寒酸和可笑。

何况,他的这个"敌方",罗建放,是他的仇家。

表面上看,是东娃和罗杰的这场斗殴让他们结怨,其实他们早就是仇家了。

本来,半岛人之间,不会有仇家,他们觉得该吵就吵,该打就打,吵过了打过了,互相递支烟,事情也就了结,对方有了难处,当帮忙时还是去帮忙。但这前提,是必须遵从半岛的规矩,而罗疤子当年的行事,是借了别人的想法,处在规矩之外,因此就另当别论了。罗疤子当年结下了两个仇家,一个是罗传明,一个是罗建放。比较而言,把罗传明斗得更狠,罗建放的父亲虽是大地主,可也跟当时的多数半岛人一样,目不识丁,斗他远没有斗知识分子罗传明那么有意思;再说,罗传明小时候外出谋生,求学,是靠了建放爷爷的资助,斗罗传明本身,就是给大地主一记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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