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琪朝前门的台阶看了一眼。
顺着她的目光,我瞥见一对打扮入时的夫妻手牵手站在那儿。
“噢,她在那儿。”我听到那位时髦的先生说。
那是我的老爸老妈!老妈穿着黑色喇叭裤、黑色高跟鞋和一件黑色真丝衬衫,脖子上戴着一串红色嬉皮串珠。老爸戴着约翰·列侬式的黑框眼镜,下身塞在黑色牛仔裤里,上身的黑色真丝衬衫只扣到一半。
“你们神志不清了吗?”我惊讶地大声问道。
“嘿,亲爱的,”老妈说,“我们得想办法让你从床上起来。”
老爸笑起来,两个打扮成德古拉伯爵的小鬼从旁边窜过去。其中的一个展开他的斗篷,作势要向我飞过来。
“我来吸你的血了!”是小比利。
“你看起来棒极了!你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吸血鬼。”我说。
“真的吗?那我星期一就穿这身去上学。”
“噢,不,这可不行,”老爸说,“家里有一个不安分的孩子已经够让我操心了。”
老爸求助地看向老妈。比利对我眨了眨眼,呼扇着斗篷闪开了。
詹姆森从大宅里走出来,手上拿着一件黑色外套。
“这是您的运动外套,麦迪逊先生。”他说,把衣服递给我老爸。“那孩子一直抓着它不放,好像上面有您女儿的香水味。”
我大窘,可心已经融化了。
“很高兴见到你,瑞文小姐。”
我想见亚历山大,现在就想看见他。我想看见他的脸,他的头发,他的眼睛。我想看他是不是还是老样子,是不是还相信我们彼此属于对方,还是他认为一切都是谎言。
詹姆森好像读懂了我的心思,对我说:“你不进去吗?”
我进去了。值得庆幸的是,不管我们会和好还是分手,都不会被别人打扰。屋子里面一片寂静,没有音乐声从阁楼上传来;四下阴暗,只有寥寥几支蜡烛照明。我走过客厅、餐厅、厨房和走道,踏上主楼梯。
“亚历山大?”我轻声叫着,“亚历山大?”